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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太守到宰相:最全中國古代官職常識

從太守到宰相:最全中國古代官職常識

在閱讀古代傳記和文學作品中,經常會見到一些文武百官的職位名稱,他們有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丞相,也有小小的負責開閉城門的小門衛,古代官位門類、級別和現在相比,也是挺齊全和有趣的。

這些官職在文學著作中有的有註解,有的則沒有。那麼,這些文武官稱到底是多大的官,他們與現在的哪些官職基本一致,不妨根據有關材料和自己掌握的情況,列舉一下最常看到的40個,便於理解和對照。


一、政務官

①尚書令。參議大政,綜管政務,百官之長。相當行政院長。

②守。戰國稱郡守,漢改太守,為一郡的行政最高長官。秦分三十六郡,比縣大。相當於現在的省轄市市長。

③尹。西漢京畿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北京市市長。

④中書令。掌管皇帝命令發布。相當於「兩辦」秘書長。

⑤知府。地方行政長官,總管州、縣事務。相當於省長(或省轄市長)。

⑥通判。府之副職。相當於副省長(或省轄市副市長)。

⑦知州。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省轄市市長。

⑧州同。州之佐官。相當於副市長。

⑨知縣。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縣長。

⑩縣丞。協助縣令治理一縣之事。相當於副縣長。

從太守到宰相:最全中國古代官職常識

○11經歷。部委所屬機構主官。相當於部委二級機構負責人。

○12行人。供差遣出使。相當於外交部工作人員。

○13典寶。協司寶掌玉璽。相當於兩辦負責印章的副處級幹部。

○14都事。掌出納文移。國防部、監察部等部委內設機構局長。

○15主薄。主簿是古代官名,是各級主官屬下掌管文書的佐吏。魏、晉以前主薄官職廣泛存在於各級官署中;隋、唐以後,主簿是部分官署與地方政府的事務官,重要性減少。

○16檢校。代 理官職。秘書級。

○17侍郎。宿衛侍從皇帝的官員。中央警衛局官員

侍中:原為正規官職外的加官之一。因侍從皇帝左右,地位漸高,等級超過侍郎。魏晉以後,往往成為事實上的宰相。《出師表》提到的郭攸之、費禕即是侍中。

郎中:屬員外級, 就是分掌各司事務,其職位僅次於尚書、侍郎、丞相的高級官員。郎中本是官名,即帝王侍從官的通稱。其職責原為護衛、陪從,隨時建議,備顧問及差遣。戰國始有,秦漢治置。後世遂以侍郎、郎中、員外郎為各部要職。郎中作為醫生的稱呼始自宋代。尊稱醫生為郎中是南方方言,由唐末五代後官銜泛濫所致。

○18典籍官。掌官府書錄圖籍事務。圖書館館長。

○19稅課大使。掌縣稅務事務。相當於稅務局長。

○20從事。中央或地方長官自己任用的僚屬,又稱「從事員」。《赤壁之戰》:「晶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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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諫官

①光祿大夫。皇帝身邊顧問之臣。相當於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

②給事中。皇帝禁中寄祿官。相當於元首生活或政治秘書。

③拾遺。唐代諫官名。武則天垂拱元年(685)置,置左右拾遺分屬門下、中書兩省,職掌與左右補闕相同,同掌供奉諷諫、薦舉人才,位從八品上,稍低於補闕。分左右,左拾遺屬門下省,右拾遺屬中書省。北宋改為左右正言。後隨設隨罷。南宋一度沿設,旋罷。明初又設左右正言,不久即罷。建文帝設拾遺,成祖即位後罷。唐代詩人陳子昂、杜甫均曾擔任拾遺,後人因稱為陳拾遺、杜拾遺。

④司諫、正言。秦漢時有諫官之設,但是沒有專門的諫官機構。漢代置光祿大夫、太中大夫、諫大夫、中散大夫、議郎等官職,都屬光祿勛,掌議論,侍從皇帝,顧問應付。東漢侍中、中常侍成為正式官稱,屬少府。

隋朝改侍中為納言,武則天時增置左、右拾遺與左右補闕。

宋改補闕為司諫,改拾遺為正言,並置諫院,作左右諫議大夫為長官,司諫、正言為其所屬。

遼以後,諫官名存實亡,或名實俱亡。


三、監察官

①史部尚書。掌管全國文武官吏考核賞罰。相當於人事部長。

②都察院御史。古代最高監察機構。相當於監察部長。

③巡撫:是中國明清時地方軍政大員之一。又稱撫台。巡視各地的軍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撫主管一省軍政、民政。

④御史大夫:官名。秦代始置,負責監察百官,代表皇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國家重要圖冊、典籍,代朝廷起草詔命文書等。西漢沿置,御史大夫與丞相、太尉合稱三公,秩中二千石 。職務類似後來的尚書令,此為漢初之情況。通常謂御史職掌監察,然主管非御史大夫,而是其下的御史中丞。成帝綏和元年(前8),仿古制設三公,改大夫為大司空。東漢又改為司空。大司空(司空)不在御史台。「侍御史之率」的名義改屬中丞。晉以後多不置御史大夫。唐復置,專掌監察執法。宋不除大夫,以中丞為台長。明洪武中改御史台為都察院,御史大夫之官遂廢。

⑤監御史:官名。秦以御史監郡,稱監御史。御史為監察之官,約自秦始。《漢書·百官公卿表》:「監御史,秦官,掌監郡,漢省。」

⑥廷尉。執掌法律、主審要案的大臣。相當於最高法院院長。

⑦推官。掌刑名,贊計典。相當於最高法院政策司處長。

⑧吏目。州之屬官,掌刑獄及官屬事務。市政府副處級幹部。

⑨巡檢。掌地方治安之官。縣公安局副局長,分管治安工作。

⑩大理寺少卿。官職名。 大理寺,官署名。相當於現代的最高法庭,掌刑獄案件審理。秦漢為廷尉,北齊為大理寺,歷代因之,清為大理院。

從太守到宰相:最全中國古代官職常識

四、教育

①教授。府掌訓導考核學生。相當於省教育廳長。

②訓導。掌協助同級學官教育所屬生員。相當於教育廳局副職。

③教諭。縣掌教學。縣教育局長。

④太子太傅。官名。商、周兩代已有太子太傅及少傅,作為太子的師傅。《史記·商君列傳》:商鞅以「太子,君嗣也,不要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是秦於戰國時已有太子師、傅之官,但名稱與後世同否,三師(太子太師、太傅、太保)三少(太子少師、少傅、少保)是否悉置,則無從斷定。漢沿置,秩三千石,位次太常。東漢秩中二千石。太子對其執弟子之禮。三國因置。

⑤學官。掌握學校教育的教官。宋以後用以泛稱各級儒學的教授、教諭等。明清兩代,學官規定有不同等級的名目,府學稱教授,州學稱學正,縣學稱教諭,各設訓導的副職。負責在學生員的管理教育。亦稱「教官」,別稱「廣文」。

⑥祭酒。古代主管國子監或太學的教育行政長官。戰國時荀子曾三任稷下學宮的祭酒,相當於現在的大學校長。唐代的韓愈、明代的崔銑(《記王忠肅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過國子監祭酒。

⑦博士。古為官名,現為學位名稱。秦漢時是掌管書籍文典、通曉史事的官職,後成為學術上專通一經或精通一藝、從事教授生徒的官職。《三國志?呂蒙傳》:「孤豈欲卿治經為博士邪!」《送東陽馬生序》:「有司業、博士為之師。」

⑧司業。學官名。為國子監或太學副長官,相當於現在的副校長,協助祭酒主管教務訓導之職。

⑨學政。學官名。「提督學政」的簡稱,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試,並督察各地學官的官員。學政一般由翰林院或進士出身的京官擔任。《促織》:「又囑學使俾入邑庠。」學使即學政的別稱。《左忠毅公逸事》:「鄉先輩左忠毅公視學京畿。」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區的學政。

⑩助教。學官名。是國子監或太學的學官,協助國子祭酒和國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稱國子助教。

五、武官

①史。漢武帝分全國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軍政大權。相當於省(市)長兼省(市)軍(分)區司令員。

②太尉。秦至漢均有設置,為全國軍政首腦。相當於國防部長。

③越騎校尉。漢武帝時設置,禁軍長官。相當於衛戍區司令員。

④車騎大將軍。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當於元帥軍衎。

⑤行軍總管。統領軍隊出征的主將。相當於前沿總指揮。

⑥兵馬指揮。明清兵馬司主官。相當於北京市公安局局長。

⑦總鎮。鎮守地方的高級武官。相當於大軍區司令員。

⑧參將。鎮守地方的統兵官,分守各路。大軍區所屬各軍軍長。

⑨游擊。位參將之下,掌率兵防禦。負責防禦工作的師級軍官。

⑩都司。位游擊之下,掌防汛軍政。負責防汛工作的團職幹部。

從太守到宰相:最全中國古代官職常識

○11都督。是中國古代軍事長官的一種,興於三國,其後發展成為地方軍事長官,明以後成為中央軍事長官。民國初年各省也設有都督,兼管民政。

○12參軍。「參謀軍務」的簡稱,最初是丞相的軍事參謀,如《出師表》所說的參軍蔣琬。晉以後地位漸低,成為諸王、將軍的幕僚,如陶淵明曾任鎮軍參軍,《後漢書》著者范曄曾任劉裕第四子劉義康的參軍。隋唐以後逐漸成為地方官員,如杜甫曾任右衛率府胄曹參軍、華州司功曹參軍,白居易曾任京兆府戶曹參軍。

○13經略使。也簡稱「經略」。唐宋時期為邊防軍事長官,與都督並置。如范仲淹曾任陝西經略副使。明清兩代有重要軍事任務時特設經略,官位高於總督。如《梅花嶺記》「經略洪承疇與之有舊」,洪承疇降清後曾任七省經略,駐紮江寧。

○14節度使。官名。唐初沿北周及隋朝舊制,重要地區置總管統兵,旋改稱都督,惟朔方仍稱總管,邊州別置經略使,有屯田州置營田使。唐代開始設立的地方軍政長官。因受職之時,朝廷賜以旌節,故稱。《資治通鑒》第二百一十卷唐紀二十六有載:唐睿宗景雲元年(公元710年),丁酉,以幽州鎮守經略節度大使薛訥為左武衛大將軍兼幽州都督,節度使之名自訥始。景雲二年,賀拔延嗣為涼州都督充河西節度使,節度使開始成為正式的官職。

○15刺史。掌管一州的軍政大權。刺,檢舉不法;史,皇帝所使。

○16節度史。官名。唐初沿北周及隋朝舊制,重要地區置總管統兵,旋改稱都督,惟朔方仍稱總管,邊州別置經略使,有屯田州置營田使。唐代開始設立的地方軍政長官。因受職之時,朝廷賜以旌節,故稱。

○17城門校尉。掌管京師城門的屯兵。


六、三省六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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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部制是西漢以後長期發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確立,唐朝進一步完善的一種政治制度。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機構。 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尚書省形成於東漢(時稱尚書台);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於三國時,目的在於分割和限制尚書省的權力。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至隋,才整齊劃一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核與貫徹執行。

①「三省」

a.中書省

中書省,古代官署名。魏曹丕始設,掌管機要、發布政令的機構。沿至隋唐,遂成為全國政務中樞。隋代改為「內史省」。中書省掌握行政大權,它與掌管軍事大權的樞密院,合稱「二府」。元代以中書省總領百官,與樞密院,御史台分掌政、軍、監察三權。門下、尚書兩省皆廢,故中書省較前代尤為重要。地方行政一部分亦由中書省掌握。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廢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統領六部。明永樂帝時設內閣,機要之任開始歸「內閣」。負責起草詔令。

b.門下省

「門下省」為官署名稱。東漢時即設侍中,秩比二千石,屬於少府,職掌為侍從皇帝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皇帝外出,則侍從參乘。門下省原為皇帝的侍從機構,南北朝時權力逐漸擴大,北朝政出門下,成為中央政權機構的重心。隋唐時與中書省同掌機要,共議國政,並負責審查詔令,簽署章奏,有封駁之權。其長官稱侍中,或稱納言、左相、黃門監,皆因時而異。其下有黃門侍郎、給事中、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起居郎等官。

c.尚書省

官僚機構。南朝宋得名,前身為「尚書台」。由漢代皇帝的秘書機關尚書發展而來。是魏晉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機構,為中央政府最高權力機構之一。「尚書省」的組織機構於隋朝定型。以唐代制度為例:有吏部、禮部、兵部、刑部、民部、工部等六部,下轄吏部、主爵等24司。六部尚書都以所在「部」為名,而郎官以所在「司」為名。負責執行詔令。

②「六部」

三省的長官侍中、中書令、尚書令相當於秦漢時期的宰相。尚書省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其下設吏、禮、兵、度支(後改為戶)、都官(後改為刑)和工六部,與諸寺、台分別處理各類事務。每部設尚書為最高長官,總管本部政務。


七、三公九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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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公」

a.丞相,政府最高行政長官,有一個秘書處十三曹,下轄九卿。

b.太尉,最高軍政長官,負責管理全國軍事事務,但他平時沒有軍權,戰時也要聽從皇帝的命令,而且要有皇帝的符節才能調動軍隊,軍權實際上也是掌握在皇帝手裡。

c.御史大夫,主要管理記事,其地位相當於副丞相,主要職責是管理圖籍、奏章,監察文武百官。御史大夫下設御史中丞,駐在皇宮;侍御史,彈劾中央和皇宮一切事;監御史,中央派到地方各郡負責監督郡守的御史。

②九卿

九卿是指古時中央政府的多個高級官員,指官位很高的人。秦漢時期的卿,不一定是九個人,九卿言其官職完備。

a.奉常,掌管宗廟禮儀,地位很高,屬九卿之首;

b.郎中令,掌管宮殿警衛;

c.衛尉,掌管宮門警衛;

d.太僕,掌管宮廷御馬和國家馬政;

e.廷尉,掌管司法審判;

f.典客,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務;

g.宗正,掌管皇族、宗室事務;

h.治粟內史,掌管租稅錢穀和財政收支;

i.少府,掌管專供皇室需用的山海池澤之稅及官府手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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