印光法師的女性觀,家庭教育中女性的作用非常大,不容忽視!
近代高僧印光法師(1861—1940),是凈土宗第十三祖,俗姓趙,字紹伊,出家後法名聖量,字印光,陝西邰陽(今合陽)縣人。光緒七年(1881)在南五台的蓮花洞寺出家,之後三十多年,一直過著隱修生活。
印光大師勤於筆耕,著述頗豐,他的作品涉及教育、家庭、醫學、史地、社會等諸多領域,內容廣泛,主題突出。作為「人間佛教」早期倡導者的代表,印光法師對該思想的弘揚和實踐做出了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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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除了建立人間佛教,還提出了比較新穎和符合時代的女性觀,具體如何呢?一起來深度了解。
總的來說,印光法師的女性觀可以概括為以下三個方面:
1,肯定女性的價值和地位
肯定女性在家庭教育中的價值和地位。
近代中國內憂外患,風雨飄搖,諸多社會變動深深驚擾著國民之心。在這社會變革之時,如何抵禦外侮、救亡圖存,如何振興中華、興家安邦,成為廣大知識分子及有志之士思考的問題。在這一思考中,家庭教育被很多人提上日程。印光大師在這一問題上把關注的目光更多地投向了家庭中的女性,他不僅把家庭教育中的母教作為穩定家庭、穩定社會的工具,而且將之視為佛教教育得以良好運作、佛教事業得以順利發展的良藥,從家庭教育的角度肯定了女性的社會地位和價值。
印光大師認為,家庭教育是天下太平的根本。客觀上,子女由於與母親接觸的機會較多,受其影響自然也大。因此,印光法師特彆強調母親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認為只有做好了家庭教育、尤其是母教,使人人都有一個良好的人之初的環境,教育問題、家庭問題、社會問題、成聖成佛問題等等才有可能徹底解決。母教既如此重要,所以在教育子女方面,印光法師特彆強調善教女子的重要性,他說:「若無賢女,何由有賢母?無賢母,又何由而得賢善子女呢?」這看似平常的道理,其實包涵了深廣的因果關係,更說明了女性對家庭和社會有著重要的責任。在母教中,印光法師還很關注母親對胎兒的教育。他認為母親在懷孕後必須端莊誠靜,忠厚和平,行事恭順,口中常念觀音聖號,這樣胎兒就會秉受正氣,所生小孩也定非普通人物,將來定能成事。
對女性在社會上的作用予以肯定。
印光法師將母教與國家救亡圖存聯繫到一起,認為母親教育好自己的子女,教給他們因果報應、慈悲為懷觀念,則必然會使子女自製自持,進而挽救世道人心,並能夠在道德上正本清源,國家的危機自然能夠解救。相反,如果教育不好則是社會的大害。
印光常說:「治國平天下之權,女人家操得一大半。良以家庭之中,主持家政者,多為女人,男人多持外務。其母若賢,子女在家中,耳濡目染,皆受其母之教導,影響所及,其益非鮮。若幼時任性嬌慣,俾其自由,絕不以孝弟忠信因果報應是訓,長大則便能為殺父殺母之魔王眷屬矣。是故子女幼小時,切須養其善心,嚴加約束。要知今日殺人放火,無惡不作之輩,皆從彼父母嬌生慣養而來。以孟子之賢,尚須其母三遷,嚴加管束而成,況平庸者乎。」
與此同時,印光大師對傳統觀念上男子可以隨意娶妻納妾,狎妓偷情,而女性一旦出軌則要承受比男子多得多的社會倫理指責和壓力表示了批評,認為社會上對男子這些行為的寬容是不對的、惡劣的。應該善待女性。
2,維護傳統,反對男女平權
人間佛教的提倡者們大都認為女性與男性具有同等成佛的條件,在解脫之路上並無差異,但對於男女平權的說法卻不盡相同。太虛法師在其《整理僧伽制度論》中就已明確將僧尼和男女居士置於同等地位,太虛大師的學生印順法師也提出兩性平權觀念,反對「男性角度」思維下對女人「行垢累世」的曲解。然而,印光法師對於當時佛門積極倡導的女權觀念,卻不贊同。
首先,印光法師認為男女要正乎位,建立倫紀,反對男女平權。他認為,男女有別,所擔責任亦有所不同,如果兩者責任混淆,女人涉足男性領域,去做男子所做之事,就是違反倫理,擾亂綱紀。他不僅批判男女平權荒謬之極,而且呼籲女性認清自己的職責和人格,不要有所僭越。
其次,印光認為女性應當遵循傳統,相夫教子。印光大師特彆強調男女在先天氣質與性別方面的差異,他指出,男主外,女主內,一直是中國文化的傳統。從性格上,男性偏向陽剛、力勁,女性偏向忍耐、謙遜、陰柔,所以性別的不同氣質屬性決定了男女具有不同的社會角色和家庭角色。他認為傳統意義上的女性角色,如操持家務、相夫教子、孝敬賢良、恪守婦道等,應該積極肯定。女性因其先天氣質屬性之故,就應該處內、守靜。他還認為女人就應當生兒育女,這樣不僅是女人自己的榮耀,而且也滿足了丈夫娶妻之願望,認為女性傳統角色的維持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大事。
再次,印光法師對於女眾在力修凈業、弘揚佛法方面給予了積極肯定,認為女性在求佛成佛的道路上具有與男子同樣的精力和潛質,但是他卻主張女性應當在家修行,反對女性出家。印光法師反對女子出家是出於多種考慮。女子出家可能會引起世俗的嫌怨和譏諷,可能會因為某些原因令佛門清譽受損;同時,女性的先天屬性及其在家庭生活及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也決定了其不可遠行。因此女子信佛、敬佛固然是好事,但以在家吃齋念佛為宜。
最後,印光認為女性的本分在於相夫教子,操持家內,因此反對女子入學,反對女子接受高等教育。而對於男女跳舞、設立跳舞學校、舞場之事更是大加批判。他認為,人情如水,禮法如堤,男女授受不親,男女跳舞,兩者相擁,完全有違倫理綱常,而政府及一些教育家,不但對此不加過問,還大加提倡,實在是不應該。
3,對女性身體觀的革新
印光法師對女性身體觀的看法很具有時代顛覆性。
在中國傳統觀念中,尚未結婚的童貞女子被賦予許多神聖的意義,是聖潔、美好、高雅的象徵,而婚後女子的身體則往往被認為骯髒、不凈、邪惡,甚至有人認為這樣的女子對法事法術有災難性的破壞效果。直到近代,這種觀念仍然存在。印光法師多次對這種帶有歧視性色彩的看法進行了批判,並提出了獨到的女性身體觀。
首先,印光積極提倡孕婦在生產時大聲念觀音,他認為這樣不僅可使女人自己免除痛苦、避免產後出現一些不良疾症,而且還可使小孩在降生之時就受到佛的恩澤。其次,印光多次在公開場合談懷孕、月經、母乳小孩等問題。懷孕、月經、母乳等問題在當時那個年月是社會很避諱的問題,而印光法師不但不避諱,還多次在公開場合提到,或是對一些女性信眾說到。他勸誡女性懷孕時切勿進行房事,以此保持胎兒的正常、健康成長。第三,印光法師摒棄過去所謂的女性月經期間身體污穢、有失潔凈、不可禮拜參佛的習俗,認為經期也可照常參佛。最後,在餵養嬰兒方面,印光法師勸誡女人生氣後千萬不可哺乳,因為生氣後的乳汁是毒汁,會害死嬰兒,以此教導女性要從小溫柔嫻靜,不要動輒生氣,這樣可使自己終身受福,也可使家庭和睦溫馨。
對於女性身體的看法使印光法師招致了社會上的許多非議,面對這些壓力,印光法師不以為然,在他看來,佛法應該可以解決人的一切問題,佛教應該對於人生的一切問題發表自己的看法,因此對女性身體進行評論就無可厚非。印光法師對女性身體的論述,在當時是一個革命性的言論,他說出了許多人未敢說出、羞於啟齒的話,不僅有助於消除性別歧視,而且對佛教的內部思想解放和女性地位及作用的提高都有積極意義。
結語——
從以上可以看出,印光法師的女性觀有其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一面。
從積極方面來講,印光所闡發的女性在家庭教育、社會進步、治國安邦中有重要作用,以及由此引發的她們將對未來的佛教事業的健康發展有著重要作用等觀點,無疑提高了女性在社會中的地位,對於改變千百年來女性在社會中處於從屬地位的現狀,提高女性的生活熱情意義重大。
作為一個傑出的、弘揚佛法的大師,印光法師的「人間佛教」思想彰顯無疑,他的女性觀在某些方面也超越了前人的思想,但是,受時代的局限和自身對事物看法的影響,印光的女性觀念仍然囿於傳統綱常倫理範疇之內,這與其在調和佛儒過程中濃厚的儒家色彩有密切關係,是當時宗法社會結構仍然牢固地影響著佛法觀念的反映。這不僅說明了近代佛門存在著相當程度的反女權勢力,而且更說明了中國佛教女性觀念的近代轉變以及佛教女眾教育的開展並非一帆風順。
看看現在的很多母親,很多中國式大媽,她們的狹小世界正在把孩子帶進一個自私、自我、自戀、甚至是自閉的死胡同。從這點看,未來,對女性關愛和關注的路,還有很長的一段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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