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個人破產制度勢在必行!我們應該給絕望的大多數重生的機會
原標題:建立個人破產制度勢在必行!我們應該給絕望的大多數重生的機會
列位歡迎來到照理說事,最近幾年呀我國學術界一直在討論,我國需不需要建立一部個人破產法呢,前不久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同志,在一次會議中的提案,也讓這個討論推向了高峰,什麼是個人破產法呢?
顧名思義我國目前有企業破產法,而沒有個人破產法,個人的破產其實跟企業的破產是相似的,在很多發達國家已經建立了個人破產法,咱們這麼講對於一個自然人,對於一個個人來講,如果他欠下了巨額的外債,他今天的所有個人財產,都不足以償還這個外債,甚至他個人未來很長一段時間的收入,也不足以還這個外債的時候,就有可能要啟動個人破產法。
在很多發達國家規定,個人破產有的五年有的七年,在這五年到七年之間,第一你的所有個人財產,將會被剝奪用來還債,第二你這五年到七年之間所有的個人收入,除了留下一點足夠維持你個人生活之外,也都要拿出來還債,也就是說在這五年到七年之內,你雖然沒有坐監獄,基本上你過的是一種經濟上的牢獄生活。
你的所有個人財產,你的所有個人收入都將被優先用於還債,當然了五年到七年之後,有可能你這段時間的收入和財產,也不足以還你的債務,只不過到那個時候由於你已經做了五年到七年的個人經濟監獄,所以以往的債務就一筆勾銷了,你這個人從經濟上又重生一次了。
為什麼現在我們要討論個人破產法?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們的個人債務太多了。短短十年時間,我國居民的債務佔GDP佔比已經從百分之十幾躍升到百分之六十幾了,我們已經用十年的時間,走過了發達國家一兩百年才走過的道路。
今天在中國任何一個城市,我們都隨時隨地能看到想借錢給我們的人,銀行想發信用卡給你,各種各樣的貸款公司想給你什麼,現金貸呀消費貸呀分期貸,甚至你到任何一個購物網站上,去買一個東西,人家都會跟你說你可以分期付款,你可以先用後交錢。
今天的中國老百姓,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輕易的能借到錢了,對我們很多人來講,只要你把身份證號碼報一下,把手機號碼給人家,馬上你的銀行卡中就會多來一筆錢,可是我們中間又有太多人,沒有經受過良好的理財訓練,有很多人甚至不知道你借的錢是要還的,而且當你還的時候,你還要掏巨額的利息的,甚至有的人被各種貸款機構蠱惑著,拆東牆補西牆借東家還西家,短短几年之內就把自己的個人債務像滾雪球一樣,滾到了一個非常可怕的地步。
這麼多錢還不上怎麼辦?所以我們又看到了因為討債而產生的種種罪惡景象,甚至我們不誇張的講,在這個社會上就有一大批人,是專門以討債為生的,他們已經不是簡簡單單的債務糾紛的問題了,他們已經變成了涉黑涉暴力的問題,而這一切竟然只是起源於一個短短的借貸關係。
今天因為欠債不還,而上了最高法院黑名單的人有多少?不誇張的講超過1000萬呀!而且我們擔心如果放任這種借貸加利息催債的行為,未來還會有更多的人變成老賴,我們的社會最終還是要給這些人機會的,總不能讓這些人一輩子背著負債抬不起頭來吧。
而且我們清楚在這上千萬的老賴之中,固然有真正心黑的騙子,有騙了人家的錢就花天酒地,有錢不還的人,可是在這其中確實也有大把未經世事隨便借錢的人,可以說這些人是真正遭遇到了人生的失敗,那麼對於這些遭受到了人生失敗的人,難道我們就要看著他們一步一步走向消亡,一輩子背著負債甚至有一天從高台上跳下來嗎?
當然不是這樣的,所以很多發達國家,為什麼要推出個人破產法?就是希望用長達五年七年甚至十年的時間給這些人一個機會,給他們一個經濟上重生的機會,當然我相信在討論個人破產法的時候,更多的人想的是有沒有可能因為這樣一部法律就讓一些老賴轉移資產,隱匿資產借一筆錢之後根本就不還,然後他們想,反正我過七年到十年苦日子,我個人破產結束之後,我可以再來花這些錢呢?
我跟大家講難度是非常低的,今天我們的財務監管體系,已經可以監管到每一個人的所有固定資產和現金資產,而且我們的法律一定會有追溯性的,如果發現一個人通過隱匿財產轉移財產來逃過欠債的話,那麼他將面臨的是更加嚴厲的法律懲罰。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今天我們是有條件,來好好考慮一下個人破產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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