妒火中燒,中國博士留學生連續投毒殺同胞……
被告王某今年26歲,本科畢業於中山大學材料化學專業,畢業後被皇后大學高分子化學專業錄取,成為了一名在讀博士。王某的學術成績十分優異,他不僅在化學學科核心刊物上發表過多篇文章,還申請了科學技術專利。2015年,皇后大學還專門表彰了他的學術研究成果。
王某與胡某是同屬於一個聚合物納米結構材料研究小組的同事。兩人曾經做過一段時間的室友。胡某稱,兩人合租時,有一次王某想借用胡某的房間一起開周末派對,遭到了胡某的拒絕。但王某卻趁胡某周末不在家時,直接打開胡某的房間開始「瘋鬧」,結果房間被參加派對的人搞得一塌糊塗。胡某回家後,十分生氣找王某理論,但王某抵賴不認。後來胡某再也無法忍受王某,於是搬離。
從今年1月開始,胡某覺得自己吃的東西有苦味,並且產生嘔吐、腹痛、拉肚子和眩暈等癥狀。當時他還以為是所買的食物變質,所以沒有在意。但這種情況持續了約1個月,引起了胡某的警覺。胡某又發現自己的水杯中有濃烈的化學藥劑味道,他不敢再喝,於1月26日嚮導師報告稱可能被人下毒。
在導師的授權後胡某在辦公桌前安裝了一個監控攝像頭,結果當天就拍攝到王某用針筒將黃色不明液體滴進胡某的食物和飲水中。胡某立即報案,把之前所吃過有化學藥劑味道的食物一併上交。警方當天將王某逮捕,但王某堅稱自己只是在惡作劇,注射的液體是乙醇。
警方經仔細化驗後,確定食物內含劇毒物質N-亞硝基二甲胺。這種化學材料常被用於工業硫磺、橡膠促進劑、火箭燃料、殺蟲藥的製造,如果進入人體會對肝和腎造成嚴重損害,在生物醫學領域此物質被用於催生腫瘤。胡某氣憤表示,因為直到4月中旬警方才查明毒性,此時已經錯過了治療的最佳時機,自己的肝臟因此嚴重受損。
對於王某投毒的原因,胡某稱可能是出於嫉妒。因為兩人曾共同發表論文,胡某的名字排在王某前面。然而,對於胡某的說辭,王某的律師也並不認同,他強調,王某成績優異,平時與大家相處和睦,並不會因嫉妒而犯罪。
在證據面前,王某僅僅只是認罪,對犯罪動機和毒藥來源閉口不言。胡某認為王某認罪是一種策略性的躲避審判,並不是真心認罪,因為這樣就可以從輕發落。而對於毒藥的來源,據悉皇后大學和醫學院已經有5年沒有訂購過這種物質,沒有人知道王某從何種渠道得到。但對於王某來說,自己配置出來也並不複雜。
當地時間12月11日,當地法院作出裁決,判處王某7年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後被遣返中國,未來10年不得持有武器,且不能與受害者或其家人聯繫。法官認為:「王某有計劃的邪惡攻擊是有原因的,但他對自己的作案動機保密,也無悔改之意。」
判決過後,皇后大學首次對本案發表聲明:「我們向受害者及其家人表示致意。我們意識到這種極不尋常、令人不安的犯罪行為依然對所有涉案人員產生很大影響。在這種情況下,受害者渴望別人尊重他的隱私。我們表示理解,不會進一步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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