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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人們熱衷於談論謠言,而不是事實? | 紙城PICK



公號屬於經濟觀察報·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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謠言流傳迅速只是人們熱衷於在他們周圍傳播謠言的結果。謠言之存在,首先是因為它涉及一條新聞,這條新聞關係到一個群體:其結果並非局限於某個個人,而是整個圈子裡的人共享。而且,其本身也是一條新聞:因此在時間的效應下,它是會壽終正寢的。這就是為什麼那些涉及一件往事或永遠存在的事情的謠言,比之有關現實的謠言,傳播速度較為緩慢。有人曾說,有關現實的謠言,就像所有的新鮮產品一樣,必須立即消費,否則的話,產品就不那麼值得消費了。迅速傳遞謠言這件產品,就是要保持其價值。




和警鐘一樣,謠言發出警告:有一個緊急信息需要交流。它涉及的面太廣,以至於人們在傳播之前沒有時間去核實。甚至當人們不知道這個信息是否真實的情況下,由於它需要立即回答,以至於使傳播它變得合情合理。


讓-諾埃爾?卡普費雷







我們記住,甚至僅有一個消息來源的時候,謠言之始作俑者,也是其他人,是那些聽到了這個消息而又進行傳播的人。謠言首先是一種行為。在一個特定的時期內,一小群人被動員起來,開始「傳謠」:圍繞著某個見證、某個信息或某個事件,出現了一種傳染性行為,即議論紛紛。並非所有聽到的故事都會產生謠言。因而第一個問題就出現了:為什麼我們傳播某些消息,而不傳播另一些消息?




為什麼人們傳播謠言




哪些信息值得我們去傳播給周圍的人?為什麼我們希望將這些信息傳播給他人?這些問題也是任何一個日報總編輯每天晚上要向自己提出的問題。在他們的辦公桌上,堆滿了電傳、公報、通訊、筆記。第二天,哪些應該印出來傳播給公眾?他們將會對哪些新聞議論紛紛?






謠言是一個新聞




一家報紙老闆有一天說:「新聞,就是使人議論的東西。」這個定義不能令人滿意,但卻發人深省:一個信息,假如它不能構成一條新聞的話,是不會引發出謠言的。




報紙總編輯不能等到翌日人們的議論傳來之後,再去了解晨報上刊登的消息哪些是新聞,哪些不是新聞。他的問題,是先驗地從他辦公桌上堆積如山的所有候選消息中,選出新聞來。按照一個諺語的說法:發生的事件總是出人意料的。既然新聞恰恰是報道剛剛發生的事件的,那麼我們也可以由此推斷出,新聞就是異乎尋常的、出人意料之外的事情。事實上,一件雞毛蒜皮的小事,只要它一旦稍微脫離了哪怕一點點常規,突破一點點慣例,就完全有可能被報紙刊登出來。而新聞標題的任務則是以概括和令人吃驚的方式,綜述出人意料的內容。比如,在今天,「狗咬人」已不是一條大新聞。一條大新聞是以此為題的:「一個人咬了一條狗」。




就像人們所看到的那樣,構成一條新聞的,並非其內在的重要性。一個人被狗咬了,當然要比人去咬狗要重要得多。同樣,宣布1985年死於車禍的人數達兩萬人是一個重要的信息,但不是一條新聞:它符合事物的邏輯。它已經被納入正常的範疇:它是我們文明優越中的弊病。使人咬狗成為一條「新聞」的,是它的異乎尋常、荒誕和罕見,肯定會使讀者感興趣、吃驚或激動,以至急急記住它並傳播它:讀者希望與人分享他的激動。




假如發生的事件就如前面那個諺語所說的那樣,果然都是意料之外的話,那麼仔細閱讀一下報紙就可以發現,事實上在新聞報道的事件中,並非「完全都是意料之外的事」。新聞中有誕辰的消息,也有訃告,有結婚也有離婚的報道,還有天氣預報,等等。這些都是已經發生過的事情,都曾經是新聞報道的對象:因此它們不再是出人意料之外的了。一言以蔽之,「新聞」之實質,在於它報道的是人們意料之中的、但同時又是完全無法預測的事。它們是生活這場賭博中出現的或贏或輸的彩票號碼。新聞涉及一些人們早已有心理準備的事故或事端,只不過人們不是害怕就是盼望這些事情的發生,這些事情就構成了新聞的基礎,同樣,也構成了謠言的基礎。







新聞不是一個故事或趣聞逸事,它首先是一個具有現實意義的信息。它幾乎總是有關一個可能帶來重大變化的事件。這是一個牽涉其本身及其周圍的人的信息:人們等待著它的結果,不管是好的還是壞的結果。新聞是一個以事實為基礎的信息,它對公眾的影響,就如同感覺對一個人的影響一樣。它不是提供信息,而是指出方向。當一個人在他居住的城裡,在他居住的樓房裡,從身邊聽到什麼新鮮的東西時,他就更清楚他的方向,以及應該採取的行動。




因此,一個讀者面對一條新聞時,他的第一個反應是趕緊去告訴其他人。這條新聞將成為談話的主題,併產生種種評論,還有可能引起爭論。但是,在這樣做的時候,人們總是發現,討論很快就會從所議論的事實(即新聞)轉向它所牽涉的範圍,它所提出的問題,以及應該從中吸取的教訓。總之,從報紙上讀到的一條新聞(一個事實),會產生一場議論,它注重的不是事實本身,而是對這事實應有的想法從這場交織著感情、假定和事實的爭論中,誕生出某種一致的意見即人們所謂的公眾輿論、團體輿論這種一致意見對正在議論中的事件提出某種詮釋。




人們傳播的新聞往往涉及一些人們或者從感情上或者從地理上感到親近的人物:比如發生在謝拉身上、發生在摩納哥的卡羅莉娜身上或在商業大街上的時裝店裡的事:比如有關吉斯卡爾·德斯坦和密特朗(即總統們)或有關鎮上的公證人的事,等等。這很正常。




當一個信息涉及某個接近自己的人或事時,這個信息就更具有現實意義,更牽涉到個人。不過,公眾的議論同樣也包含一些遙遠的新聞,它們牽涉的範圍要廣泛得多。這正是一種典型的「榜樣的故事」這類故事往往孕育出眾多謠言中的一類:比如,有新聞說,一個男子深夜回家,發現在他的房間里有一個人,於是他便掏出槍把他擊倒了。而那個不速之客卻是他在海外生活了幾年之後突然返回故土的兒子。在這個意義上來說,這個故事是具有榜樣意義的,即使沒有明說,它也宣揚了一種教訓。它牽涉的面不僅僅包括其自身,還包括了整個集體在內。在這個意義上,就像拉封丹的寓言或佩羅的童話一樣,報紙上敘述的這樁奇遇的日期、地點和人物並不重要。它對集體的教訓已經構成了它將被讀者傳播的命運,以及它以謠言的形式,永恆地、周而復始地一再出現的動力:它強調指出的是自衛的危險。







就是這樣,公眾自發地重複著大眾傳播媒介所傳送的那些被冠之以「新聞」的信息。很快,簡單的重複變成了解釋,從原始事實出發,得出其所牽涉的方方面面,並由此決定公眾輿論,即群體對該事件的主觀想法。當一個信息並非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傳遞,而是通過某個個人,通過口傳媒介的方式進行傳遞時,它也遵循著同樣的過程。不過這個信息必須是人們在等待之中的,它滿足人們或是盼望或是恐懼的心理,或符合人們多多少少已意識到的預感。同時這個信息對群體來說又必須是出乎意料之外的,會帶來直接重大後果的如果這三個條件同時得到了滿足,就會產生一條經歷過我們上述的傳播一爭論過程的「新聞人們稱之為謠言。




在這些能夠孕育出謠言的信息之中,我們首先可以發現的,是所有那些擾亂事物秩序,並且引起反應的信息。換言之,就是那些具有直接現實意義的新聞:警告將有危險發生,敗壞道德的行為,社會秩序的擾亂,自然環境的嬗變,等等。例如,有關自然災害的謠言可以迅疾傳開來:在法國尼斯,人們周期性地預言將有海嘯來襲。在埃克斯省,謠言宣布1976年會有一場地震。而夏蒙尼市則將從地圖上被抹去,因為在1986年1月7日至14日之間會有一場大地震。此外一些涉及多多少少比較遙遠的人物,因而所產生的影響稍為間接點的信息也流傳得非常快:如明星們的福禍榮辱,以及所有公眾偶像之福禍榮辱,不管他們是政治家、藝術家,還是體育明星。




在任何情況下,謠言之所以流傳,就是因為如果對這個無論真假的新聞茫然無知的話,就存在著危險,不管是有形的還是象徵性的危險。更確切地說,除了提出警告的功能之外,謠言還須裁定應賦予新聞何種命運,應該如何評價它。這就是傳播謠言的第二個功能:說是為了求知。




說是為了求知







對一個報紙的讀者和一個傳說的聽眾之間進行比較,存在著個極大的不同:對於讀者來說,鑒於大眾傳播媒介所享有的公眾信譽,他所讀到的事實總是真實的,已經得到了證實。而對一個傳說的聽眾來說,即使他相信所聽到的事情是有可能的,但他也不能像一個報紙的讀者那麼肯定,必須進行核實。同時他也需要知道應該對這件事持何種想法。




人是一種社會動物,這句話被應用得如此之溢,以至於今天它被人們看得平庸無奇。然而,它卻將我們的注意力吸引到謠言核心中的好幾個現象上來。美國社會心理學家利昂·費斯廷傑非常注重社會比較的概念。我們有一種永恆的將我們自身與他人進行比較的傾向:這是出於一種確定自己位置的需要,在與他人的比較之中,對自身進行評價。




這就涉及每個人的能力:例如,知道個人能夠跳過1.40米的高度並不夠;還必須知道這究竟是一個好成績還是一個壞成績才行。當然,人們不會和隨便哪個人去比較,他自會去選擇一小群人作為參考依據,這一小群人構成了我們的近鄰。因此在說到跳高時,我們既不會去和某個奧林匹克跳高運動員比,也不會去和一個關節炎患者去比。




我們的輿論也同樣如此。我們也想知道某些輿論究竟是好是壞。對於涉及能力的問題時,我們可以將其與一個標準、一個客觀現實相比:比如跳過1.50米。然而輿論卻並不會總有一個「現實」可供比較。那麼有什麼辦法可以得知它們是準確的還是不準確的?唯有將其與群體的看法去作比較,而群體則是我們認可的參考依據。




換言之,議論信息這個事實,反映了在我們所屬的這群體中,就這個主題,我們達成了何種一致意見。其他方法都是十分微妙的。怎樣才能得知鎮上的名人顯要沉湎於玫瑰色芭蕾或藍色芭蕾(中等城鎮中的典型謠言)呢?顯然人們不能去詢問他們。而且,許多謠的來源並非伸手可及的:在謠言和帶給我們謠言的人中間,存在著個永恆的中間環節。有人說,真實的標準便是一個純粹的社會標準:「凡是群體一致認為是真實的,便是真實的。」議論,即從新聞出發,通過一個討論和製作的過程,目的是達到對事實取得一個共同的定義。




正是通過謠言,群體向我們通報我們應採取何種態度,假如我們堅持繼續參與該群體的話。謠言是社會協調一致的有效媒介:所有發生的討論均表達了我們參與其中的群體輿論。參與謠言也是參與群體行動。很多讀者對於下述這個概念感到吃驚:人總是要等到知道了其他人(即我們作為參考依據的群體)的看法之後,才會形成自己的觀點。確實,從表面上來看,似乎恰恰相反。而且,我們總是很高興地去想像我們的觀點是出自內心的,絕對是個人的觀點。然而,經驗表明,與群體保持一致對我們觀點的影響非常大:有時我們甚至會因此而說出與我們的想法截然相反的話,並且對我們自己的信念產生懷疑。




每次進行有關謠言的談話時,我們都會通過在討論過程中摻入一些細節、假設以及添油加醋,製造出一個一致的意見來。這樣形成的一致意見對我們來說並不陌生:我們都是這個意見的集體製作藝人。就像一份國際會談後的聯合公報一樣,這個一致意見約束了會談的每一個參加者。如果不去追隨這群體的話,那就是自我退縮,自我孤立於群體,也就是說,去選擇另一個群體作為參考依據。




說是為了說服他人







對於某些人來說,傳播謠言,是進行十字軍東征,是宣揚聖言,是佈道,遙言的內容包容一切,並以一種類似泄露天機的方式出現。當恰好解答裝種個人優慮,或解決一場衝突的時候,天機泄露了。第一批傳播那些淫穢謠言的,是那些強烈地抑制住他們的性衝動的人,他們從這類色情下流的趣聞軼事中得到快感,同時又能扮演揭發者和義憤填膺的道德家的角色。然而,沒有理由只讓自己孤零零一個人知道,沙漠里豈能傳經佈道!謠言於是便成為一項使人接受自己意見的事業:信徒的圈子越是擴大,我們自己內心感情上也就越感到我們掌握的是真理。必須傳播謠言,不僅如此,還要說服別人。謠言的傳播者與其所帶來的信息被視為完全同一,拒絕相信謠言或對謠言產生懷疑,就是拒絕傳播者本身。因此,在所有的謠言之中,都存在著某些主動的中繼人,他們與他們傳播的謠言完全融為一體:他們從中得到滿足,找到內心緊張的解決辦法,內心緊張通過社會的一致贊同而消失。假如人們相信我,那是因為我有道理。




說是為了自我解放




謠言是發泄的第一個階段。很多謠言是引起抑鬱心理的重負。比如,「德國人在進入被他們打敗的國家時犯下了種種暴行」,「將有大量移民湧入洛里昂省,他們都是從馬賽港來的」1。談論這些事情的本身,就是朝著減少焦慮邁出了一步:對話者也許會指出謠言所談的事是不可能的,是毫無意義的。倘若謠言被保證是真的,那也由於它涉及所有的人而消除了我們的孤獨感:危險不只是籠罩在自己個人頭上,而是籠罩在所有的人頭上,這就從主觀上使我們感到危險性減少了。另一方面,開始談論這樁特定的、並使我們感覺受到了威脅的事件,等於朝著控制它和消滅它的方向前進了一步。在亞眠、在拉瓦爾、在魯昂,在所有謠傳販賣白種女人的城市裡,人們對此進行的指責為其他形式的解決辦法揭開了序幕。




謠言因而是被壓抑的好鬥性,以社會能夠接受的方式所進行的種發泄。而且,謠言總是被認為是從他人那兒得來的,是「有人說」,從而消除了人們的犯罪感覺,允許人們最為自由地表達其被壓抑的、迄今為止不可明言的衝動。人們理解謠言在道德檢查最嚴厲的地區和情況下最為盛行。謠言是一封匿名信,人皆可寫而不必受到任何懲罰。




說是為了取樂







許多謠言之所以甚囂塵上,並不是因為傳播者對謠言堅信不疑,而是由於謠言內容很有趣,是令人好奇和驚訝的事情。傳播它的人確信,在他向他的朋友圈子宣布這個新聞時,能製造出很好的效果我們在這裡,非常接近載著笑話滿天飛的發動機了。人們傳播它是為了享用它,為了它帶來的快樂—這種快樂有時也並非完全無害的,幽默本身就是另一種發泄被壓抑情緒的簡單方法。但是謠言不是一個滑稽故事:它自詡是真實的。它於某時發生在某個確切的地點。泄露謠言的人比之一個單純給公眾開玩笑逗樂者魅力要大得多。他告知他人一個鮮為人知的、令人興奮並使人激動的信息:他擁有與人交換的資本。作為回報,他得到使別人樂不可支以及全神貫注地傾聽他說話的愉快。在揭開謠言的面紗時,他向周圍的人證實

自己與消息靈通人士過從甚密,是「圈子裡」的人。由於他掌握了他人不知的最新、因而也是最重要的信息,他便走在了其他人的前面。




鑒於將謠言傳播給未知情者能得到這麼多的好處,我們也就可以理解謠言不缺少嘴巴去傳播了,確信能夠擾亂目瞪口呆的聽眾的心緒,而自己卻從中獲得樂趣,解釋了某些謠言為什麼會在不同的時代荒誕地一再出現。言沒有現實價值,不會在這裡或那裡產生出明確的動,但卻可以靜情悄地、不可動播地四處流傳。讀者一定能從下列各類「信息」的樣本中,認出某些曾經聽說過、甚至可能相信過的信息。






  • 名工人掉進了釀造馬提尼酒(或貝西葡萄酒)的酒缸里,直到有一天酒缸空了,人們才發現他。






  • 把一枚生鏽的硬幣扔進一杯可口可樂飲料里,銹斑就會去掉(對銅器也有同樣效能)。可口可樂是一種最佳的殺死精子的避孕飲料。






  • 機靈的酒吧男侍者用馬提尼酒將櫃檯擦得鋥亮。






  • 羅爾斯·羅伊斯牌汽車的銷售合同禁止使用該車參加汽車大賽(因為不能容忍這個最佳象徵落得第二名)。






  • 一位女歌唱家為了掩飾她是一個雌雄兩性人,便用一個坐墊偽裝懷孕。






  • 某位歌唱家實際上是某甲或某乙——兩位著名人物的親生兒子。






  • 為了掙一點零花錢,可以到太平間去清洗屍體,酬勞是每具屍體250法郎。




這些「都市的無稽之談」是這樣沿襲下來的:享用了一頓美味佳肴之後,或在酒吧里,人們就像品味餐後消化酒或茴香酒那樣將它們流傳下來。它們奉獻的,是實實在在的瞬息間的消費快樂。它們是塊巨大的集體口香糖。偉人們的私生活,他們最新崇拜者的名字,都在所得到的刺激和快樂中找到傳播謠言的動力。我們每一個人都像一個小型的總編輯一樣行動:報刊也同樣傳播某些因不恰當而令人吃驚的新聞,它肯定會引起人們的注意。信息本身是否真實,這並不重要。它所造成的效果足以使它的出現成為合法。




對下面這種類型的謠言,存在著一種典型的情況:一個有關捲心菜的大玩笑(過不久就是防霧警報器)。這個美國謠言可以成為研究的對象:自從1950年以來它就在流傳,並輪番被一些報紙以花邊新聞的形式傳播出來:「《天主經》共有66個字,上帝的十誡為297個字,亞伯拉罕·林肯遐邇聞名的演說是266個字。而最近一條規定捲心菜價格的行政指令共包括261個字。」所有的讀者都自動地將「最近的指令」認為是卡特或里根政府所發出的。只有小部分人還記得,自朝鮮戰爭以來,美國已不存在價格限制了。事實上,一項調查表明,刊登這個謠言的各家報紙都是從其他報紙那兒轉載的,這個情況一直可以上溯到1950年。這個謠言甚至還成為好幾項「放棄或加倍一搏」之類無線電遊戲的內容:聽眾要猜出「規定捲心菜價格的最新行政指令」共有幾個字。




引人注意的是,「穩定價格辦公室」從未發表過任何有關捲心菜價格的文字。自從這個謠言問世以來,上百家發行量很大的報紙和雜誌在各地將讀者的注意力吸引到行政當局的這一荒謬而不合時宜的指令上來。而行政當局當然感到自己成為這樁軼聞的瞄準目標,故而一直要求登載了這個謠言的報紙、雜誌刊登更正。「放棄或加倍搏」遊戲拒絕宣布更正:公布他們的題目中常常有錯誤存在可不是件好事。




捲心菜謠言還有一個變種,大致出現於同一時期。有一家報紙有意刊登這條有關捲心菜價格的新聞,但經過對這一信息進行核實後,實從來不存在什麼有關捲心菜的指令。但是由於這個故事太妙了,以至報社不放棄,因此就去尋找可以代替的其他指令。他們找到了:這項指令包括376種製成品。報紙發表了這項行政指令,並選出一種異乎尋常的特殊產品為例。文章嘲弄了這個「有關手動防霧警報器以及其他產品最高限價的長達12962個字的指令」。自然,為了製造爆炸性的效果,後來轉載此文時,人們把「以及其他產

品」刪掉了。這個手動防霧警報器指令的大笑話就這樣流傳開來。




這個謠言非同一般的生命力有好幾個原因:它令人捧腹,它因不同文件的長度懸殊對比而肯定產生效果。但這個幽默並非毫無緣由的,它嘲弄了美國商業界傳統的替罪羊—行政當局。在自由企業的國家,所有將行政機構的形象渲染成無用、浪費和腐敗的信息都是大受歡迎的。捲心菜和手動警報器的故事對每一個總編輯來說都是毫不足道的,但它又是饒有趣味的,以致他們捨不得丟掉它。




再者,除非有例外,誰都不會在發表消息之前去核實一下(更確切地說,核實是一貫的,但只限於核實「十誡」、《天主經》和林肯在葛底斯堡的演講的長度!)。當一個故事使我們快樂,似乎又是無害的,又能滿足我們的輿論要求,這個故事就很少會被核實一下旦流傳開來,像這樣一類的謠言就無法控制了。它獲得公認事實的地位,使行政當局的舊形象再次多了一個實例。採用的報紙、雜誌、電台、電視台等等的數量那麼多,使得任何闢謠均徒勞無功。它成為一個潛入水底的謠言,消失一兩年之後,又會突然出現,被某家報紙從遺忘中重新找出來。就像義大利諺語所說的:「即使這並非事實,也是絕妙的例子。」




為說而說







即使人們並不需要相信謠言,謠言令人趣味盎然的一面和人們從中感覺到的魅力,也不是謠言流傳的唯一理由。還有另一個理由:當人們和朋友、鄰居和親人閑聊時,總要說些什麼。這裡有一個重複出現的空白需要填補。從定義上來說,近親,就是經常與我們接近的人。他們和我們一樣,彼此了如指掌。要是只談自己,聽者很快就會膩味。那時,聊天就會受到最危險的威脅:鴉雀無聲,相對無言,承認各自腹中空空。謠言恰好填補這個空缺:它能使聊天繼續下去。




為什麼公共洗衣處、市場、理髮店、走廊、食堂等都是謠言滋生的場所?恰恰是因為在那些地方人們要創造或傳播一系列真真假假的信息,消遣的東西,以吸引他人的注意,作為聊天的話題。由於人們對談論自己猶豫不決,於是便談論他人。從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出發,人們大加發揮,於是就初步形成了謠言。




但謠言也是一種邀請。談話當然由幾個人一起談。格·貝特森曾經精闢地指出,所有的交流同時也是在兩名對話者之間建立某種關係。向另一個人談及一個謠言,也是邀請他一起來「傳謠」,是向他表明一個默契:「你和我,我們不會停留在社交新聞或什麼天晴天雨之類的話題上,我們談談謠言吧。」謠言是一種感情交流。它會煽動道德上的評論,引發個人的意見和感情上的反應。帶來一個謠言,意味著他想和交談者開始或繼續一種更為密切的關係,在這種關係中,每一方都更多地暴露自己,在毫不談及自身的情況下,使自己的思想和才華赤裸裸地表現出來。總之,謠言提供的不是一個交流信息的機會,而是一個交流各自表現的機會。




由於謠言經常涉及第三者,因而它有利於建立這種關係:一起評價第三者,不言而喻是承認兩名對話者的觀點相似,從而背著這個第者加強了他們之間的聯繫。總之,謠言是完成社會聯繫,加強朋友之間、鄰里之間和親人之間關係的跳板。


本文由出版社授權轉載,節選自《謠言:世界上最古老的傳媒》第三章<謠言在流傳、在流傳>






《謠言:世界上最古老的傳媒》


(法)讓-諾埃爾?卡普費雷 / 著 鄭若麟 / 譯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8 年1月(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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