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國青少年游泳U系列比賽總決賽
一、競賽日期和地點
2019年1月27日至29日,北京市國家游泳中心「水立方」。
二、競賽項目
(一)單項:50、100、200、400、800、1500米自由泳,50、100、200米仰泳,50、100、200米蛙泳,50、100、200米蝶泳,200、400米個人混合泳、基本技術單項比賽(10歲組);
(二)接力:男女4X5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4X5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10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4×10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200米自由泳接力;
(三)全能:基本技術全能比賽(10歲組),比賽項目為:4種泳式50米的基本技術比賽+400米自由泳。
各年齡組具體比賽項目見附件4。
三、參加辦法
(一)參賽年齡組規定
10歲組:2008年出生;
11歲組:2007年出生;
12歲組:2006年出生;
13歲組:2005年出生;
14歲組:2004年出生;
15歲組:2003年出生;
(二)根據2018年全部分站賽成績總排名,10-15歲組男、女各單項比賽(接力除外)前10名的運動員獲得參賽資格,獲取參賽資格信息,請登錄數銳電子的微信小程序【賽況助手】進行查詢。
(三)運動員必須持有效身份證件(證件上必須帶有本人照片)和正式參賽證檢錄參賽;
(四)每個參賽單位/個人限報領隊1人,其他官員(教練員、工作人員等)人數根據運動員參賽人數4比1的比例報名,即:1-4名運動員限報1名官員,5-8名運動員限報2名官員,以此類推。
(五)比賽組委會有權對參賽運動員進行骨齡檢測,骨齡檢測經費自付;
(六)凡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的運動員不能參加比賽,取消已獲的成績和名次,並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七)不符合本次比賽年齡組規定的運動員及在專業註冊期內的運動員不得參賽,一經發現取消該運動員全部成績並禁止參加當年我中心主辦的比賽;
(八)所有參賽運動員在進行網路報名時,須簽署《運動員自願參賽責任書》(見報名網站下載)並上傳完成參賽報名。
四、競賽辦法
(一)採用中國游泳協會最新審定的《游泳競賽規則》以及中國游泳訓練大綱教法指導書中《7—10歲U系列比賽通則》;
(二)所有比賽項目只進行一次性決賽;
(三)所有年齡組運動員參賽單項不限;10歲組參賽運動員必須參加基本技術全能比賽;接力比賽每個單位限報1個隊,運動員不得跨組參賽;
(四)部分項目設置比賽參賽標準,如運動員在比賽中未在參賽標準內游完全程,執行總裁將給予哨聲示意,請運動員立即起水離開,並按照運動員未游完全程進行處罰。具體項目要求如下:
1、男子項目(適用於各年齡組):
400米個人混合泳:5:31.00;
800米自由泳:10:32.00;
1500米自由泳:20:15.00;
2、女子項目(適用於各年齡組):
400米個人混合泳:6:21.00;
800米自由泳:12:02.00;
1500米自由泳:23:45.00;
(五)凡弄虛作假者取消所有比賽成績,視情節進行處理;
(六)處罰
1、運動員如棄權,取消餘下所有項目參賽資格;
2、比賽期間(含報到日)運動員因病棄權,須出示醫院診斷證明書,可免於上述處罰;
3、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賽區換取正式參賽證的參賽運動員,組委會將視為自動放棄比賽,並按棄權處理。
4、運動員未游完全程或故意慢游,取消餘下所有項目參賽資格,已獲得的比賽成績全部取消;
5、運動員訓練熱身時,不得佩帶划水掌,否則取消參賽資格。由此給他人造成傷害的,取消該運動員參賽資格,同時已獲得的比賽成績全部取消,並禁止參加當年及次年我中心主辦的比賽;
6、運動員訓練熱身時,必須按要求游進和衝刺練習,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七)需要辦理比賽成績證明單的運動員,必須由教練員或領隊在本場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到競賽問題受理台提出申請,過時不再受理;並於下場比賽開始前30分鐘到競賽問題受理台領取。比賽成績須達到三級以上標準,方可開具成績證明。每名運動員每個等級限開具1項成績證明,重複申請不予受理。
五、錄取與獎勵
(一)所有比賽項目錄取前8名並頒發獎狀,如參賽人/隊數不足8人/隊(含8人/隊)只錄取前3名;如參賽人/隊數只有3人/隊,減1錄取;參賽不足3人/隊的,該項目比賽取消;全能項目參賽人數不足3人的不錄取名次。以上參數均以報名結束後,競賽分組表中的各項人數為準。
(二)所有參賽代表單位均計算團體總分,前8名頒發獎盃或獎盤。
(四)計分辦法
1、所有項目按照國際泳聯計分方式進行計算得分;
2、全能比賽名次,按照全能總分除以該全能的項次之和確定;
3、代表單位團體總分按各項名次得分累計相加排列名次;得分相等,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類推。所有個人比賽項目名次按9、7、6、5、4、3、2、1計分,接力項目名次按18、14、12、10、8、6、4、2計分。
六、報名和報到
(二)所有以單位形式參賽的代表隊,須在網路報名結束後,列印出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於2019年1月15日前將報名表原件郵寄至賽區,否則,組委會將不予換取正式參賽證。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天辰東路11號國家游泳中心,周青(收),010-84378938。以個人身份報名參賽,不需要列印報名表。
(三)根據比賽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適當收取報名費,詳情請見比賽《有關事項通知》(另行通知)。
(四)各參賽人員請於2019年1月26日到賽區報到(地點請見《補充通知》)。
七、秩序冊和成績冊要求
(一)秩序冊須標明運動員出生年及主管教練員姓名;
(二)成績冊必須有執行裁判長簽字,否則成績無效。
八、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01
競賽日程
02
比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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