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婚姻制度竟是這樣?這一點與大清反差巨大,在門第上還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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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是所有的封建朝代中,民風最為開放的一個朝代。其實歷朝歷代都不能改變人們心中男尊女卑的態度。但大唐可以算是女權達到鼎盛的時期了,或許就是因為一代女皇的事情就是發生在唐朝的,這讓百姓的心中,重新的定義了一下女性的地位。
古時候的婚姻制度,放到現代來說是殘酷的。古時不崇尚男女自由戀愛,婚姻都是由父母決定,而決定的因素大都是根據門第與嫡庶出身。
在唐代,唐太宗先提出關於唐朝的婚姻制度,規定男二十女十五是正常的結婚年齡,而唐玄宗則將這個年紀縮小成男十五,女十三。古人的婚嫁年齡是比現代要早很多的。除了年齡的規定,對於門第的偏見也是非常大的。
如果婚約雙方,門不當戶不對在唐代可是觸犯了法律的。如果說地位低下的下賤之人,娶了高門大戶的良家女子,是觸犯了唐朝的律法,男方是要接受一年半的監獄生活。娶親本是一件開心的事情,還為此有了牢獄之災,也是得不償失的。
在唐代,唐太宗先提出關於唐朝的婚姻制度,規定男二十女十五是正常的結婚年齡,而唐玄宗則將這個年紀縮小成男十五,女十三。古人的婚嫁年齡是比現代要早很多的。除了年齡的規定,對於門第的偏見也是非常大的。
如果婚約雙方,門不當戶不對在唐代可是觸犯了法律的。如果說地位低下的下賤之人,娶了高門大戶的良家女子,是觸犯了唐朝的律法,男方是要接受一年半的監獄生活。娶親本是一件開心的事情,還為此有了牢獄之災,也是得不償失的。
這就大清原來繼承女真族的一些習俗有關,之前他們的婚配,父親去世之後,兒子是可以承接除了自己生母外的其他妻妾,努爾哈赤的次子大貝勒代善,就是因為努爾哈赤曾說過,百年之後妻妾的繼承人是他,才傳出與大福晉阿巴亥有染,失去了努爾哈赤的信任,錯失了漢位。
唐代的婚姻與其他的朝代相比,也是比較自由的。要是男女雙方身上未有婚約,二人沒有經過家長媒婆就建立了婚姻關係,只要二人是成年,唐朝的法律就是認可的。但要是未成年的情況下或是違反了父母已經為自己定下的婚事,這就會遭到杖責。
其實古時候的婚姻制度,能達到唐朝這樣已經是很不容易了,可即使是民風這樣開放,也改變不了古時候女性的地位,所以說還是現代好,婚姻自由。
參考文獻:《舊唐書》、《唐律》
※大清最無私的皇后,本可以改立自己兒子為儲君,但她並沒有這樣做
※明朝初年當官竟是最危險職業?這人為了罷官,想出了這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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