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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歲女子喜歡我24歲兒子,為配得上我兒子,已經整容六次

圖片來自網路,圖文無關

讀者來信

木子李:

我兒子長得比較精瘦,和歐豪有幾分相似,所以,喜歡我兒子的女生比較多,其中也包括女鄰,一個50歲,多金、離異的女人。她經常送我兒子衣服、手機,屢次被我兒子拒絕。用我兒子的話說:一個都能當我媽的女人,我怎麼可能和她產生愛情?

然,女鄰並不覺得我兒子不接受她,就是單純的年齡差距,而是覺得她不夠漂亮,所以,她為了配得上我兒子,已經先後整容六次,說話的時候,還專門嗲聲嗲氣,她越這樣,我兒子越是躲著她。

但是,她似乎有些不甘心,經常在我家樓下等我兒子,執意送我兒子上班,還在我兒子下班的時候,在我兒子單位門前等候,接我兒子回家。每次都被我兒子拒絕。

現在,我有點心疼我兒子:因為被一個他壓根就不喜歡的女人糾纏著,心情肯定好不到哪裡去。

想問,作為母親,我該怎樣做,才能讓女鄰放下對我兒子的喜歡?

木子李答讀者問:

1)可以找女鄰談談,讓她明白,愛情是兩個人的事,不是一個人的付出,更不是沒有感動對方,只是感動了自己;

2)讓女鄰明白,你兒子之所以不願意接受她,並不是嫌棄她的容顏,也不是她對你兒子不夠好,而是因為你兒子接受不了彼此之間的年齡差;

3)告訴你兒子,無需善意的躲閃,有些時候,也可以適當的說一些絕情的話;

4)24歲了,也該考慮找女朋友了,當你兒子身邊有了喜歡的女生,女鄰也就涼涼了。

PS: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有喜歡別人的權利,但是,別人也有拒絕的權利。所以,當我們向某個人表白之後,對方明確表示:Ta和你不合適。這時候,你就應該放棄對Ta的糾纏,否則,作踐了自己,打擾了別人,這樣不好。

很多時候,我們都覺得,被一個自己喜歡的人拒絕,自己特別受傷,但是,有沒有想過,面對一個自己不喜歡的人整天的死纏爛打,其實也很受傷?

所以,如果真的喜歡一個人,且明知道對方不能給予自己愛情,那麼,就讓彼此退回到朋友層面,至少,兩個人還可以心平氣和的相處。如果一味的糾纏,恐怕,對方連和你做朋友的機會,都會喪失。

為此,當我們遇到了不喜歡我們的人時,我們應該及時的放下心中的執念。從對方身邊抽離,不僅僅是放過了對方,也是放過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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