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給新婚兒子買房,這幾點別忘記做,不然以後可能會人財兩失
家居
12-08
父母給新婚兒子買房,這幾點別忘記做,不然以後可能會人財兩失。
現在這個社會是物質的,都說養個男孩子越來越不容易了,怎麼說呢?男孩要結婚首先就得要有房有車,而現在房價瘋漲,二線城市的一套房子都得要百萬,父母辛辛苦苦半輩子就是要去買房,如此可見買房是一家人的心血,切不能馬虎。
然而現在卻有一些心術不正的女孩子,我們經常能聽到某某某騙婚,騙彩禮錢,騙房騙車,要知道這樣的事情對男方打擊有多大,失財失心。所以一般父母給孩子買房時都會留有後招。
父母在給孩子買房時,為了確保孩子們婚姻幸福,即使雙方因為各種原因而離婚了,最起碼也要保證自己辛辛苦苦買的房子不要被割分走。所以父母們就會寫下一份協議,如果孩子婚姻幸福則作罷,如果不是的話也就能證明房子乃男方全額付款,和女方無關。
不過雙方寫個協議這種事情太過直接,估計女方會很不高興,畢竟會覺得男方不尊重自己。所以有些父母會選擇較為含蓄的方法,就是保留收據以及轉賬證明,如果雙方生活過不去了,存在房子歸屬方的糾纏時就能把它拿出來當做證據了。
房子出資大多是男方出資,為了保險,男方父母會想要在房產證上添上自己的名字,不過這種方式還是要和女方討論一下,不要自己做決定,否則有可能會引起雙方的不愉快。
現在我國離婚率升高,因為工作以及價值觀的衝突,最初的感情都消磨殆盡了,所以很多人為了保證自己的後半生過得不要太辛苦,都會未雨綢繆,為各種可能做打算,給自己留存款,畢竟大家都認為沒有什麼比錢更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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