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拒絕無償贈送書畫作品」倡議書
日前,廣東梅州文聯發起「培育藝術市場?不無償贈書畫」倡議行動,本號強烈支持並以我們的名義發起「拒絕無償贈送書畫作品」倡議。
我們發起「拒絕無償贈送書畫作品」倡議號召,是基於以下十點理由:
一是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市場要在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培育和發展藝術市場,是文藝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
二是藝術作品是最高雅、最高端的產物,朋友開店買支筆尚需付錢,何況是藝術作品,豈有隨意贈送之理;
三是古往今來,藝術作品乃最具價值的上品,藝術家靠自己藝術修養和創作勞動取得報酬,天經地義;
四是「紙上一筆,十年功夫」,藝術作品凝聚了藝術家長期的藝術歷練和辛勤創作,是藝術家生命和汗水的結晶,購買而不索要,是一種對藝術家的尊重;
五是被索要的藝術作品境遇堪憂,有人免費索取藝術家字畫後並不珍惜,或拿去變賣,或隨意轉送,或壓箱底,甚至糟蹋成廢紙;
六是藝術家要安貧樂道,那是一種人生境界,新時代我們不贊成非得當窮藝術家,就算甘於貧困,也不能倒貼紙墨送人;
七是藝術家的精力非常寶貴,往往要幾十年積累才達到個人藝術高峰,而高峰時期因年齡、身體等原因持續時間並不長,因此藝術家不能為這些贈送書畫的人情事故而徒耗精力、疲於奔命;
八是藝術家贈字畫最得罪人,一來得罪索者,贈一件後,再索不贈就得罪了,二來得罪索而未得者,三來得罪以書畫養家的藝術家,四來得罪自己,自己累得半死,而且水平越高的藝術家贈書畫越得罪人;
九是藝術家無償贈字畫,擾亂藝術市場,嚴重影響藝術市場的培育;
十是無論是個人還是一個地區,其藝術事業需要以經濟效益來實現滾動發展,就個人而言,藝術作品的變現除了補貼家用外,還可以參加各種培訓以提升藝術水準,可以外出擴大交流以拓寬視野,可以辦展參展以彰顯個人藝術風格,因此過來促進事業發展;
歸結一句話,「藝術有價」,利國利民、利人利已!
當然,在人情社會,也有一些個別的特殊情況,比如贈送長輩、藝術交流、情感交流等,但不應成為常態。
※氣秀道勁:唐 徐浩 楷書《陳尚仙墓誌》書法欣賞
※周總理書法:看似寫字,實則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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