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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帝國二世而亡的技術分析 | 轉載




關於秦的滅亡,賈誼有一句總結,叫做「仁義不施」;《史記.陳涉世家》里,陳勝也有一句總結,叫做「天下苦秦久矣」。




這些其實都是套話。



本文想說的,是秦亡過程中,具體的統治技術方面存在的問題。




「天下苦秦久矣」是常態




先說一下「天下苦秦久矣」這個事。



《史記.陳涉世家》里,與「天下苦秦久矣」之說相關聯,還有另一個說法,叫做「失期法皆斬」,也是陳勝說的。




陳勝這撥人耽誤了服徭役的報到期限,究竟會不會被斬首?




這是個有爭議的問題。




有學者認為秦律里沒有這種規定。根據睡虎地出土的秦簡《法律問答》,「徵發徭役時如不報到,處罰應該是笞打」,「徵發徭役時不報到,但在一年內被捕獲,只是以遊盪罪再行笞打」;根據另一份秦簡《徭役》,服徭役遲到三五天的,「誶」,罵一頓;遲到6天至一旬的,「貲一盾」,罰向朝廷繳納一面盾;遲到超過十天,「貲一甲」,罰向朝廷繳納一副戰甲;逃避服徭役的,「貲二甲」,罰向朝廷繳納兩副戰甲。

(於敬民,《「失期,法皆斬」質疑》,《中國史研究》1989年第1期)




不過,這種爭議,並不影響秦律導致「天下苦秦久矣」。



因為秦律真正的殘暴之處在於「繁雜細密」,而不在具體條文的內容如何嚴酷。




秦帝國所追求的的,是一種凡事「皆有法式」的治國之道,也就是《鹽鐵論》後來所總結的「秦法繁於秋荼,而網密於凝脂」,無論秦民幹什麼說什麼,總有一款秦法適合你。睡虎地秦簡的出土,也證實了秦律的「繁雜細密」。




按現代人的常識,只要具體條文充分考慮了事理與人情,法律細密是件好事。

但對秦民而言,他們生活在一個識字率極低的專制時代

,越是繁雜細密的法律,越會讓他們在日常生活中陷入動輒得咎的困境

——他們無法確知法典里有些什麼樣的條文,無法評估自己的行為是否違法,也無法評估官吏針對自己的執法是否真的「合法」,更無法如現代人一般尋求律師的法律援助。



朝廷一方面致力於讓所有秦民都變成文盲(

商鞅設計的理想秦制,必須造就一種「民不貴學問」的社會風氣)

、且制定繁密的法律框住秦民日常生活的各處角落,以維持秦制的穩定;一方面又不希望官吏利用繁雜細密的法律,將秦民逼到急了咬人的地步,那會增大秦制的不穩定。所以,《商君書》還提供了這樣一種制度設計:





凡吏民向主管法令的官吏詢問法律條文,官吏須如實解答,並留存檔案(符)。檔案里要寫明詢問日期及所詢問的法律條文,然後將檔案(符)的左片交給詢問者,檔案(符)的右片由官府歸檔保存,作為日後抽檢吏民執法、守法情況的依據。




這制度設計聽起來很不錯。但自己監督自己,同時做裁判員和運動員,其結果如何,是毋庸贅言的。




正是因為繁雜細密的秦律,將不識字

(無法自救)

、原子化

(無法他救)

的秦民推入了「動輒觸法」的困境之中,才有了劉邦入咸陽時與父老的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餘悉除去秦法。」(

當然,待到天下底定,為了秦制穩定,「三章」是必須拋棄的,取而代之的是蕭何採擇秦法「作律九章」。)




所以,陳勝說「失期法皆斬」,或許確無秦律條文可以對應,但他說「天下苦秦久矣」,劉邦說「父老苦秦苛法久矣」,那都是事實——當然,秦民苦秦並不僅僅在於法律繁雜細密,也在於秦政對秦民的高度汲取,但劉邦入關中濃墨重彩「約法三章」,足見秦法繁雜細密對秦民造成的傷害,並不低於秦政對秦民的高度汲取。




但僅僅是「天下苦秦久矣」,並不會必然導致秦帝國的覆滅。




「久矣」二字已經點明這種「苦」,乃是一種存在了許多年的常態——自商鞅時代開始,秦民即已深受「民弱國強,國強民弱,故有道之國務在弱民」的治國理念之害,被捆綁於耕戰的馬車,掙扎於貧困線上下。至秦二世即位,「天下(秦民)苦秦久矣」的狀態,已持續了百年有餘。



如果不是出現了另外兩個致命的變數,秦帝國的偉業,必將在「天下苦秦久矣」的軌道上,繼續穩定運作、乃至發展壯大。




第一個變數:官吏苦秦




公元前210年,秦二世胡亥登基。




他引入了第一個變數:內部利益集團的分裂。



胡亥上台後,施政重點放在了兩件事情上。




第一件事是擔憂「朕年少,初即位,黔首未集附」,

擔心天下人(主要是指六國之地的新秦民)不能像畏懼始皇帝那般畏懼自己




所以,剛剛登基,胡亥就帶著李斯「東行郡縣」,效仿秦始皇巡幸天下,向六國之地的新秦民揮拳頭、亮肌肉。結果自然是沒什麼用,本文後面還會再說到。




第二件事是擔憂「大臣不服,官吏尚強,及諸公子必與我爭」,

擔心朝中大臣與地方官員不能像畏懼始皇帝那般畏懼自己。



這與胡亥年輕、得位不正、在軍隊與官場都沒有親信力量,有直接關係。按趙高的說法,「先帝之大臣,皆天下累世名貴人也,積功勞世以相傳久矣」,始皇帝時代的那些大臣,富貴世代相傳,權勢盤根錯節——比如李斯,史載其家族中,「長男(李)由為三川守,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諸公子」——這些人自不可能如敬畏始皇帝那般敬畏胡亥,甚至還有可能與胡亥的其他兄弟(諸公子)勾結,對胡亥的地位構成挑戰。




怎麼辦?趙高給胡亥出的主意是:「案郡縣守尉有罪者誅之,上以振威天下,下以除去上生平所不可者」——

對地方官員(郡縣守尉)實施大清洗

;「滅大臣而遠骨肉,……盡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親信者近之」——

對朝中大臣和皇族子嗣進行大屠殺,全換成胡亥的親信。




於是,「殺大臣蒙毅等,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陽市,十公主矺死於杜,財物入於縣官,相連坐者不可勝數。」




如此做的後果,是在秦帝國的官僚體系中造成了一種普遍的恐怖氣氛。

正所謂:「群臣諫者以為誹謗,大吏持祿取容」——敢提意見就會被定成誹謗之罪,人人只求取悅胡亥保住俸祿;「自君卿以下至於眾庶,人懷自危之心,親處窮苦之實,咸不安其位」——官吏人人自危,草民窮困潦倒。




胡亥的官場大清洗,也不是沒有遭遇阻力。作為始皇帝時代的既得利益者,李斯就很不滿胡亥的做法。

「法令誅罰日益刻深,群臣人人自危,欲畔(叛)者眾」

之際,李斯多次進諫抗議,反被二世責備:帝王富有天下,我想「長享天下而無害」,我希望天天縱慾享樂還不會亡國,「為之奈何?」你來想辦法,讓我實現這個願望。同時,二世還以李由(李斯長子)抵禦陳勝義軍不力為由,威脅要整垮李斯家族

(誚讓斯居三公位)。




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李斯只好拿出法家在秦制研究方面的看家本領,迎合二世的想法,獻上那篇著名的《行督責術》。




所謂「督責術」,簡而言之,就是一種如何完全控制臣屬,讓他們為帝王做牛做馬乃至拋頭顱灑熱血而不敢有半句怨言

(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

的權術。具體的做法,主要是兩條:(1)「深督輕罪」——有一點過錯就往死了整;(2)摒棄「儉節仁義之人」、「諫說論理之臣」、「烈士死節之行」,官僚體系只用壞人、不用好人。




史載,二世讀了《行督責術》後很高興。「於是行督責益嚴,稅民深者為明吏。……刑者相半於道,而死人日成積於市。殺人眾者為忠臣。」——對官僚系統的整頓更加嚴酷了,盤剝手段厲害的、殺人多的,才是朝廷眼裡的好官,路上到處是受刑之人,市中被殺者堆積成山。當然,二世也沒有忘記將李斯腰斬,滅其三族。

(以上資料,見於《史記.秦始皇本紀》、《史記.李斯列傳》)




畢竟,李斯不除,所謂的「盡除去先帝之故臣」的目標,就算不得真正完成。




秦帝國奉行「以吏治國」,官吏集團是它的統治基礎。二世從中央到地方對官吏集團的這場大清洗,相當於破壞了「利益共同體」,嚴重地動搖了秦帝國的根基。




所以,在中央,大清洗之後,二世選擇遇事與趙高獨斷,「公卿希得朝見」,朝臣淪為虛設;在地方郡縣,陳勝起事,先是「薛地降楚」,「陳守令皆不在」,後又有會稽守殷通找來項梁商議響應起兵,發出「天亡秦之時」之語;武臣北伐,范陽令開城投降,趙地「不戰以城下者三十餘城」。在最基層,劉邦起事,其核心團隊也有許多人是沛縣當地之「吏」。




不過,如果沒有第二個變數的存在,二世應該會有足夠的時間來重建自己的統治基礎,也就是趙高所說的——「更置陛下之所親信者近之」,自上而下重新構築一個親胡亥的新官吏集團。




第二個變數:六國「新秦民」




其實,胡亥是知道第二個變數的存在的。




如前文所說,登基的第一年,因為擔憂「黔首未集附」,擔心天下人不能像畏懼始皇帝那般畏懼自己,胡亥就帶著李斯,效仿秦始皇巡幸天下,「東行郡縣」——顯然,他想要威懾的對象,主要是

六國之地的新秦民。更

具體說來,是想要威懾原六國之「豪傑」。




這些「新秦民」,和荀子約三、四十年前所見過的那些「老秦民」,是不同的。




據荀子的描述,「老秦民」的基本特徵是:





「其百姓朴,……甚畏有司而順。」




很愚昧,害怕官府,相當順從。




這是逾半個世紀馴化的結果

(自商鞅變法至荀子入秦,約相差80年)




但「新秦民」不是這樣子。他們被納入秦制的時日尚淺,他們見過昔日的美好時光,體驗過更多的自由和更好的生活,他們的記憶還沒有被完全消除。




公元前230年,秦滅韓;前228年,滅趙;前226年,陷燕都;前225年,滅魏;前223年,滅楚;前222年,滅燕;前221年,滅齊。秦只用了短短9年時間,就消滅了六國。




這是令人驚嘆的速度。但這種速度,也使得始皇帝沒有足夠的時間,來將施加在舊秦地舊秦民身上的、以貧民弱民原子化所有民眾為宗旨的那套馭民體系,全面移植到新秦地新秦民身上。他還沒有來得及摧毀新秦地上的一切有組織的「中間力量」,進而使所有民眾以原子化形態直接面對國家的汲取;或者說,他還沒有來得及在六國之地造就出「一個強大到極點的政府、一個萎縮到極點的社會以及一群沉默到極點的個人」。




所以,當陳勝於公元前209年,也就是楚國滅亡後的第14個年頭,於楚地起事時,他得到了諸多昔日「豪傑」的響應。其中就包括了春申君門下的遊俠周文、信陵君門下的遊俠張耳等人。從《史記.張耳陳餘列傳》里,不難看出張耳這樣的人物,儘管在入秦之後,已經失去了效仿信陵君廣納門客的現實條件,甚至落魄到做「里監門」而被「里吏」鞭笞的地步,但他並不是一個原子化的存在,以兄事張耳的陳餘自稱「嘗游趙,知其豪桀及地形」,即是這些人社會活動能量猶在的明證。




劉邦起事前的經歷,也顯示了舊秦地的馭民體系,尚未能夠在新秦地完全鋪開。

劉邦年輕時做遊俠,曾是張耳的門客。公元前225年,秦軍水灌大梁城,滅了魏國,門主張耳成為秦的通緝犯,不得不出逃他鄉。門客劉邦也只能結束遊俠生活,返回故里。次年,秦軍攻楚,盡收淮北之地,劉邦從楚人變成了秦民,但他早年作為遊俠所構築起來的社會關係和社會活動能量,卻並未因此而消散。體制內,可以得到蕭何、曹參這些沛縣之吏的維護;體制外,則有樊噲這樣的爪牙(史載「與高祖俱隱」)。其與「善沛令,避仇從之客」(顯然亦非平民)的呂公結姻的過程,也是典型的遊俠的行為模式

(名義上以萬錢作為賀禮,實則不帶一錢)




劉邦至咸陽見始皇帝而感慨「嗟乎,大丈夫當如此也」,項羽於會稽見始皇帝而豪言「彼可取而代也」。「新秦民」中非原子化、有社會活動能量的六國舊貴族與豪傑遊俠們的這種心態,遠不是一場東巡可以消滅的。始皇帝不能,二世胡亥自然更不能了。




簡言之,當二世胡亥在公元前210年登基,他所面臨的現實是:





秦已消滅六國,但還沒有來得及消化六國殘餘的貴族、士人

(包括遊俠和文士,文士群體中有魯地之儒持孔氏禮器投奔陳勝可為代表)

和宗族勢力,尚未將它們變成一個個原子化的個體。




而「天下苦秦久矣」是自商鞅時代開始,已延續了130餘年的一種常態。




這個時候,二世因為得位不正,開始清洗秦帝國的統治基礎——官吏集團。




於是,內部統治基礎分裂崩塌,外部出現有組織的武裝力量,亡國,就成了一件順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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