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戀愛越久越容易分手?答案其實就「兩個字」
01
我的讀者微微說,自己和前男友談了十年的戀愛,從18歲到28歲,最美好的青春,換來他一句,還不想結婚……那一刻,她心死如灰。而和現任老公從相識到結婚,僅僅用了一個月的時間。
並且她坦言,認識他後,才真正意識到,女孩子是用來寵的,就應該用最好的護膚品,應該穿最漂亮的衣服。時至今日,兩個寶寶都已經上學了,老公依然每天堅持接她上下班。
風雨無阻,從未喊苦叫累。兩人雖然忙碌,但很充實,很幸福。她很感恩之前的那段錯愛,雖然浪費了十年,但是前任教會了她成長,他帶給她的傷痛,讓她銘心刻骨的同時。
也讓她更加懂得珍惜現有的婚姻。大抵,人生沒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算數,情路也是一樣。錯愛讓人傷痕纍纍的同時,也會激勵一個人快速成長,成熟。
使得她有更好的狀態和心態去面對新的感情和新的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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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微微的經歷相似,身邊有位朋友也在遭遇了馬拉松式的錯愛之後,對前任恨之入骨,他是她的初戀,兩個人在象牙塔中相識,相戀,畢業後也在一起同居過2年。
後來,因為前男友考上了家鄉的研究生,迫不得已兩地分居,長時間的身體不在一起後,心,也就慢慢的漸行漸遠了,每次吵架,幾乎無一例外都是因為距離。
一開始的時候,她還會堅持坐36個小時的火車,去他的城市看他,但時間久了,她漸漸的沒了當初的熱情和盼望。當男人總是以同一個理由搪塞和敷衍的時候。
即便再傻的姑娘,也會有所察覺。她很愛他,掏心窩子的那種愛,她甚至負擔了他讀研期間的所有費用,只因他說了一句,等我。等我博士考去你的城市。
等到了那個時候,我們就可以真正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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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沖著這句話,她等了一年又一年,把自己從剛剛好的年紀,等成了大齡剩女,30歲那年,她終於死心了,而當她說出分手兩個字的時候,對方似乎期待已久似的,默認了。
那一刻,她才恍然大悟,原來,他早就移情別戀了。
為什麼戀愛越久越容易分手?答案其實就「兩個字」——厭倦。不論是微微的經歷,還是身邊這位朋友的遭遇,無一例外都說明了,男人是喜新厭舊的動物,時常因為所謂的感覺。
放棄舊愛,投入新歡的懷抱,甚至還未分手時,就已經心猿意馬了。這就是我們經常說的,女人念念不忘的是感情,而男人念念不忘的是感覺。
見證了身邊太多戀愛多年卻分手的情侶,分手的原因多半是因為這兩個字——厭倦。而在這其中又大多數是男生先感到厭倦,他們好像真的是種容易喜新厭舊的動物,太容易跟著感覺走。
太迷信愛情的那種感覺,一旦感覺沒了便會迷惑不解,覺得愛情沒了還在一起幹什麼?沒有愛情的兩個人繼續在一起就是耍流氓。然後打著追求幸福的幌子去找尋下一段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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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你被劈腿,如果他不再愛你,不是因為你不夠好,只是因為你不夠新鮮。
這就好比他一件五千塊買來的大衣穿了三年,在路邊突然看見一件五十塊錢的外套覺得還挺好看,於是就換下了大衣穿上了那廉價的外套 ,臉上還興高采烈,得意洋洋。其實道理就是這麼簡單。只是很多女生想不明白罷了。
覺得青春餵了狗,挺不值的。有些人甚至鬱鬱寡歡好幾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其實完全沒必要,女人到了一定年紀,最該學會的就是拿得起,放得下。
不然,在愛情這所學校,永遠畢不了業。
很多時候,揮別錯的,才能和對的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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