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朋友照顧女友,朋友卻性侵
新聞
12-15
台灣桃園市一名男子因入獄服刑,請黃姓男子幫忙照顧女友,孰料卻引狼入室,這名黃姓男子性侵了女友。近日該男子被判刑3年5個月。
台媒報道,黃姓男子平常以「二嫂」稱呼朋友的女友。去年底他打電話給女方表示心情不好,約好到女方住處聊天,兩人對飲後,黃直接進浴室洗澡,隨後只披浴巾出來,要和「二嫂」恩愛,他對女方說:「我兄弟在牢里,我來安慰你」,女子拒絕,要他穿上褲子,但黃二話不說,動手強脫女子的衣褲。
桃園地方法院
女子多次表達「不要」,並試圖推開黃,黃把女子壓在床上,強行扳開雙腳,女子仍試圖推開他,黃恐嚇:「最好不要亂動」,隨後性侵得逞,事後被控告妨害性自主。
法院審理時,黃姓男子聲稱,不記得發生何事,感覺女生「也有點願意」。
女子則表示,黃身強力壯,她根本無法抵抗,在掙扎時身上多處受傷,黃事後還強迫她到浴室「沖洗乾淨」意圖滅跡,她趁黃不注意,偷偷留了「一滴」在外褲上。
女子事發後報案,赴醫院採集的跡證未驗出黃的DNA,但女生外褲上的一滴精驗出與黃的型別相符,加上女子事發後第一時間向保護專線求助及向友人吐露被性侵,以及手腳的掙扎傷痕等,法官認定黃以強暴手段性侵,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5個月徒刑,他不服判決,已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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