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版的「狸貓換太子」,千古疑案解密後,宋仁宗不愧為「仁宗」
相信大家一定看過包青天系列的連續劇,自然也聽過「狸貓換太子」的評書,老一代人們對這個故事一些戲曲說不定還能哼上幾句。在清朝末期的時候,這個故事就被改編成戲曲在上海上演,相傳,民國時期這個故事深受蔣公喜歡,待他退居台灣之後,台灣歌仔戲也有改編此劇。
故事講述的是在北宋年間,劉妃沒有兒子,於是,她心懷嫉妒,唯恐李宸妃生了兒子被立為太子,所以,她就與宦官郭槐定計謀害劉妃。最終,以狸貓巧奪其子,宮女寇珠於心不忍,將真的太子交給了太監陳琳。李宸妃流落民間,最後李宸妃得包公相助得以平反,劉氏自盡而死。
那麼,這個流傳甚廣的「皇室巨大陰謀」在宋朝真的存在嗎?今天就由筆者帶領大家一起揭開這個狸貓換太子的真相。
其實,在歷史上仁宗確有認母一事:
「二十年前娘有孕,劉妃郭槐起下不良心,金絲狸貓來剝定,她道是為娘我產下妖精... ...」話說,劉妃15歲時,隨蜀人龔美到了開封,龔是銀匠,劉善敲小鼓。宋真宗未即位時,聽鼓而看中劉,遂納入府邸,以後,真宗即位,劉妃最終封為皇后。
由於,真宗的兒子皆夭折,她想生子卻肚皮不爭氣。
有一李侍遂生一男,就是後來當政的仁宗趙禎。劉妃把趙禎取為己子,這樣,趙禎就成了皇后的嫡子。而生母李侍女,後來,雖然也提升為昭儀,但是,完全不參予撫養趙禎之事。李侍女一則是看到這種安排對兒子的好處極大,二則是也得罪不起劉皇后,所有,也是不敢明言。
趙禎13歲即位,是為仁宗,劉皇太后垂簾聽政,始終以趙禎生母自居,皇宮內外滿朝文武皆知其中內情,但都是只瞞著趙禎一人。趙禎24歲時,李昭儀病危,劉皇太后提升她為李宸妃。李不久便死了,終年46歲,劉皇太后打算以普通宮人的禮儀葬她。
此時,宰相呂夷簡不同意,他對皇太后說:「太后如果不考慮劉氏(指皇太后氏族)的安危,臣不敢講話;太后如果想到劉氏的安危,李宸妃葬禮應從厚葬之。」劉皇太后頓時明白,將來宋仁宗總有一天會知道自己的生母是誰,於是,她便同意李宸妃以皇太后服飾收殮。
之後,劉皇太后將其棺中充滿水銀,從西華門出喪,停朝三日棺柩放在洪福寺中。
可以說,在此事中呂夷簡出力不少。呂夷簡太子太師呂蒙正之侄、光祿寺丞呂蒙亨之子。呂當宰相多虧他叔叔呂蒙正。蒙正少時,因父親寵妾將他和母親趕出。蒙正無處吃飯只好到廟中就食,廟中吃飯前必敲鐘,寺僧厭蒙正,乃飯後敲鐘,不令蒙正食,此事之後就叫「飯後鐘」。
以後,蒙正中了狀元當了宰相,反厚待寺僧,迎回父母,京劇有《狀元媒》乃指蒙正。真宗曾問蒙正:「你的兒子可否重用?」蒙正答:「諸子無能,惟侄兒夷簡有宰相才。」最終,還是呂夷簡成全骨肉,保存了劉氏,使國不動蕩。
劉皇太后65歲病死,臨朝11年,政令嚴明。為真宗皇后時,她即努力學習,流覽經史,協助真宗處理朝政。並且,在有人獻上武則天臨朝圖時,她直接將其扔在地上說:「我不作此負祖宗的事。」她雖史稱賢后,但是,也干過不少錯事,如:貶名臣寇準、用奸臣丁渭等。
到了這個時候,仁宗並不知道自己生母是李氏,朝中大臣畏懼太后之威也不敢說,她死後,果然有楊淑妃將李宸妃之事告訴仁宗,還加了點油鹽:「聽說李宸妃是被害死的... ...」仁宗自然懷疑這個幕後黑手就是劉皇太后。最終,在李宸妃換棺下葬定陵時,仁宗哭視之。
他見李宸妃棺中因貯滿了水銀,所以,面色如生服飾都和皇太后一樣,這才打消疑惑,隨即說:「人言未可盡信呢。」此後,對劉氏家族待遇更優厚了。 劉後搶人兒子,使人母子不得團圓,實屬大過。但是,她未曾殺人滅口,待李宸妃還算說得過去,處置政事功大於過。
並且,對揭開此事的養母楊淑妃,宋仁宗卻沒有任何怪罪。從此之後,宋仁宗尊奉楊淑妃為章惠太后,對這位養母事事依從,極為孝順。從此,李宸妃之死真相被永久掩埋,民間對這位仁宗生母一生悲劇各種憐憫,並且,根據這段往事也是編出了各種故事演義傳頌。
其實,皇室能發生此事,實乃私慾膨脹。此事根源還在於封建制度,試想,有個皇帝兒子,老娘該多顯赫。歷史上類似之事還有,明憲宗之妃萬貴妃暗害其他嬪妃所生之子就是例子。管圖書的女史生一子,即:後來的孝宗,被太監宮女聯合掩護,6歲時才和憲宗相認。
女史隨即被萬貴妃毒死,孝宗依賴祖母的保護才未被萬貴妃害死。但有趣的是,這兩位皇帝在位時都比較慈善。
後世,將此一段演變成戲,劉妃、郭槐害李宸妃,李宸妃流落到天齊廟,幸遇包公,得以還朝,殺死郭槐,劉妃自盡。《遇皇后·打龍袍》經諸位大師演來,經久不衰,絲竹檀板音紛紛,田邑盡唱宸妃運。口吟擊節之餘,使人不能不嘆文人想像力之豐富,皮簧之精湛也。
其實,《宋史》中並沒有記載狸貓換太子一事,李宸妃也並沒有流落民間,實乃後人流傳罷了。而今,狸貓換太子已被評書戲曲傳唱多年,我們不禁佩服古人的智慧,塑造出了如此生動形象的畫面。但是,後世的狸貓換太子之說,全系捕風捉影,不可盡信。
參考資料:
『《宋史·卷三百一十一·列傳第七十》、《三俠五義》』
※父子倆對薄公堂,父親說:他是不孝子,判官:砍掉雙腳,將其流放
※此丞相創立一特殊行業,竟在中國興衰了幾千年,現今被徹底禁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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