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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律出了問題?還是整個社會出了問題?(深度好文)



作者:未知


來源:網路




導語:

是法律出了問題?還是整個社會出了問題?不要總覺得事不關己,聽之任之的話,社會必將崩盤。這一次我不談法律,我談臉皮《從不要臉,變成人渣的思考》




01




有兩個新聞,特別刷新我的三觀,我先說第一個:





一個11歲的小孩子,捅開了共享單車的密碼鎖,騎著車在大街上發生了交通意外身亡。




然後小孩兒的父母將共享單車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賠精神損害賠償金以及死亡賠償金760多萬元。




索賠的理由很簡單,家長認為共享單車公司的車鎖太容易被打開,存在安全隱患,所以才導致了孩子出現了安全事故。




先別激動,另一個新聞更無恥:




一個成年男人在KTV酒後亂性性侵同行女子,在女子受傷流血之後仍不停手,最後此男人遭眾人毆打。




這男人還不服氣非要追到二樓,怒踹房門想要找別人報復,結果門沒踹開,自己被反彈回來掉樓下摔死了。



然後這個男人的全家(父母妻女)告上法院,要求打他的人賠償經濟損失130萬元。




這起案件的一審判決已經出來了,打人者承擔30%的責任,要賠償這個死者近40萬元。






02




兩起案件都有很多法律專家來進行解讀,本著專業的角度,論證了兩起案件中,原告訴求的合理性。




我大學學的歷史,沒有系統學習過法律。為了避免被人說是「法盲」,我就避開法律,從臉皮的角度來聊聊我的莫名驚詫。






共享單車不是共有單車,不是社會福利而是一種商業模式。





掃碼開鎖用車,這是最基本的常識,也是大家都認可的商業規則。



私自開鎖騎走別人的自行車,說是盜竊行為,恐怕不是特別過分吧。




自己的孩子出去偷東西摔死了,家長不但不以為恥,還以此為理由找盜竊行為的受害者索賠,還開出760多萬元的天價。




請問你的臉皮呢?




你還號稱自己是為廣大的家長著想,要杜絕共享單車的安全隱患。




對不起,請你不要代表我,我家教嚴,我的孩子不偷東西。




03




寫到這裡,我意識到一個問題,一定有法律方面的專業人士來批評我,說,違法者也有自己的權利,索賠是受法律保護的正當行為。







我知道,所以我才認為這是非常可怕的一點。




在我的粗淺的理解里,法律應該是用來維護公平正義的社會秩序、懲惡揚善的。




但是在這兩件事里,我都沒有看到「揚善」兩個字,至少用於出手救助被性侵女子的三位英雄,不但沒有得到相應的獎勵,反而遭遇到了不公平的懲罰。




如果這些訴求和判決真的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我覺得,一定是哪裡出了問題。




雖然我們都知道,這種厚臉皮的人渣都是「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的典型,但是法律真不該打著公正的旗幟,來助長他們一層一層往自己本來就堅不可摧的臉皮上抹水泥。




04




我之所以願意用「道德審判」這樣一個有明顯漏洞概念來對抗「法律」這樣一個幾乎牢不可破的壁壘,其實是我自己心裡害怕。





我擔心萬一某天我的車被人偷走然後出了事故,小偷反而來起訴我,說我的車鎖不夠牢固,讓我一個受害者來賠錢。




我更擔心萬一什麼時候我忍不住出手救人,哪怕是不敢出手吼一嗓子把兇手或者小偷給嚇死了,我也要掏幾十萬來賠償這些不要臉的人渣以及他們的家屬。




真的,誰都保不齊會遇到這樣的情況。




我們臉皮不如人渣厚,如果連法律都不保護我們,那可就真的人生處處是陷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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