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的卓遠見識:一項影響中國兩千年的制度
古代封建王朝對於鞏固統治可是費盡了心思。當年周建立之後,天子為了鞏固統治,將有戰功的臣子,以及姬姓的貴族,還有舊貴族全部安置在了王畿周圍,像是星星一樣拱衛,保護著周的統治。
周王經常會下到地方,巡視諸侯有沒有管理好當地的人民。當年周王可是親手將昏聵的齊國君主給油炸了的。這種政治制度讓周延續了八百年,但是周最後還是難逃滅亡的厄運。
等到秦建立之後,便廢除了分封制度,採取了更加合適的郡縣制度。郡縣制原本是分開的,分為縣制和郡制。縣制起源於楚國,當年春秋小三霸之一的楚武王滅掉權國之後,將權國改為權縣,任命權國的國君作為縣尹,但是權國的國君不願意毀壞宗廟社稷,於是便反叛,再次被攻滅之後,楚武王便任命大臣管理權縣。
而郡制的起源在秦穆公時期。為了加強對地方的管理,於是便設置了郡。這在《史記》中是有記載的,也是最早出現郡的記載。其實郡縣制在秦朝時期也是有發展的,早在秦朝還未統一全國之前,縣是比郡要大的,一個大縣可以管轄四個郡,那個時候是叫「縣郡制」
而在秦朝統一天下之後,群臣在制定管理制度的時候,在郡縣制和分封制之間爭辯。很多人都認為,周之所以延續八百年,就是因為分封制,所以為了保護秦朝,也應該實行分封制。但是李斯卻站出來反駁說:周滅亡的根源恰恰也是分封制。在這種情況之下,秦始皇親自拍板決定實行郡縣制,取消分封制度。
其實早期的分封制度並不單單是郡管縣這麼簡單,其中非常複雜。當時的邊遠地區是設置郡,有郡守,郡尉,郡監三人分權管理,郡的下面設置縣,由縣令,縣尉,縣丞分權。而一些少數民族地區,則是設置「道」進行管理,行政級別和縣一樣。
當時的縣也不是瞎設置的,滿一萬戶就設置一個縣,這是大縣,長官是縣令,而不滿一萬戶的縣,稱之為小縣,長官為縣長。而在咸陽附近,以及中原地區,則不設置郡,只設置縣來進行管理,其中的複雜程度遠遠超乎我們的想像。
而在漢朝早期,郡縣制基本都是沿革,只是郡的長官換成了太守。「州」在這個時候走上舞台,但是這個時候的州僅僅只是幾個郡合併在一起的監察區域,刺史只是一個司法官員,負責監察當地的行政。一直到東漢末年的時候,州才取代郡成為一級行政單位,刺史成為一方的封疆大吏。
而在之後,不管是唐朝的道,州,縣三級行政單位,還是元朝之後出現的行省,州,縣三級行政單機,基本都保留了郡縣制的框架,就算是現在的省,市,縣三級行政單位,也有郡縣制的影子,這是無法否認的。
其實在當時,實行郡縣制還是分封制是一個很難抉擇的問題。很明顯秦始皇做了一個很正確的決定,但是秦朝的滅亡不是郡縣制的落後。劉邦不相信秦始皇的正確性,搞了一個群國並行制度,結果漢朝初年的時候,藩王不斷的反叛,這就已經能證明郡縣制的正確性。這是我國政治制度,乃至整個世界政治制度的一個偉大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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