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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誓賺夠100萬就娶她為妻,可是賺到50萬時,我不想娶她了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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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有兩個重點,一是感情,二是物質。但有個關鍵點往往被人忽略,那就是:男人女人都有權利要求這兩點,而不是只有女人可以要求男人又給感情又給物質。

在有些女人的認知當中,就是理所當然地認為:「男人要想娶我,必須愛我,必須有錢。」那男人呢?男人就活該又愛女人又給女人錢,自己沒有一點要求嗎?這肯定是不對的!男人也有權利提出同樣的要求。

但是,當今的婚姻觀念還達不到這種平等,相對合理的一種狀態是:

女人可以要求男人既愛又有錢,但前提是你得有資格去要求這兩點,你自己一團糟的話,你就沒資格提這種要求,當然也不會有人滿足你這種要求,你要求男人的時候,得瞅瞅自己是否配得上自己提的條件。

男人可以不在物質方面對女人提要求,但是感情方面必須要提要求,不然的話你就不是娶媳婦了,而是花錢買來一段婚姻。同樣的,你要求女人愛你,你當然也要愛女人才行。相對來講,從當下的婚姻環境來說,男人應該在感情和物質方面主動一點,多付出一點,別去刻意追求絕對的平等付出,那不現實。

婚姻如果能達到上面這種「相對合理」的狀態,其實已經很不錯了。可是,很多人的婚姻連這個相對合理的狀態都達不到,要麼是女人盲目要求男人又要懂愛又要有錢,要麼是男人把婚姻當交易,這都會讓婚姻變得扭曲。

下面這個男人就差點把婚姻當成了交易,好在他後來迷途知返了,還算不錯。


東林老師:

我放棄了一個愛了很久的女人,和以前想放棄又不舍放棄的狀態不一樣,現在的我,很輕鬆地就放手了,因為我認識到了我應該放手,我必須放手,不能再讓自己執迷不悟了,不能再讓自己愛著一個不值得愛的女人了。

2016年年初的時候,我愛上一個女人,廢了很多心思,花了很多錢,終於把她追到手了。其實當時我知道,我愛她,她不愛我。但我就是放不下她,就像和她戀愛,所以才會一直追求。她最後和我戀愛,我知道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我捨得為她花錢,但我覺得為了我愛的人付出任何東西都是值得的。

和她戀愛之後,沒別的事,就是花錢。她喜歡吃喝玩樂,喜歡買各種東西,喜歡攀比,我全都一一滿足。可是,我手裡的錢有限,很快就花光了,真的是花光了。這時候,她跟我提出了分手,很直白地說,「我就是個嫌貧愛富的女人,你沒有錢,我只能和你分手。」

我當時也和很多男人一樣,說我愛她,說想和她一輩子在一起,說會為了她努力賺錢。她不為所動,說,「你這些話騙騙小女生還可以,但對我這樣就算了。你沒有錢就是沒有錢,太窮就是太窮,這是事實,我喜歡活在當下,不想等著你賺錢,我沒那麼多時間可以浪費。」

我當時還不死心,問她,「如果將來我有錢了,還可以和你繼續嗎?」

她說,「可以啊!如果你能賺夠100萬,我立馬嫁給你,但我估計你這輩子也賺不到那麼多錢!」

她說完這話就離我而去了。

被她打擊,被她傷害,被她拋棄,我應該果斷放棄她的,可是,我就像很多色迷心竅的男人一樣,眼裡心裡只有她,雖然被拋棄了,還是不肯放棄她,甚至暗暗發誓,「接下來一定要好好賺錢,等賺夠了100萬,就娶她為妻!」

那之後,我就像發瘋了一樣拚命工作,就想儘快賺到100萬。工作賺錢太慢,我就去做生意了,反正就是想盡辦法賺錢。從那時候到現在,我經歷了什麼沒人知道,可以說是吃盡了苦頭。不過,看著銀行卡里的餘額慢慢增加,我漸漸有了10萬,20萬,30萬……我止不住欣喜,覺得自己離100萬的目標越來越近了。

可是,人的精力畢竟是有限的,我一味地透支自己,就在前不久,我病了,病到住院。我要感謝自己的身體給我發出警告,我要感謝自己的那次住院經歷。就是因為住院沒辦法再工作了,我有時間閑下來去想事情了。我猛然發現,在這一路賺錢的過程中,我的人生有了其他意義,我並不是那麼想娶她了,感覺娶不娶她無所謂,賺錢比娶她更重要。

我有錢有生意有朋友,一切都在慢慢變好,這些都是有意義的,賺錢比娶她重要的多。可能是因為一直專註於工作的原因,我對她並沒有那麼多的留戀了,想起以前的事,也是不痛不癢,認識到了她是個嫌貧愛富的女人,我覺得我沒必要娶她,就算我賺夠了100萬,我也不想娶她了。就算娶了又怎麼樣,100萬肯定被她很快花光,到時候我沒錢了又被拋棄,我何必自討苦吃。

我也並不像她說的這輩子都賺不夠100萬,我現在已經有50萬了,我堅持下去,賺到100萬很輕鬆。我覺得我完全可以在賺錢的過程中對我自己好,完全可以去找個值得愛的人為她花錢,娶她為妻。

想到這些,我整個人都豁然開朗了。我選擇放手,不再執著娶她為妻這件事了。之後是否會結婚,我不想去想,我覺得賺錢這件事比較有意義,有了物質資本,我才可以在以後對待感情時不在這方面露怯。不過,不露怯不代表我還會像以前一樣傻,我再也不會隨隨便便為一個不值得的女人花錢了,完全沒有意義。如果能遇到一個愛我並且懂事的女人,我會把錢都給她花,那才是有意義的。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每個男人在對待感情時都應該有這個讀者最後的這種覺悟,不管是戀愛還是結婚,你可以花錢,但是前提是女人值得你花錢才行。對於不值得愛的女人,根本沒必要為她花一分錢。

當然了,如果你有錢沒處花,那隨便你為誰花錢都行。但是你是靠自己的努力一分一毛賺來的錢,你自己要珍惜自己的勞動成果。為不值得愛的女人花錢,全都是打水漂,而且遇到上面那種嫌貧愛富的女人,她會敗光你的錢然後把你拋棄,到時候你就只有後悔的份兒,那時候你才意識到為她花的每一分錢都不值得,就已經來不及補救了。

我並不是在慫恿男人要小氣摳門,而是你在感情方面花錢要講究花錢的意義。正所謂好鋼用在刀刃上,如果你花錢有助於你的愛情或婚姻,如果你愛的人也愛你,值得你為她花錢,那為她花多少錢都會讓你很安心,而且你付出了會有成就感。反之,像某些男人一樣,色迷心竅之後,也不管值不值得就玩了命地把所有錢花在一個不值得的女人身上,結果最後賠了夫人又折兵,自己破產了,女人也沒了,沒人管沒人問,那怪不得別人,全都是你自己的錯。(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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