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榴彈要扔多遠才合格?我軍最高記錄,堪稱「人肉迫擊炮」!
俗話說,有人的地方,就有鬥爭。在戰場上,什麼最重要?答案當然是武器。回顧人類的戰爭史,就會發現,這其實也是一部武器進化史,千百年來,隨著手工製造業的不斷發展,人類使用的武器也隨之不斷升級,總的來說,經歷了冷兵器時代和熱兵器時代兩個階段。
所謂冷兵器,是指利用石、竹、青銅、鋼鐵等材料製成的,能夠在戰鬥中直接攻擊敵人,保護自己的武器。冷兵器的發展歷經了三個階段,依次是石器時代、青銅時代、鐵器時代。冷兵器種類繁多,功能多樣,在古代戰場上發揮了巨大作用。如今,冷兵器雖然已經不是主要的作戰工具了,但是,由於其具有許多特殊用途,所以一直被沿用至今。
熱兵器,又被稱為「火器」,顧名思義,是指利用火藥等化學物質快速燃燒後,產生的能量進行攻擊的武器。火藥最早起源於我國,是我國古代人民長期煉丹製藥的意外產物。唐朝末年時,火藥已經被應用在軍事領域。南宋時期,陳規發明了世界上第一支火槍,這是世界軍事史上最早的管制火器。
後來,火藥技術逐漸傳至歐洲,並得到了廣泛而迅速的發展,一時湧現出種類繁多的火器,其中,就包括手榴彈。
手榴彈最早出現於15世紀的歐洲,由於其外形和爆炸後的碎片,與石榴和石榴子有些類似,故而得名。當時,手榴彈主要用於防禦要塞和監獄。
到了17世紀,歐洲一些國家給精銳部隊裝配了手榴彈,專門訓練使用彈藥的方法,並將這些在野戰中投擲手榴彈的士兵稱為「擲彈兵」。經實戰檢驗,手榴彈這種外形精巧的小型殺器,在野戰中威力巨大。後來,隨著槍支彈藥的飛速發展,手榴彈日漸式微。
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戰,手榴彈才再次大顯身手。當時的手榴彈已經發展得形態各異,包括德國的木柄手榴彈和英國的菠蘿型米爾斯式手榴彈。二戰時,手榴彈的應用更為廣泛,並得到了長足發展,出現了空心裝葯反坦克手榴彈,以及各種特種手榴彈(比如催淚彈、燃燒彈等)。
如今,各種新型武器層出不窮,手榴彈雖然不再引人注目,但是,因其具有體積小、易攜帶、殺傷力大等眾多優點,所以依然是步兵近距離作戰的重要武器之一。
在現代軍隊中,投擲兵這一兵種也被保留了下來,他們的主要任務就是向敵軍投擲手榴彈。那麼,對於一名投擲兵來說,究竟要將手榴彈扔多遠才算是合格呢?
在我軍部隊中,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投擲兵,至少要將手榴彈擲出30米開外才算是及格,若能擲到50米開外,則算是優秀。
聽起來,30米的距離似乎並不遠,但其實,要想做到是十分困難的。要知道,投擲手榴彈並不只是靠臂力,還要考驗士兵整體的協調性和瞬間的爆發力,同時,還要兼顧目標的準確性,不能盲目投擲。而且,手榴彈在拉環後,會在7秒後爆炸,所以投擲兵必須要快速做出反應。
據了解,一顆手榴彈的重量大概在1-2斤之間,雖然並不重,但是,要想兼顧距離、速度、力度與準確性,也是十分困難的,需要士兵進行大量的專業訓練。
目前,我軍手榴彈投擲最遠紀錄保持者是北部戰區某炮兵教導員宋福旦,他能夠將木柄手榴彈投擲102米,該紀錄至今無人能破!他也因此,而被戰友們戲稱為「人肉迫擊炮」。
這個距離可以說是相當了不起,相信看過《亮劍》的朋友們都知道,劇中人物根生,因為練過童子功,能將手榴彈擲出60米,都算是很不錯的成績了。對比看來,更能體現出宋福旦中尉的功力。不得不感嘆,我們的解放軍戰士們真是太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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