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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候主薄是個什麼官?他們的工作狀態是什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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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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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項蘇農

主簿開始設置於漢代,也是知縣的佐官之一,主要負責戶籍、緝捕、文書等文職工作,其辦公場所稱為簿廳,其職能相當於今天縣長辦公室主任或者秘書長。

宋人鄭獬有詩道:「桐廬主簿官雖小,百里之間亦有民。」(《送隋孝廉之官桐廬》),所以主簿雖然是舞文弄墨之人,可也是縣裡的頭面人物之一,而且在玩起心機方面,是獨樹一幟的。

(一)能言會道語驚人

宋代阮閱的《詩話總龜前集》記載了下面一個故事:

唐朝的時候,有一個姓李的主簿,有一天對他的未婚妻說,他要到揚州去辦一件事情。

自從這個李主簿走後,他的未婚妻從此以後就再也沒有他的消息了。

為此她非常的焦急和牽掛,就托去揚州的人,把她下面寫的一首詩帶給這個李主簿:

去時盟約與心違,秋日離家春不歸。

應是維揚風景好,恣情歡笑到芳菲。

一直呆在揚州溫柔之鄉的李主簿,收到這首語含譴責意帶哀怨的《寄詩》後,也寫了一首《答詩》,托來人帶回給他的未婚妻。

根據科舉考場的詩賦唱和要求,李主簿的《答詩》應當步《寄詩》的原韻,但他在此耍了一個小聰明,故意在《切韻》中選了一個「六麻」韻,而不是《寄詩》用的「五微」韻,其用意是想讓他未婚妻暗暗的體會,他倆其實不是在同一個調上。

李主簿的《答詩》是這樣寫的:

偶到揚州悔別家,親知留滯不因花。

塵侵寶鏡雖相待,長短歸時不及瓜。

我有我的事情要辦,雖然呆的時間長了點,但我總歸是要回來的。要問我什麼時候回來?回來的時候就是開花結果的時候。

《晉書》記載了一件事:

晉朝的時候,有一個叫王濬的人,在一個地名叫廣漢的地方當太守。他在任期間,免除了老百姓的徭役,深受老百姓的愛戴。

有一天晚上,他在睡覺中做了個夢,夢到自己睡覺的這個房屋的屋頂房梁處,突然出現了並排懸掛的三把刀,這三把刀的刀刃處銀光閃閃,他正在想看看這三把刀是什麼刀的時候,在三把刀的右面地方,突然又出現了一把銀光閃閃、而且和三把刀一模一樣的刀……

就在這個時候,他被夢中夢到的四把刀場景驚醒了。醒來以後整個人是悶悶不樂,自我感覺很是不好,他第一個反應就是刀者,兵器也,主凶。

雖然如此,滿臉困惑的他,還是忍不住的招來手下的親信,要求他們解解這個夢境到底是主吉還是主凶?

就在其他人表現出沉默的時候,身為主簿的李毅拍手笑道:「主公不要擔心,這是一個好夢呀,三把刀並排的放在一起,寓意這是一個『州』字;在三把刀外又多了一把刀,這個行為是添益,也就是增加,這是吉兆呀,天大的吉兆呀。這個夢說明主公將有大好事了,這個大好事就是主公就要高升一級,擔任益州刺史了。」

《晉書》的原文是:「主簿李毅再拜賀曰:『三刀為州字,又益一者,明府其臨益州乎?』」

果然沒多久,王濬就從廣漢太守升遷為益州刺史。

(二)裝腔作勢嚇死人

明朝末年,有一個叫王鳴雷的廣東人,寫了一首《苦役行》:

羊角脂,燕尾絲,上官掌糧如掌珠。

三版字,半行朱。

十九天狗日,主簿捋髭鬚。

堂上吏,屋下呼。

呼開門,避大姑。

王米十八笠,笠笠連羅襦。

老婦三日不下廚,羹湯手辦績麻菇。

縫衣不得身上著,身脫縣門心即樂。

主簿帶著一群如狼似虎的公差,去鄉下催租催賦。

這些公差剛剛走到農戶的家門口,就一個個的大呼小叫了起來,連聲催促農戶們快點開門。

這時候只看見帶隊的主簿,一邊是裝腔作勢的捋著鬍鬚,一邊是裝模作樣的執行公務。

(三)明察秋毫驚煞人

宋代人桂萬榮寫的《棠陰比事》書中,有一則《陳襄捫鍾》的故事,該故事在《宋史》中也有記載。

陳襄在慶曆二年(1042)考中進士後,就被吏部分配到浦城縣(在今福建省南平市)擔任主簿,同時代理縣令的職務。

有一次陳襄抓到了幾個犯盜竊罪的嫌疑人,但一時間不能確定誰是真正的盜賊。經過初步審訊後,這些人中也沒有一個人承認自己是小偷。

陳襄就對這些人說:「城外關帝廟裡的大鐘是很靈驗的,我現在把你們帶過去。你們每個人都要去摸一下大鐘,如果誰偷東西了,這個鐘就會響起來,沒有偷東西的,這個鐘就不會響。」

在此之前,陳襄已經派了一些人去這個關帝廟,這些人先是用墨汁塗滿這這座鐘的表面,然後用黑布做的一個帳篷,將這座鐘整個地包圍了起來。

陳襄帶著這些盜竊嫌疑人,在關公關老爺面前,恭恭敬敬的燒好了一炷香後,就把他們帶到帷帳的門口,要求他們一個個排好隊,輪流地伸出雙手去摸這個大鐘。

這些人一個一個的伸手去摸鐘,很快的就摸完了這座鐘。在此期間,這座鐘根本就沒有發出任何一下鐘聲。

陳襄叫這些人並排的排成一隊,然後叫這些人同時伸出雙手,在滿滿一片烏黑的雙手中,獨獨的有一雙手是白白的。

陳襄就問這個人為什麼沒有去摸鐘?

這個人不得不說他害怕鐘響,所以沒有敢去摸鐘。

原來這個人就是盜賊。

在另一個宋朝人鄭克寫的《折獄龜鑒》書中,記載了一則「程顥辨錢」的故事:

程顥是宋代大儒,他和弟弟程頤,以及其後的朱熹一起開創了程朱理學,對中國政治思想和哲學思想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在嘉祐二年(1057年),程顥考取進士後,就被吏部分配到鄠縣(今天的陝西省戶縣)擔任主簿的職務。

有一天,有一個借用他哥哥房子居住的弟弟,在無意之中,從院子里的地下挖出了一個瓦罐,打開來一看裡面滿滿的都是錢幣。

他哥哥的兒子也就是侄子知道了這件事後,就問他這個叔叔討要。

在遭到拒絕後,這個侄子就去縣衙控告這個叔叔,說這個瓦罐里的錢是他父親留下來的錢,所以這個罐子里的錢,理應當歸還給他。

縣令收下狀子後,苦惱的抓著頭,十分為難的對這個原告說:「你說這個錢應當判給你,但是我沒有證據啊。」

當時在場的程顥對縣令說道:「這錢到底是誰的,是很容易辨別的。」

這個縣令也很聰明,就趁勢對程顥說:「程主簿,這個案件就交給你審吧。」

程顥就把原告侄子和被告叔叔一起傳訊到公堂上,當庭進行審理。

他先問原告道:「你說這錢是你父親藏的,那你父親藏了多長時間啊?」

原告回答說:「至少有20年的時間。」

他又問被告道:「你說你的錢是怎麼來的?」

被告回答說:「這些錢都是我這幾年做小本生意,一個錢一個錢的集攢起來的。」

程顥就命令公差,從先前扣押在案的瓦罐里,取出一些錢來,分別交給原告和被告去辨認。

「都看完了吧,這些都是扣押的錢,沒有任何異議吧」,說到這裡程顥微微一笑:「今天發行的錢幣,用不著五、六年的時間,就會遍及到全國各地。現在擺在你們面前的這些錢幣,都是幾十年前所鑄造的。是不是這個事實啊?」

被告叔叔在事實面前啞口無言。

在旁邊聽審的縣令很是佩服,他馬上做了總結。原文是:「取錢驗之,皆古錢也。」

【作者簡介】項蘇農,蘇州市人,現在蘇州從事律師工作。工作之餘愛看閑書,出差之機常逛街市,間或有所感,書詩文自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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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朱鷹 、鄒開歧

主編:姚小紅

編輯:洪與、鄒舟、楊玲、大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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