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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的今天,綁架香港大富豪,勒索了16億元的張子強被槍決

(萬象歷史特約作者:寧馨兒)

【1998年12月6日】20年前的今天,綁架香港大富豪,勒索了16億港元的張子強被槍決

張子強,1955年4月7日,出生於廣西玉林市。4歲時,隨父母偷渡到香港。他自小不愛讀書,到處惹事生非,很早就進入黑社會。

他12歲進警局,16歲第一次坐牢,多次被抓,案底無數。然而,張子強不販毒、不開色情場所、不收取保護費,在他眼裡,這些都是不上檔次的小把戲。

1990年2月2日(35歲),在香港啟德機場,40箱2500塊勞力士金錶被搶劫,價值3000萬港元。罪犯作案手法高超,沒有傷人。警方懷疑是張子強所為,但因證據不足,不了了之。

1991年7月12日(36歲),在香港啟德機場,一家保安公司的運鈔車被劫。共被劫取港幣3500萬,美金1700萬,總價值港幣1.7億,是香港有史以來最大的劫案。

(張子強和他的黃色蘭博基尼)

警方經調查後發現,張子強的妻子羅艷芳在這家保安公司任職,而且案發後不久,她向銀行一次性存入了的41萬港幣,正是被劫的部分現鈔。

隨後,警方逮捕了張子強。法庭上,解款車押運員指認了張子強,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入獄18年,而他的妻子羅艷芳則因證據不足當庭釋放。

(張子強家人合影)

在監獄裡,張子強經常接濟獄友,甚至花巨資請律師幫獄友打官司,因此得了個 「大富豪」的綽號。他也認識了更多的黑社會「兄弟」,結識香港頭號通緝犯「一代賊王」葉繼歡。

監禁了3年後,張子強提出上訴。妻子羅艷芳召開新聞發布會,宣稱張子強無罪,並聘請香港最好的律師為其辯護。在法庭上,律師辯稱:押運員辨認並不可靠,幾十萬現鈔也並不能證明劫案,而且張子強受到了警方的嚴刑逼訊。

1995年6月22日(40歲),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張子強行劫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1995年,張子強與成龍的合影)

出獄後不足一年,1996年5月23日傍晚,香港首富李嘉誠的長子李澤鉅,乘坐高級豪華房車回家的途中,被張子強與葉繼歡的同黨駕車攔住。張子強用AK-47指著司機,綁架了李澤鉅。

綁架成功後,張子強非常高興,還在李澤鉅額上輕吻。他將李澤鉅脫光衣服,只穿一條內褲囚禁在一個廢棄的雞場里。隨後,張子強腰纏炸彈,親自到李家大屋與李嘉誠談贖金。

張子強當即拿走了3800萬港元,隨後李嘉誠又付給他10億現金。最後張子強成功勒索了高達10.38億元的巨款,犯罪所得金額之高,曾錄入吉尼斯世界紀錄。

張子強收錢後,親自駕車將被綁架了一天的李澤鉅釋放,毫髮無傷。經過這件事情之後,李嘉誠也轉為低調,不再輕易泄露家人的信息,並聘請了保鏢隊伍。

(張子強的招牌動作)

一年後,1997年9月29日(42歲),張子強重施故技,綁架香港第二首富新鴻基地產主席郭炳湘。他把郭炳湘關在新界的一間村屋內,每天施以暴力。4天後,無法忍受的郭炳湘才致電妻子準備贖金。10月3日,郭家支付了6億港元贖金,第二天張子強放人。

(被綁架的郭炳湘)

接二連三的成功,簡直讓張子強瘋狂!一個月後,他又策劃要綁架澳門賭王何鴻燊,但被巡警撞破。他又計劃綁架香港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用她交換被捕的葉繼歡,但也失敗了。隨後,他從大陸購買了800公斤炸藥,試圖營救葉繼歡越獄。

1998年1月,香港警方發現了炸藥,張子強為了躲避追捕,逃亡內地。1月25日,張子強在廣東江門外海大橋收費站,被廣東公安拘捕。

據說,張子強曾以「身為香港居民,而且犯案地點在香港」為由,向香港政府求助,要求引渡回香港,遭到香港政府拒絕。

1998年11月12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子強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財產人民幣6.621億元。

張子強不服提出上訴,12月5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第二天,12月6日,這位兩次成功綁架大富豪、勒索高達16億港元的張子強,就被槍決了。

(萬象歷史·人物傳記寫作營的第182篇作品,營員「寧馨兒」的第13篇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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