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殘忍七大刑罰,簡單粗暴無人性,老虎凳、辣椒水都是小兒科
古代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時期,貴族和平民等級區分明顯,有權有勢者可以隨意作惡,一些殘暴統治者把快樂建立在別人痛苦之上,發明了很多慘無人道的刑罰,商紂王炮烙之刑、古代腰斬、宮刑等,都十分殘忍血腥,抗戰時期日本侵略刑訊手段之殘忍讓人聞者變色,最著名的就是老虎凳、辣椒水,但是這與古代這七種刑罰相比,卻顯得都是小兒科,史上最殘忍的七大刑罰,真正詮釋了什麼叫簡單粗暴無人性。
第一種刑罰被稱為「餓刑」,據說在清朝晚期出現,一位蒙古族女性是第一個被處以這個刑罰的人,她被鐵鏈鎖在狹小木箱中,只有手臂和頭部側露,沒有任何人看管,就這麼靜靜地被活活餓死,如果更加殘酷一點,還在旁邊放一些美味佳肴,讓其看到吃不到,遭受身體和精神雙重摺磨,那種明明近在咫尺卻又遙不可及的感覺,簡直讓人生不如死。
第二種刑罰被稱為「項圈刑」,被發明於歐洲幾百年之前,項圈周圍都是尖刺,套在頸部讓受刑者動彈不得,只能憑藉意志克服,實在無法堅持就會被扎破血管,最終流血而亡。
第三種刑罰被稱為「蠆盆之刑」,在商朝時期紂王妃子妲己所創,把各種毒蛇、毒蟲放置深坑,然後將活人扔進坑中,被這些毒物咬死,想想就令人不寒而慄,比起炮烙之刑可怕得多。
第四種刑罰被稱為「烹刑」,這種以刑罰在中外都曾出現過,就是把人扔進煮沸的鍋里,然後被硬生生燙死或者焚煮而死。
第五種刑罰被稱為「鼠刑」,這種刑罰也是西方國家發明,在鐵桐中放置老鼠,把鐵桶扣在人身上,然後加熱鐵通,老鼠就會拚命打洞逃跑,最終把人活活耗死,毫無人性。
第六種刑罰被稱為「五馬分屍」,古代王朝歷史最殘忍的刑罰,用五匹馬將犯人四肢和頭部拴好,然後讓馬向五個方向奔跑,把受刑者肢解成五部分,血腥又殘忍。
第六種刑罰被稱為「凌遲」,出現在明朝時期,據說有一個太監被判處凌遲,全身被割了整整三千六百刀,最後一刀才死亡,堪稱是史上最恐怖的刑罰。
這就是古代歷史最殘酷的七大刑罰,簡單粗暴無人性,應該被堅決取締杜絕,文明、和諧才是時代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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