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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女孩起訴養母,請求撤銷監護人資格,女孩:他們全家都惡魔

導語:16歲女孩起訴養母,請求撤銷監護人資格,女孩:他們全家都是惡魔

2017年10月19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案件。被申請人是一位母親,她帶著一個手推車出現了。開庭的時候她把女兒的衣服攤在面前,喋喋不休地訴說著對女兒的愛。

母親說:給我一次機會,讓我們母女互相溝通溝通,再說說話。我想跟孩子再說話。

然而這位母親十六歲的女兒小芳,她就不願意和母親見面。她一直呆在隔壁的房間里,與此同時小芳還交給了法庭一封信,每個字都訴說著對母親怨恨,稱養母全家都是惡魔。

小芳是這樣寫的:有你這樣的媽媽嗎?我看見你就害怕,我永遠不要看到你,我恨你。看到這有人可能會非常好奇了,都說母親是孩子的避風港。可為什麼小芳就鐵了心的想逃離自個兒的母親?她的母親到底做了什麼呀?怎麼會讓小芳有這麼大的抵觸情緒,鬧上法庭都不願意見面呢?

不僅如此,根據我們國家的這個法律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小芳母親的這個監護人資格真的那麼容易被撤銷?接下來的事兒你恐怕就想不到了,事實上這次提出撤銷小芳母親監護人資格的是民政部門。這在北京市還是第一回。

連民政部門都出面要幫小芳申請撤銷她母親的監護資格。這麼一來不免就讓人疑惑了小芳和母親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要想弄清楚小芳的這個經歷還得從2016年6月的一天開始說起,那天在海淀警方接到一起報案。報案人就是小芳,當時陪同她來的還有一位女士叫劉淑琴。

小芳要報的是什麼案子呢?當時就連警察都大為震驚。小芳撩起了自己的袖子,胳膊上赫然有幾道紅腫的傷痕,有些甚至還破了皮。不僅如此就是在報案之後,劉淑琴還帶小芳去醫院做了檢查。那檢查結果更是觸目驚心。這位年僅13歲的小姑娘被查出了婦科疾病,而患病的原因,據小芳說是源自他哥哥於某不止一次的侵害。

小芳說:她就不讓我跟她睡,非讓我挨著我哥睡。到後來發生那樣的事。那時我特別小我啥也不懂。這個事情擱誰身上誰都挺難說的。

劉淑琴說:我說這孩子都毀在你們手裡了。你把這孩子毀了,這孩子一輩子的事。

小芳的遭遇讓劉淑琴憤怒不已,而海淀警方更是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接到報案的第二天警方就來到了小芳的哥哥於某家裡,把他帶走調查了。

可是這一次的事情遠比想像當中要複雜,伴隨著這起報案牽出的不光是一樁刑事案件,同時被揭開了還有小芳曲折的身世。小芳的母親叫李玉霞,今年57歲。她承認小芳原本是個棄嬰,是在2002年8月18號那天撿來的。

李玉霞說:當時她離婚不久,唯一的兒子於某判給了前夫。之後呢她認識了大她九歲的張林。這兩個人就生活在了一起。張林的也沒有孩子,在李玉霞看來小芳的出現呢,就像是上天的安排。於是呢她就把小芳帶回家了。

張林回憶說:就一個小破被子裹著來的。我說養著吧。買奶粉喂她,她就不哭了。

張林描述的情景呢,是他和李玉霞為數不多的關於小芳的記憶。因為被抱過來之後,不久小芳就輾轉到了另外一個人手上,也就是劉淑琴。

根據李玉霞的說法,撿到小芳沒幾天,她的母親突然病重,需要人在醫院裡頭24小時看護。沒人照顧小芳了,一籌莫展的時候張林通過朋友認識了劉淑琴。他們想讓劉淑琴來照看孩子。

李玉霞說:你知道我媽媽病的時候怎麼樣嗎?植物人啊,我是顧媽媽,我是要孩子。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能走這一步。

就這樣小芳18天的時候就到了劉淑琴家裡頭,一直生活到了兩歲。劉淑琴的日記里記錄下了小芳成長的每個瞬間。

小芳四個多月的時候胖乎乎的粉白的小臉兒可好玩兒了。一逗就笑可愛極了。快四個月會翻身了,七個月的時候會坐著,八個多月會爬了,九個月會叫媽媽了,一歲零一個月會走了。劉淑琴說:就跟我自個兒生有什麼區別啊?就差我生了。

正是因為這段兒時的照料,小芳一直和劉淑琴一家的很親熱。而劉淑琴也保留了很多和孩子相處的照片。雖然兩歲之後小芳就被接到了養父母身邊,但是每當自個兒受委屈的時候小芳還是會找到劉淑琴的傾訴。

而這一次她更是在劉淑琴的陪伴和鼓勵下向警方報案,講出了不為人知的遭遇。不過這對小芳來說,這一切才剛剛開始而已。報案之後小芳不敢回養父母家了,一直就住在劉淑琴這。養母李玉霞三天兩頭打電話過來,半個月之後更是直接找上門了,想要以監護人的身份帶走小芳。

小芳說:我剛醒,然後後來她就出現在屋裡,我趕緊關門。我特別害怕,當時就哭了。就是我特別想找一個柜子,把我自己藏起來。

劉淑琴說:願意跟她走嗎?

小芳說:不願意。

劉淑琴說:我保護你。

劉淑琴拍下了這段視頻當中,面對要帶她回家的養母李玉霞,小芳害怕的哭了起來。有人可能會奇怪小芳害怕哥哥於某這完全可以理解,可為什麼會在面對養母李玉霞的時候小芳也會如此的無助和恐懼?

其實您不知道哥哥於某帶來的傷害還只是一個方面,在小芳的身上還有很多讓人憤怒而又心酸不已的遭遇?

小芳回憶,其實做自打記事之後,她就直觀地感受到父母對自個兒並不好,她曾經寫道養母李玉霞對她一直非打即罵,簡直就是一個沒有人性的暴力分子。對於養父張林小芳說她就更害怕了,因為她已經記不清挨了多少打了。打罵還只是其一,小芳說養父母還把她當勞動力,經常讓她一起出去撿垃圾。

小芳說:這些年受到的委屈實在太多了。而她又太小,不知道能逃到哪去。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找到劉淑琴訴苦。小芳的講述也得到了劉淑琴的證實。劉淑琴說在她看來李玉霞和張林對小芳不好,早就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她帶著孩子這兩年裡頭李玉霞他們很少來看孩子,連孩子生病了都不管。後來的張林把孩子接走了。兩家就逐漸斷了聯繫。

直到2009年張林帶著六歲半的孩子來看她。她才再次見到小芳,當時小芳的反應是這樣的,張林他們走了之後,孩子抱著我,親我說親媽媽,我好想你。我可找到你了。

劉淑琴說:她給我撩起起那衣服來,青一塊紫一塊。我說你這怎麼了?她說他給我打的。

小芳的悲慘遭遇讓劉淑琴震驚而又憤怒。可是李玉霞畢竟是小芳的監護人,因此呢這些年來劉淑琴的也忍下了不少怒火,直到她聽說小芳還遭受到了來自家人的侵害的時候。又劉淑琴再也忍不住了,她帶著小芳報了警,並且決心要幫助小芳逃離這個讓她受盡了委屈痛苦的家。可問題是劉淑琴畢竟是個普通人。

接下來事情的發展,還真的是讓人又驚又喜。為了解救小芳一批又一批的人參與了進來,而這些案子也開始在曲折中迎來了一個又一個的柳暗花明的希望。首先做出反應呢當然是海淀警方在徵求了小芳的意見之後,他們開出了這樣一份未成年人緊急庇護通知書,這在全國都是首例。說明書上寫明叫小芳交由劉淑琴緊急庇護,進行臨時照料。

警方說:侵害的受害者就是她的家庭成員,如果這種侵害不採取司法機關的強制力量的干預,受害者的這個權利不可能得到充分的保護。

拿到了這份文書劉淑琴對小芳的庇護就有了法律依據。李玉霞再也不能毫無顧忌地要人了。與此同時警方還在第一時間委託司法社工介入服務,後來團委牽頭在微信上組成了一個跨部門的個案協調小組。他們告訴小芳有什麼需求都可以和社工反饋。

小芳的14歲生日就是在社工李涵的陪伴之下度過的。

社工說:她想了很長時間,默默的說她想吃麥當勞,然後我就笑了一下,我說這太簡單了,咱們一塊兒去吃吧。然後呢這個在麥當勞里的時候。她就老看那些麥當勞買的小玩具,我就給她買了一套那個玩具,就讓她特別的高興。

其實自從報案之後,考慮到安全,小芳已經很少出門了,偶爾的外出參加社工活動。

可是這麼一來的問題也產生了,這孩子畢竟只有14歲,正是在接受教育的年紀,總不能連學校都不去吧,可是劉淑琴家離小芳的學校有十幾公里,萬一出點意外責任重大。再加上劉淑琴已經年過六旬,對於她來說為小芳提供長期的庇護也有點力不從心。

一邊是孩子迫切的想重返校園,另外一方面劉淑琴也有著現實的困難。面對這些問題,李涵的心理其實很不是滋味。

2016年10月10號小芳離開了劉淑琴。那天在海淀公安局又開出了一份庇護通知書,寫明小芳正式交由西城區救助管理站進行臨時照料,救助站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裁定和撤銷監護人資格。就這樣小芳又有了新的庇護所,而且在這之前救助站沒有留過宿。他們幫小芳重新布置了房間,又聘請了一個全職的家政阿姨照顧小芳的生活起居。最重要的是救助站離小芳的學校很近,小芳重返校園的願望終於實現了。

小芳上學每天還有保安和阿姨保障她的安全,在警方團委社工和救助站的協力之下小芳的安置總算是解決了。不過事情到這其實還遠遠沒完,要想徹底把小芳從苦難當中解救出來,依然有兩個嚴峻的問題需要解決,首先一個就是侵害小芳的於某。

警方說:初期這個於某在這個認罪態度上也是有一些辯解,但是我們通過審查大量的證據,落實相關的證據,然後對於這個於某多次提訊,然後也有一些正面的這種交鋒,最後能如實供述這個犯罪事實。

可是2017年10月案件卻被一份材料給打斷了。這份材料的是於某的生母小芳的養母李玉霞寫的,人家說於某三歲的時候煤氣中毒,小學的時候又一次煤氣中毒非常嚴重,精神出了問題。她說兒子做出這種違背人倫的事就跟這兩次煤氣中毒有關,最後李玉霞申請司法鑒定。

案件的也只能暫時中斷等待新的調查。於某這邊還只是其一,於此同時協調小組還在思索著另外一件事,雖然公安局開出了庇護通知書,但是李玉霞仍然是小芳名義上的監護人。小芳的態度很明確她不願意再跟李玉霞生活了。那麼將來不可避免的還會有一場變更監護人的民事官司。

如何調查取證將是一個繞不開的難題。而面對這兩個問題各部門該如何應對小芳的未來?又將何去何從?

2017年4月對於於某的司法鑒定終於有了結果。他沒有精神疾病有完全的刑事責任能力。案件再次開庭2017年9月法院終於認定於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律師說:刑事案件判決以後,小女孩並不快樂,她想和養母永遠的解除這樣一種關係。看得出來小芳並不希望李玉霞在來當她的監護人。

好在對於這個願望早在審理於某案子這個時候,律師就已經做了未雨綢繆的準備。我們也提了一個建議希望公安機關能夠考慮到民事案件將來的困難,希望對刑事案件偵查的過程當中,能夠找到她的養母,還有其他的家庭成員長期對女孩監護這個狀況是不是有暴力的侵害。

2017年10月19號官司開庭,那天的小芳也來了。她到了一個特殊的房間里。李玉霞反覆插話她不同意撤銷監護人的關係。她帶來小芳從小到大獲得的各種獎狀,她說小芳之所以能夠取得這些成績,都要歸功於她的嚴格要求,人家還說了當年收養小芳也不容易,她又是寫材料,又是在報上登尋親廣告,走了一整套程序之後才在民政局那裡拿到了這個正式的收養證。

法官說:我看到孩子的照片,兩個大眼睛梳兩個小辮子非常的可愛。但是再看後面各方面的證據呈現出來她是長期的遭受家庭成員的這種犯罪侵害,還被養母以及養母的這個男友長期的是虐待和打罵等等,所以說這個孩子這種悲慘的遭遇讓我感到非常的同情,她最終還是要去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撤銷李玉霞為小芳的監護人資格。指定北京市西城區民政局為小芳的監護人。

小芳終於從充滿陰影的家庭當中解脫出來了,她有了開始新生活的可能。從2016年10月30日轉眼間小芳已經在救助站住了將近兩年了,生活上的有阿姨照顧她,社工還會帶著參加各種活動。

小芳童年不幸所帶來的傷痕正在慢慢地癒合。

小芳說:自從當年報案之後,我就再也沒有見過養母李玉霞。時至今日她的心裡還是沉甸甸壓著另外一件事,那就是尋找親生父母。我看見我同學的父母給他們拍照,我當時其實特別難受,因為他們都幸福。

為了儘力實現小芳的願望,公安機關採集了小芳的DNA數據,我們也希望有朝一日小芳能夠達成自己的心愿。其實對小芳來說能夠走到今天這一步已經是個非常幸運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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