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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一個知縣年收入10萬兩,可仔細一算賬,這官當得還算清廉

歷朝歷代封建統治者,對官員貪污都十分痛恨,也採取了很多嚴厲的措施加以防範。比如明太祖朱元璋就規定,官員貪墨50兩銀子就得剝皮實草;鐵腕皇帝雍正為了整肅貪官,也背上了個「抄家皇帝」的罪名。可即便是洪武和雍正兩朝,官員的貪污也沒有從根本上杜絕。

其實,只要是封建體制,貪污就無法避免。熟悉清代歷史的讀者知道,晚清是官場最為黑暗,貪污最盛行的時期。可我們總不能說大清天下無官不貪吧,我們就以一個典型的例子來看一看當時一個正常的知縣的收支情況。

同治五年(1866年),廣東一個名叫周玉成的舉人,在京城苦苦鑽營了十幾年,花掉了數萬兩銀子終於得到一個實缺,被外放到江蘇武進當知縣。當他拿到吏部的官憑後,親戚朋友們紛紛前來祝賀,並說他要到富裕省份去做官,以後終於可以大把大把撈錢了。

周玉成到了武進後,馬上進入了發財的狀態。不過,他仔細地算了一筆賬:武進縣每年的賦稅收入大約25萬兩,其中19萬兩要上交戶部,剩下的6萬兩歸縣衙支配。可是,縣衙每月光是開支就得要2000多兩,再加上迎來送往的等開銷,每年至少要7萬多兩。這賬算下來,武進縣衙每年竟有1萬多兩的赤字,按照規矩,這筆錢得由知縣掏腰包補齊。

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周玉成自然不會掏這個腰包,武進是江蘇的一等縣,在全國也是屬於富裕的縣,其統轄的地盤上有眾多的店鋪、賭坊、酒樓以及洋行,它們都要定期孝敬「規費」。這個數字算起來大約有8萬多兩,周玉成拿出1萬多兩去填補赤字。那麼,剩下的6萬多兩是不是就落入了周玉成的口袋了呢?

當然不是,這些錢有一部分要拿出來保官,也就是上下打點,孝敬上司,還要拿出一部分來清師爺以及應付一些公共開支。同治八年,新任江蘇巡撫剛到任,便下發文書,讓各縣拿出銀子修補巡撫衙門,結果攤派到周玉成頭上就有800多兩。可是,巡撫剛到半年便調任兩廣總督,隨後又來了一個巡撫,新巡撫又以添置巡撫衙門傢具為由,向各縣攤派,周玉成為此又掏了2000兩。

同治九年,江蘇巡撫母親過壽,周玉成品級雖然不高,但孝敬同樣不能少,花了3000兩銀子。同年,知府大人的少爺娶妻,周玉成再次破費,又花了1000多兩。有一次,知府宴請各縣官員,請大家喝酒看戲,但份子錢卻要大家出,周玉成不敢落後,出了300兩。

以上這些僅是舉出幾例,並不是全部,像逢年過節、黑白喜事,統統都要出份子錢。這一年下來,開銷實在不小,剩餘下來的那6萬多兩銀子,剛剛也就夠數。

當然,作為一縣長官,周玉成手下也有下屬,他們也得給周玉成送禮。比如他過生日時,官場上的同僚、縣衙里的師爺還有各班衙役,甚至是當地的士紳、經商的掌柜都要來給他送禮,倒不是這些人不來送禮,周玉成就會為難他們,而是大家都要遵循遊戲規則,自古以來都是這麼辦得,你不送禮就是不合規矩。這些林林總總的禮物,一年下來也有不少進項。

平心而論,像周玉成這樣的官員怎麼說也談不上是個貪官,大清有1500多個縣,90%以上的都是這個套路。他主要的收入來源一是地方商界上交的「規費」,二是按照舊例向農民加征的「火耗」,三是下屬給他送禮。這些錢加在一起10萬兩應該是有的,可這些錢大部分又得花出去,到了最後,他也不剩多少。

清代統治者為杜絕貪污想了很多辦法,但一直沒有成效,因為那個時代,官員缺乏有效的監督,當貪官的風險很小而當清官的風險很大,如果你不撈錢,沒有銀子孝敬上司,那麼可想而知離捲鋪蓋走路已經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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