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歲還未發育完全,古代女子就得嫁人了,實際上是統治者有私心
婚姻是人生大事,我們現在的法律法規也比較的完善,只有到了規定的年紀,才可以領取結婚證,這個時候大家也都成年了,各方面發育也都成熟,可以組建一個家庭了,不過在古代的時候,那些女孩子可沒有這麼幸福。
古代封建社會,那些女子地位很低,他們在十三四歲的時候,就得嫁人了, 其實大家都知道,這個年紀還都屬於是孩子,他們的發育也都是不完全的,還是一個孩子的時候,就得成家了,其實她們也是很可憐的。
封建社會是男權主義當道,女子都是男性的附庸品,那些女子的社會地位也很低,她們唯一的任務,就是為自己的丈夫生兒育女,其實讓她們早結婚,也是因為女子社會地位低,那個年代的女子,並不覺得有什麼。
早在南北朝的時候,就有了對結婚年齡的規定,當時他們規定女性在十三歲的時候,就已經可以嫁人了,並且他們認為這是很正常的,中國古代是一個農耕社會,所以需要很多的勞動力,而女性要做的就是為國家添加人口,添加一些勞動力。
三從四德其實還不是當時最過分的事情,可能我們現在的女性,聽起來都覺得很氣憤,但確實是當時那個年代,真實的社會狀況,因為當時社會的發展,並不像現在這麼先進,所以嬰兒的成活率,也要低很多。
很多二十多歲的女子,都有了好幾個孩子,當然一些身體差的,就會因為生孩子而喪命,畢竟她們的各方面發育都不完全,早早的懷孕生子,會對身體有很大的損害,這就是一個惡性循環。
別看古代不剋制人們生育孩子的數量,但是古人的死亡率還是很高的,那個時候經常會發生戰爭,戰爭就是會死亡的,當時處於是冷兵器時代,所以大家作戰,就是比誰的人數多,人數多的基本上都會勝利,因為相應的這支軍隊的戰鬥力,也會提升不少。
戰爭會死很多的男性,這樣一來國家就更需要人口了,為了能使自己的國家強壯,為了能增加國家的人口,所以那些統治者們,就下令讓女子們早早的懷孕生子,為國家添加人口。
在漢朝的時候,要是超過十五歲還不嫁的女子,還被會徵收單身稅,其實就是那些統治者,為了增添人口,選擇壓榨那些可憐的女性,古代的條件又不太好,因為生孩子喪命的女子不在少數。
※建國初期最大貪污犯,經歷抗戰和解放戰爭,最終沒抵抗住金錢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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