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清代文字獄:因字定罪甚荒唐

清代文字獄:因字定罪甚荒唐

清代文字獄:因字定罪甚荒唐

清代文字獄:因字定罪甚荒唐

在封建時代,因文字著述被羅織罪名,鍛煉成案,叫做文字獄。明清時,尤其是清代,因迭興文字大獄而因文罹禍者,大有人在。

清代文字獄大案始於康熙朝,而乾隆朝尤烈。康熙朝著名的大案有「庄廷鑨《明史》案」和「戴名世《南山集》案」。

清代文字獄:因字定罪甚荒唐

庄廷鑨,字子相,浙江湖州府南潯鎮人。庄氏乃當地巨富。廷鑨雙目失明,欲效左丘明,以盲史自居,著書傳世。於是以千金購得明大學士朱國禎所撰《明史》稿本,聘請浙中名士多人修訂增刪潤色而成《明史輯略》,署名己作。順治十二年(1655),廷鑨病逝。順治十七年(1660),該書刊刻付梓,於坊間發賣。書中將清人自視的「龍興」稱為「茲患」,稱清先祖和清兵為「賊」「夷」,奉南明弘光、隆武、永曆為正朔(指帝王所頒的曆法。古代帝王易姓受命,必改正朔),在評論明亡之時流露欷歔悲惜之情。當時有個叫吳之榮的人慾藉此敲詐勒索不成,於是向刑部首告,鑄成大案。庄、朱兩家及相關諸人被拘捕者數百人。康熙二年(1663)五月,刑部定讞,以讚揚故明、詆毀清朝、悖逆已極的罪名,將庄、朱兩家及參與該書編撰者及其父兄弟子侄年15歲以上者70人處死,其中18人凌遲,流徙給披甲人(清代八旗兵丁的別稱)為奴者數百人,庄廷鑨被掘墳碎屍。

清代文字獄:因字定罪甚荒唐

康熙五十年(1711)翰林院編修戴名世《南山集》案與雍正時的呂留良案,也都是牽連數百人的大案。戴名世頗負才名,身任翰林院編修,曾稱頌「今天子(康熙)聰明神聖」「亦思自奮起,以期無負於世盛」。對清廷歌頌備至。他有志於明史,併網羅史文,搜求明季野史,著有《南山集》、《孑遺錄》,因奉南明桂王永曆等為正朔,不用清朝年號,且尊明崇禎帝為「上」,被斥為「罔視君親大義,國法之所不容」,處斬。

乾隆時文網愈密,動輒犯忌。《清代文字獄檔》輯有六十二案,皆為乾隆年間事。《文獻叢編》、《纂修四庫全書檔案》、《清高宗實錄》等,亦載有文字獄案多起。當然,這遠不是文字獄的全部史料。

在當時,明、清二字切不可隨便使用,因清統治者猜疑過甚,辦案大員往往「推求其意,悖逆顯然」,使不少人因此而喪命。如胡中藻《堅磨生詩鈔》中有「一把心腸論濁清」,徐述夔《一柱樓詩集》中有「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李驎《虯峰集》中有「翹首待重明」,都被羅織成文字獄。卓長齡《憶鳴詩集》案則是把詩集中的「憶鳴」二字,經「推求其意」之後,被指「憶明」,然後照「大逆」定罪的。如此「推求其意」置人於死地,清統治者也知道難以服人心。乾隆說:「恐胡中藻正法之後,或有黨惡好事之徒,妄為不平,造言誹謗,此舞弄筆舌,所關世道人心甚大,不可不嚴密訪拿。」

清代文字獄之苛細殘酷遠過歷代。只要一經成為大案,作者及其親屬(不論知情識字與否),作序的、參訂的、刻板印刷的、接受送書的,都在追查之列。一旦發現案情,即令「速行嚴密訊鞫,務得實情,按律問擬,勿得稍存漏網」。追捕牽連人犯,往往牽動很多省份。各省督撫奉到諭旨,立即「實力查繳,俾狂吠詩詞,搜毀凈盡,以正風俗,而厚人心」。被牽連人犯即使在數千里外,也要緝拿歸案。倘若作者和作序的早已亡故,則追究其後人,直到曾孫。戴移孝《碧落後人詩集》及其子戴昆《約亭遺詩》案就是如此。《約亭遺詩》中有「長明寧易得」等句,被指為「詩內悖逆狂吠之處甚多」,而成為大案。此書刊於乾隆九年(1744),乾隆四十五年(1780)案發時,戴移孝、戴昆二人早已離世,其曾孫戴世道被捕審訊的口供稱,乾隆九年刊刻《約亭遺詩》時,「彼時年幼,不知詩內有犯悖逆」,但仍以「大逆」定罪。戴移孝、戴昆被刨墳戮屍示眾,曾孫戴世道斬立決。為《約亭遺詩》作序的魯之裕及其子也早已去世,其孫5人分居湖北、湖南、廣西、直隸,因系「罪人之孫」,均遭懲處。魯之裕作序時其孫僅3歲,亦不能倖免。

當時,大案層出不窮,湖南安化縣有一位86歲的老人劉翔,希望清統治者不要猜疑過甚,向巡撫衙門呈進紙狀一本,冒死規諫,被捕下獄,其審訊記錄有如下一段:

問官:「(你書中說)『自古國運接續之際,妄生議論,何代無之?』又云:『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不得已之鳴』。是何意見?」

劉翔答:「因聞皇上查繳違礙藏書,自必生疑士民妄生議論。備述我朝(清朝)聖聖相依,恩深百姓,縱有昧心狂筆,何忍存留?少釋聖主之疑,冀免查繳。這便是不得已之鳴。」

明明是為了「稍釋聖主之疑」,何嘗「狂吠」「悖逆」?故而才敢於自行呈遞巡撫衙門,然而,卻「忠而獲咎」,其罪名是「妄揣聖意」「妄干朝政」「妄布邪言」。乾隆下令:「不得因其八旬,稍為姑息。」劉翔被斬首,以示懲儆。

《文獻叢編》第十五輯載有《書詞狂悖比照大逆緣塵清單》,共開列文字獄各案親屬緣坐147名,多為婦女孩童。其中汪景祺「《西征隨筆》語多狂悖」一案,其子汪連枝發配黑龍江給披甲人為奴。汪連枝在配所生子,子又生二人。汪連枝死後,其子孫3人仍然為奴。這就是說,案發時尚未出世的子孫,也世襲為奴。

由於清統治者刻意深求,辦案大員望文生義,製造冤假大案,助長了挾嫌誣告之風。御史曹一士向乾隆上疏說:「比年以來,小人往往挾睚眥之怨,借影響之詞,攻訐詩書,指摘文句。有司見事生風,多方窮鞫,或致波累師生,株連親故,破家亡命,甚可憫也!臣愚以為,井田封建,不過迂儒之常談,不可以為非今返古;述懷詠史,不過詞人之習態,不可以為援古刺今。即有序跋,偶遺紀年,亦或草茅一時失檢,非必果懷悖逆,敢於明布篇章。使以此類,悉皆比附妖言,罪當不赦,將使天下告訐不休,士子以文為戒。」由此可知,當時人業已指出文字獄之濫及用法之嚴酷,不僅造成了冤案、假案,而且煽起告訐之風。

文字獄造成的社會惡果是極其深重的。

魯迅在《買〈小學大全〉記》中說:「清的康熙、雍正和乾隆三個,尤其是後兩個皇帝,對於『文藝政策』或者說得較大一點的『文化統制』,卻真盡了很大的努力的。文字獄只是由此而來的辣手的一種,那成果,由滿洲這方面言,是的確不能說它沒有效的。」其效果就是使當時的士人鉗口而不敢言。而所謂「尊君親上」的「大義」則是文字獄衡文的準則,如果被指為謗訕君上,不避聖「諱」,妄議朝政,隱喻譏諷,眷戀故明,心存怨望,便是「違天叛道,覆載不容」的罪人,其懲創之慘烈,不但使「士子以文為戒」,更是聞文字獄而色變,避之惟恐不及。

道光十九年(1839),文字獄的凶焰已經過去半個多世紀,龔自珍寫了乙亥雜詩一組,其中膾炙人口的一首是:「九州生氣恃風雷,萬馬齊喑究可哀。我勸天公重抖擻,不拘一格降人才。」龔自珍痛感於當時沒有一絲生氣的「萬馬齊喑」的時局,大聲疾呼振聾發聵的「風雷」,他認為造成這種有如古井局面的原因,就是恐怖的文字獄帶來的「懲創」。龔自珍還認為,由此而造成的人才的缺失,是清王朝衰落的原因之一。

如需參與古籍相關交流,請回復【善本古籍】公眾號消息:群聊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善本古籍 的精彩文章:

北宋本《通典》刊刻年代和學術價值
從《百喻經》到《痴華鬘》

TAG:善本古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