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說謊」,調查顯示六到八成的患者曾向醫生有所隱瞞
美國一項針對面向 4510 人的研究顯示,有大約 60% 至 80% 的患者在就醫時向醫護人員隱瞞了自己的部分健康情況。
這一結論出自對兩項美國全國性在線調查,分別收集了 2011 名和 2499 名參與者的答案,受訪者的平均年齡分別為 36 歲和 61 歲。
具體的,受訪者被詢問,是否曾對任何醫護人員(包括醫生、助手或護士)隱瞞了以下信息:(1)不理解醫生的囑咐;(2)不同意醫生的建議;(3)沒有定期鍛煉;(4)飲食不健康;(5)接受過藥物治療;(6)沒有按處方要求服藥;(7)吃了別人的葯。
結果顯示,兩組分別有 81.1% 和 61.4% 的人至少隱瞞了一種情況 。超過三分之一(46% 和 31%)的受訪者在不同意醫生的建議時沒有說出自己的想法,是七種情況中最多見的一種。其次是不理解醫生指示,但沒有說出口的,占 32% 和 24% 。
關於原因,大多數人(82% 和 64%,95% 置信區間)表示想避免被評價,也不想被教訓,六七成的人不想聽到行為的危害性,超過半數的人出於尷尬,而選擇不說真話。其他理由還包括,不希望讓人感覺難以相處、不想佔用別人時間、不想讓人覺得愚蠢以及不希望某些信息出現在病歷中。
在整體上,自我報告為女性、年齡較小、健康狀況不佳的人更可能不披露相關信息。
儘管對研究人員來說,患者有所保留的情形屬於意料之中,但人數之眾還是令他們感到詫異。論文還提出,研究甚至可能低估了這種現象的普遍程度,因為還不能排除調查參與者對自己隱瞞信息的事實有所隱瞞的可能。
此外,病情較重的受訪者更可能隱瞞信息,這對本就複雜的處理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
此前的一些調查也發現了類似的情況。例如全國健康信息調查中,有 12.3% 的受訪者稱,出於安全或隱私的考慮曾隱瞞信息。不同研究發現,使用替代藥物的癌症患者中,有 20-77% 沒有披露這一事實。據稱,一些醫生也自覺將患者報告的飲酒量和運動量分別作翻倍及減半處理。
對此,美國家庭醫師學會(AAFP)會長John Cullen 評價道,自己也曾遇過推到手術台前的病人經過反覆確認才坦白的情況。他說,來回的溝通是「醫患關係的本質」,也是「醫學的藝術」。針對一些病患對談話寫進病歷的擔憂,他稱自己很多時候會關閉電腦,向對方保證談話的私密性,以迴避電子健康檔案(EHR)的干擾。
論文作者、密歇根大學健康行為與教育學的副教授Brian Zikmund-Fisher 表示,承認信息隱瞞的普遍性後,醫生或許能認識到自己的問診過程不太理想,而醫生唯有通過緩和病人被評判、被說教的恐懼,轉機才會發生。
另一作者、猶他大學人口健康科學教授 Angela Fagerlin 說,大多數人希望醫生對自己有一個好印象,為了發掘醫生改進溝通效率的方法,他們準備對影響因素作進一步研究。
論文還建議,後續研究者可以針對不同疾病,系統測量患者的隱瞞率及病恥感水平。
事實上,醫學界對兩者都已有一些研究。尤其病恥感(stigma ),其實就是社會學、人類學、心理學等學科中常用的「污名」在醫學、公共衛生領域的另一譯法,由社會學家戈夫曼在 1960 年代提出。
在醫療健康領域,stigma 指患者因疾病懷疑自身價值,並在社會群體中產生刻板印象。《中國醫學倫理學》10 月刊出的一篇文章在綜述中提出,容易出現病恥感的患者主要有:(1)出現可視性外表改變的患者,如燒傷患者、麻風患者;(2)精神意識改變的患者,如精神疾病患者、藥物成癮患者和酒精成癮患者;(3)有傳染風險的患者,如 HIV 患者、肺結核患者和乙肝患者;(4)特殊病症,如癲癇患者、遺傳性疾病患者等。還有研究證實,除了患者的醫療求助意願減少、治療依從性減弱,病恥感還會降低其社會支持水平、社會功能和生存質量。
當然,患者隱瞞信息這事,還涉及醫生知情權和患者隱私權的衝突,以及醫患雙方誰該為醫療過錯承擔責任的爭議——而由此帶來的糾紛,在社會新聞中也不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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