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媽媽」風險大
隨著GDP的增長和生活方式的改變以及二胎政策的開放,肥胖、高齡孕婦明顯增 多,妊娠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的患病率也呈指數增 長。妊娠時期發生的糖尿病有兩種,其中一種為妊娠時期血糖升高而出現的糖尿 病,稱為妊娠糖尿病;另一種為孕前已經患有糖尿病,妊娠後糖尿病繼續存在, 稱為糖尿病合併妊娠。在中國,將近一半的糖尿病患者孕前被漏診。
因此,孕婦 進行首次產檢時明確是否達到糖尿病診斷標準顯得尤為重要。 檢查在懷孕第24~28周或28周後的第一次產檢時進行。具體方法:試驗當天,孕 媽媽來醫院進行檢查需保證至少空腹8個小時。第一次先抽空腹血,然後讓准媽 媽喝下300毫升糖水。從喝第一口糖水開始計時,在第1個小時、第2個小時分別 再抽血。抽血次數,共3次。醫生的叮囑:1.孕媽媽試驗前3天正常吃飯,不能因 為怕測出血糖高來,在試驗前故意少吃東西;2.糖水要在5分鐘內喝完;3.在做檢 查時和之後不要過度運動;4.喝完糖水2小時內不要吃任何食物,但可以喝少量白 開水,切忌不要抽煙;5.試驗完成後可以像平常一樣吃東西。若空腹血糖≥ 5.1 mmol/L;餐後1小時血糖≥ 10.0 mmol/L;餐後2小時血糖≥8.5 mmol/L,3項結果 中任何1項達到或超過相應的標準,就可以診斷為妊娠糖尿病。 此外,中國指南建議:在資源匱乏地區,如無法讓所有孕婦都行口服葡萄糖耐量 試驗OGTT,可先檢測空腹血糖(fasting plasma glucose,FPG)。若FPG <4.4mmol/L,不必再行OGTT。若FPG≥5.1mmol/L,可直接診斷GDM,也不必再行 OGTT。若4.4mmol/L≤ FPG < 5.1mmol/L,應行OGTT 以進一步明確診斷。對此, 國際婦產科聯盟(International Fedaration of Gynecology,FIGO)指南將其視 為中國資源匱乏區域適用的備選診斷策略。 妊娠糖尿病會對孕媽媽和寶寶帶來很大的風險。對母親來說,與正常孕媽媽相 比,糖媽媽流產、感染以及妊娠高血壓的發生率會高很多,也會因羊水過多、巨 大兒引起難產和產後出血。易發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且再次妊娠時,複發率 高,易發展為2型糖尿病;對胎兒來說,妊娠糖尿病也會增加巨大胎兒、胎兒生長 受限、流產、早產以及胎兒畸形等風險;對新生兒來說,妊娠糖尿病會增加新生 兒呼吸窘迫綜合症、新生兒低血糖等疾病的發生率,且新生兒易發低血糖症。
懷孕是值得全家高興的事,但是很多孕婦都受到了妊娠糖尿病的折磨,其實得了 妊娠糖尿病也無需慌張,控制飲食,適量運動,定期監測血糖等都是很好的治療 方式。對於通過飲食、運動控制後,血糖仍然不能達標的患者,應及時起始藥物 治療,並且推薦應用胰島素控制血糖。儘管已有一些國外研究證實,格列本脲和 二甲雙胍能有效的控制妊娠合併糖尿病患者的血糖,迄今為止,我國尚未批准任 何口服降糖藥物用於治療妊娠合併糖尿病。由於胰島素不通過胎盤,且可有效控 制血糖,是當前妊娠期降糖治療的首選藥物。妊娠期血糖控制滿意標準: 孕婦無明顯飢餓感,空腹血糖控制在3.3~5.6mmol/L;餐前30分鐘:3.3~ 5.8mmo1/L;餐後2小時:4.4~6.7mmol/L;夜間:4.4~6.7mmol/L。 經過十個月小心翼翼的長途跋涉,GDM媽媽終於來到了最重要的時刻。那麼在孕 後期有什麼問題需要注意呢?分娩時為了便於控制孕婦血糖及新生兒醫療組准 備,剖宮產一般計劃於晨間進行,術前禁食,停用晨間胰島素。一般GDM孕婦終 止妊娠後血糖會很快恢復正常,少數需要超過4個月甚至1年的時間,甚至終生不 能恢復。GDM的孕婦產後都應該隨訪糖耐量的變化以及進行血糖的監測。GDM孕婦 產後6-12周應到門診複查OGTT,若符合糖尿病標準,那麼這部分患者很可能成為 終身糖尿病患者;若此時糖耐量恢復正常,這部分患者應當每隔3年進行糖尿病篩 查。 高爾基曾說過:世界上的一切光榮和驕傲都來自母親。對於GDM孕媽,我們更應 給予足夠的關注和愛護,讓我們一起陪伴「糖媽媽」。
作者:山西大醫院內分泌科副主任醫師 劉師偉
文章來源:山西省健康協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