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希和余文樂都穿同款了,還有人介意「撞衫」?
在這個「 看臉 」的時代,會不會穿,固然很重要。但是既然我們已經能通過一個人的穿搭,去判定他的審美、品位以及經濟能力了,那麼「撞不撞衫」,真的還重要嗎?
用「潮流單品」或者「球鞋」來標榜自我、表達個性,成為了互聯網時代下的年輕人除了「罵髒話」以外,最簡單粗暴的外部輸出手段。都說「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你的搭配夠不夠很,球鞋夠不夠貴,有時候在一定程度上甚至能決定你的「 圈子 」。
當「球鞋客制化」的浪潮逐漸開始席捲潮流圈、當「小眾品牌」逐漸開始佔領了我們的衣櫃...潛移默化之中我們應該早就意識到,是時代變了,變得讓我們比以往任何時候,似乎都更在意與別人撞衫、與別人撞鞋。
對於「撞衫」這件事,據說男女有別?
講道理,「 追小眾、玩 DIY 」 說好聽一點,是願意花心思;說不好聽一點,就是不想和別人撞衫、撞鞋。
因為很多時候無論對於自己的「顏值」或「身材」是否自信,「 撞衫&撞鞋 」都會成為一件讓你感覺渾身不自在的事情。尤其是女生,尤其是那些體驗過「 正品撞到 Fake 」的朋友...
「從小撞到大」的雙胞胎是特例
這裡必須強調下性別,因為據不科學統計,非常介意「撞衫」的女生大概要比男生多出 30 %。至於為什麼...女人的心永遠無法猜透,你也最好別妄想能猜出什麼名堂。(BTW,如果女朋友一天沒理你,有沒有想過「撞衫",該怎麼哄?)
這樣的合照只存在於ZEPETO?
沒錯,「 撞衫 」就像一枚定時炸藥,時不時會在日常生活中引爆,發生在明星或者 KOL 身上的頻率也同樣不低。平時雖不太關注娛樂圈的「 爭奇鬥豔 」,但是潮流圈的「 針鋒相對 」還是見了不少。
潮流 KOL 們都開始「撞衫」了
對於「 女裝大佬 」們來說,Celine 無疑是個好東西。這不,近來瘋狂迷戀 Dunk Sb 的 Travis Scott 似乎越來越樂於搜刮「老物件」,還上身了一件 Celine 六七年前出的單品,同時也讓大家提起了對於 Old Kanye 的回憶。
而陳冠希和余文樂這對「歡喜冤家」,最近同樣撞衫了一回,讓 Gucci 與 New York Yankees 合作的這件牛仔夾克迎來了「 高光時刻 」。
陳冠希疊穿、痞氣十足;余文樂單穿,乾淨利落。很難判定誰穿的更好看,只有你更喜歡、更偏向於哪種風格。
「撞衫撞出優越感」是怎麼一回事?
一直以來,不難聽到大部分潮流青年心裡的吶喊聲:「我不喜歡你和我穿的一樣,這樣就會顯得我沒個性、然後無法在人群中脫穎而出」
但是令人詫異的是,偏偏有一群「 鬥士 」(狠人) ,他們非但不介意撞衫,相反還十分享受撞衫所帶來的「 集體歸屬感 」和所謂的「 文化歸屬感 」。
一群穿著斑馬線的少年排成一列,自以為能夠制霸街頭,一張搭載無數「 狗頭 」光環的合照,自以為是曬朋友圈的「高端操作」。
當然,很多人看到肯定這裡可能想說,買件「 狗頭 」有必要先去了解下這個品牌的設計師嘛?買 Yeezy 真有必要先去聽兩首侃爺的歌嗎?
答案是,確實沒必要。(穿假貨的直接過濾)但正因為越來越多人覺得沒必要、無所謂,導致現在找到所謂「 集體優越感 」的門檻越來越低,但成本其實越來越高。
他們可以接受和別人撞 Supreme、LV,卻不願意撞 Stussy、AJ(ARMANI JEANS了解一下?)。而實際情況是,去街上隨便抓一個穿著 Supreme「 玩潮狠人 」採訪一下,一半人可能連 Nas、Dylan Rieder 是誰都答不上來,相反,路上那些穿著「 爛大街 」貨的,沒準還能夠對答如流...
至始至終,能讓「 玩潮狠人」們撞衫撞出的「 優越感 」,除了一個 Logo、幾個字母,還剩下什麼?當然,這裡沒有想要嘲諷或吹捧任何品牌的意思,而是懂不懂,難道不應該比穿什麼更重要嗎?
撞衫不撞衫,真的沒那麼重要
撞衫最自然的狀態,是凌駕於「個人喜好」與「文化認同感」之上的。甚至與特定群體和地域文化密不可分。毫不誇張的說,放在十幾年前,從你腳上的鞋,就大概能看出你喜歡什麼樣的文化、聽什麼樣的音樂、甚至來自哪個地區...
舉個例子,Nike Cortez 之所以會找 Kendrick Lamar 來代言,並不是只看重他的人氣與影響力,而是代表著整個西海岸不得不提的 Chicano 文化所衍生出的 Cholo Syle。很明顯,現在還這樣穿的,他們還在不停地撞鞋。(Nike,打錢)
Cholo Style 中一定少不了 Nike Cortez 與 Dickies 的出現
好吧,扯遠了...總而言之,「 撞衫&撞鞋 」從來都不是一件可怕的事,相反是可以代表一個 Crew、甚至代表一個文化的東西。如果能讓你在其中找到文化認同感,並最終過得到一種自我愉悅,又有誰會介意呢?
至於為什麼說「 不想和別人撞衫 」是句難聽的話?emm...因為仔細想想,其實撞衫的感覺有時候其實跟「 一見鍾情 」並無太大差別。說白了,只要「 撞 」的那個人對了,它就對了。
你喜歡的人,你身邊最重要的人,你會願意、甚至期待與他 / 她共享這一份「 特殊 」。這也是為什麼看到穿情侶裝、親子裝出街的人兒,你會忽略他們「 撞衫 」的表象,感受到的只有甜蜜和溫暖...
結
——「你穿的可是Supreme呀,躲什麼?剛才我都看見了,不就是和廣場舞大媽撞個衫嘛,哈哈哈哈」
——「 像我們小時候,吃飽穿暖就心滿意足了,還尼瑪介意撞衫、撞鞋呢,哎,真不理解現在的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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