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元老林直勉為何被列為「廖仲愷案」嫌疑犯?都怪酒後失言!
作者:金滿樓
1928年8月20日廖仲愷遇刺後,粵軍第三軍長李福林向「廖案特別委員會」舉報胡毅生(胡漢民堂弟)、魏邦平、朱卓文、林直勉事前曾密謀刺廖。
據李福林稱:8月初,他在胡毅生所辦的「文華堂」(俱樂部)處,曾親眼看見朱卓文與林直勉坐在一起,並親耳聽見兩人「口口聲聲說非殺廖仲愷不可」。
當時,他與胡毅生、魏邦平也都在場。
在此舉報下,「廖案特別委員會」立即下令拘捕上述各人。
然而,弔詭的是,事後僅林直勉一人被捕,其他人均告脫逃。
林直勉是國民黨元老,其生於1888年,1910年後赴港並曾參與1911年黃花崗起義。
辛亥年中,林直勉追隨孫中山、胡漢民,後又加入中華革命黨。1917年孫中山任護國軍大元帥時,林任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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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數年,林直勉赴海外負責籌款工作。1921年孫中山當選非常大總統後,林直勉任總統秘書兼兩廣電政監督。
1922年,陳炯明部兵變並炮轟非常大總統府時,林直勉親自護送孫中山登永豐艦。之後,林直勉擔任過粵漢鐵路督辦。
1924年國共合作初期,林直勉與鄧澤如等11人聯名上書反對改組國民黨、反對聯俄聯共,遭孫批駁。
林直勉不逃而被捕,很可能是他自認無罪。如汪精衛在國民黨二大報告中透露的,林直勉被捕後承認自己主張「推倒」廖仲愷,但說要「謀殺廖仲愷」,卻是不知情的。
另據許崇智粵軍總司令部的憲兵營長林祥回憶:
「因其(指林直勉)地位高,並且有關國策問題,非普通法庭可以審問,國民政府特組織一個特別法庭審訊之,地點在粵軍總部,以朱培德、譚延闓、李烈鈞(李此時似不在粵)為法官,朱培德為審判長,以憲兵營長為護庭法警。」
廖仲愷
審判過程中,林直勉因陳述其反對容共主張而遭到審判長朱培德的駁斥,這是作為護庭法警的林祥所親見的。
以此而論,林直勉只有「反廖」言論,但這是一種政治表態,和刺殺案並無直接關係,不能入「殺廖」之罪。
因此,朱培德在《關於廖案的公判請求書》及陳公博在特別法庭的「論告」中,均未再提及林直勉。
儘管如此,林直勉仍舊被囚禁在虎門炮台,直到1927年得到陳銘樞、吳稚暉、鄧澤如的營救才被釋放。
1934年11月12日,林直勉因肺病去世。
從過程上說,林直勉的被捕與供詞對破解「廖仲愷遇刺案」基本沒有什麼作用,大體而言,他只是一個局外人而已。
汪精衛
事實上,林直勉也曾寫下《黨獄》長文,為自己辨誣,其中稱:
所謂「英國人以200萬元運動作亂」之事純屬子虛烏有,而他只是聽聞魏邦平有意謀反,但並未參與。至於自己的被捕,其認為,「或以直言招禍耳」。
其言外之意是,自己平時「得罪壞人,受壞人中傷,亦常事」。
至於李福林舉報的在文華堂罵「廖仲愷該死」之事,林直勉也拒不承認,只說曾到此吃飯,其他一概不知。
其實,林直勉當時因為失意,就算酒後馬上幾句也說明不了什麼問題。
此外,林直勉在《黨獄》一文中直指汪精衛欲取他性命,其中稱:汪精衛竟不欲提訊,而提出「不如不審,即了卻他」!
言談之中,林直勉極其憤慨,並痛罵「汪等之橫欲枉殺,誠不知是何心也!」
不過,總算林直勉命大,汪精衛也很快倒台,這才撿回了一條老命。此後,林直勉即一蹶不振,無大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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