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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親30年,我找不到對的人」

「相親30年,我找不到對的人」

文/婉兮 圖/千圖網

1

先講一個「老姑娘」的故事,不過事先聲明,我沒有任何惡意。

姑娘姓張,和我爸媽是一代人,據說當年也風姿綽約,曾迷倒過十里八鄉的小夥子,但她一個都沒看上。

美人嘛,心氣和眼光都難免要高一些。更何況張姑娘已經早早放出話來,要嫁一個吃公糧的「人上人」,最好是英姿颯爽的兵哥哥。

當時鄉里有個萬元戶,卯足了勁兒地追她,她倒也不是不動心,畢竟21寸的大彩電不是人人都買得起的。

可對方的「農民」身份卻令她如鯁在喉,思來想去,最後還是說了再見。

後來,神通廣大的媒人果真介紹了一個兵哥哥,帥是真帥,但窮也真窮,家裡住的是土坯房,也不曉得轉業後路在何方。

張姑娘一聽條件就怕了,還未見面便直截了當地按了「pass」鍵。

當然也有城裡的小夥子追求,但願意娶農村姑娘的,大多相貌一般,也不是最吃香最賺錢的工種。

那自然也不在張姑娘的考慮範圍內。

挑挑選選四五年,張姑娘的年紀慢慢拖大了,選擇範圍也一步步縮小,可她不願委屈了自己,依然堅持要找到最好的一個再成家。

可找來找去,那個最適合嫁的人卻遲遲不肯出現。

就這樣拖到快40歲,最後實在受不了大嫂和弟媳的白眼,張姑娘才心不甘情不願地嫁了一個二婚男人,一過門就直接當了媽。

我不知道她是否幸福,也不好評價別人的婚姻。但我看到過她臉色灰暗,笑容少了許多。

所以我總是在想,假如她在二十歲出頭時嫁了那位萬元戶或是兵哥哥,人生會不會不一樣?

結婚可能也像拾麥穗,最大最好的那顆,其實只是個完美的幻覺。

一輩子不結婚倒沒什麼大不了,怕就怕明明渴望婚姻和家庭,卻被自己的吹毛求疵硬生生耽誤。

2

無獨有偶,北京的趙先生也相親了36年,1982年就開始找對象,但至今仍單身。

紅娘也盡心儘力地介紹著,想早日為他覓得美嬌娘,完成娶妻生子的人生大事。可趙先生太挑剔,姑娘見了無數個,卻總也找不到最合適的人選。

大概是甲脾氣不好,乙樣貌不夠,丙家世太差,丁什麼都好卻沒感覺……

反正誰都不太對,跟他想像中的妻子不一樣。

中間也有人勸,把要求降低一點好不好?天生一對都是小說里才有的事情。可他聽不進去。

就這樣挑挑揀揀,36年倏忽而逝,同輩人都到了當爺爺奶奶的年紀,他卻依然形單影隻,把自己耽誤成了65歲的高齡單身漢。

當然,如果對婚姻無感,喜歡一個人的自在生活,那也無可厚非。

但趙先生顯然不在此列,紅娘表示很無奈:「一方面他要求高,要漂亮的,還要比他年紀小;另一方面,他的要求還有點天真,希望女方會寫詩,這要求太細了。」

而隨著年齡增長,擇偶難度也越來越大,最後也沒能找到他理想中的女性。

講真,我很佩服趙先生的不將就不湊合,但他的做法,我並不提倡。

絕對的不將就,有時也是另一個層面的偏執和頑固。

對大部分普通的飲食男女來說,孤獨終老並不現實。在婚姻這個問題上,誰都免不了些適度的妥協退讓。

畢竟人無完人。

不如反過來想一想,我們自己,是不是對方眼中的一百分?

世上根本就沒有什麼天作之合。白頭偕老背面,通常就是磨合、遷就和包容。

3

假如趙先生能學學胡適,他現在或許也已經兒孫滿堂盡享天倫。

胡適的婚姻故事,有一個非常不美好的開頭——他在家族長輩的逼迫下,娶了各方面都不合拍的江冬秀。

當時的胡適,已經在上海讀過書,又去美國留了學,眼界和見識都被外面的世界打開了。

而江冬秀,卻是個裹小腳不識字的舊式女子,還比胡適大了一歲。

胡適不情願,可又拗不過母親,只得無可奈何地做了新郎官。

最初幾年,他不是她的如意郎君,她也不是他的添香紅袖。

他有外遇,她撒潑發狠,拼盡全力地維護婚姻。以外人的眼光看過去,的確就是一對說不到一起玩不到一起的怨偶。

可這樣的兩個人,竟也攜手走完一生,成為恩愛夫妻的典範。就連張愛玲都誇讚:「他們是舊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

至於中間發生了什麼,說來話太長,我只講兩件小事讓大家感受一下。

胡適愛書如命,把書看得比命根子還重。

戰亂時人人自危,逃命成為第一要緊事。可江冬秀無論逃到哪兒,都牢牢護住丈夫的幾十箱書,未在戰爭中受到一絲損傷。

胡適為此而寫信感激妻子:「北平逃出來的教書先生,都沒有帶書。只有我的七十箱書全出來了。這都是你一個人的功勞。」

後來,兩人到了美國。江冬秀沉迷於打麻將,常常只給丈夫煮一鍋茶葉蛋充饑。胡適倒也不生氣,反而怕她找不到牌友解悶,甚至會四處打電話替她約伴兒。

你看,他們都慢慢學會了站在對方的角度看問題。

藏書與打麻將一雅一俗風馬牛不相及,但本質都是理解和尊重。有了這兩個關鍵詞,白頭偕老就不是難事。

4

我不是勸你做胡適。

畢竟婚姻要以愛情為基礎,在能自主選擇的情況下,當然是找情投意合之人,儘力把相處磨合的苦惱減到最低。

拿今天的話來說,大概就是「不將就」。

這三個字本身是沒什麼錯的,婚姻乃終身大事,再怎麼謹慎小心都不為過。可問題是,拿什麼去定義那個「對的人」?

歌詞里說得很簡單,只需要「確認過眼神」。

但落實到生活里就不一樣了,它無法量化成指標,全憑個人感覺來摸索拿捏,一個不小心,對方就成了完全不對的人。

康小姐的相親之路,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

比如上個月分手那個,是媽媽的同事介紹的,學歷工作都不錯,個頭也高,兩家還門當戶對。

人人都樂見其成,康小姐卻在約會幾次後落荒而逃:「我們吃不到一塊去!」

原來她好酸喜辣,但對方口味清淡。男孩遷就過幾次後,提出要吃一頓粵菜,康小姐也勉為其難地去了,但心情和臉色都不大好。回家後思來想去,決定走為上計。

我們都勸她退一步,但她篤定了這不是對的人。

或許真的不是吧。

可我總覺得,這樣挑下去等下去,康小姐大概永遠無法和理想中的人相遇。

因為我們總是把「不將就」誤解為極致的完美,潛意識裡的要求,是對方與自己的擇偶條件無縫貼合。

可世間哪兒有這等好事?

上天再厚待,也不會依著你的要求來量身打造;即便真的有這麼一個人,茫茫人海你又如何能遇著?

5

關於「對的人」,情感導師塗磊有一段很精彩的論述:


「事實上你會發現,你無論選一個什麼樣的人結婚,你都會認為是錯誤的。你怎麼選都是錯,因為總有一個人會比他更好。能夠走入婚姻的人,都有敢於將錯就錯的勇敢。」

所謂將錯就錯,並不是要你隨便找個人結婚,而是看清人生真相,拋開不切實際的幻想,讓感情踏踏實實地落地。

因為將就和不將就之間,還包含了深深淺淺的無數種層次,退而求其次,有時也是智慧的象徵。

世間事,哪一件又能完美到一百分?

大部分人,也不過是在七八十分的婚姻里,努力去尋求九十分的快樂。

結婚當然不能太將就。因為伴侶的契合度,能在很大程度上決定餘生的幸福度。

但人們總想一步到位,在一段關係開始的最初階段,就試圖消滅潛在的所有問題,讓婚姻變得一帆風順毫無波瀾。

事實是,戀愛談得轟轟烈烈,彼此認定一生的人,也未必會是永遠默契合拍的伴侶。

多的是這樣的例子呀。

比如餘熱未消的《如懿傳》。

青櫻和弘曆年少相愛,最終卻因為這樣那樣的問題而離心離德,婚姻分崩瓦解,只剩一句「蘭因絮果」的嘆息。

你看啊,當年那個對的人,也會在歲月磨礪中失了顏色,漸漸變得面目全非,再也不是當初那個眉目溫柔的翩翩少年。

而不對的人,也可能在日復一日的相處中生出情意,摩挲出另一種溫柔來。

對與不對,可能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永恆狀態。你費盡心思找到的有緣人,未必就是一輩子相親相愛的枕邊人。

人們把婚姻視作修行,其實正是為了在日復一日的相處中打磨彼此,把那些「不對」的東西都一一修正過來。

根本就沒有什麼對的人,只有肯愛、敢愛、會愛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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