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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民如待子,漢文帝劉恆體恤百姓,廢除殘忍肉刑

《群書治要》有雲「所謂天子者,天下相愛如父子,此之謂天子。」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所謂天子,就是對待天下人要像對待子女一樣,照顧愛護他們;天下人對他,就像敬愛自己的父親一樣,這樣的人才被稱得上是天子。我們從小就知道「百善孝為先」,只有先做到孝敬父母,才能更好的尊重他人,這也是我們中華文化的根本。而今天要說的就是漢文帝的故事,看完之後,大家一定會深受啟發。

漢文帝劉恆是劉邦的第三個兒子,同時也是漢朝的第三位皇帝,至於為什麼劉恆繼承了哥哥劉盈的皇位,大家可以翻看之前的文章。在劉恆8歲時,就已經被劉邦封為代王,他的生母叫薄姬,後成為薄太后。漢文帝從小十分孝順,薄太后生病時,他侍奉母親長達3年時間,從無任何怨言,即使休息的時候也不願離開母親身邊,甚至連眼睛都不敢完全合上。每次給母親熬好湯藥,文帝一定要自己先嘗一口,隨後才餵給母親。

做了皇帝之後,他時常自我反省,對於別人提出的意見都虛心接受。公元前167年,有個叫淳于意的醫生,之前曾做過官。一日,一位貴婦得了重病,請他到家裡進行診治。只可惜這位貴婦時日不多了,但其家人堅持讓淳于意開藥,淳于意只好勉強開了幾副草藥。隨後不久,貴婦因病去世,其家人卻反咬一口,說是因為喝了草藥才導致家人去世,並將淳于意告到官府。官吏也不分青紅皂白,判他受肉刑。

古代的肉刑非常殘忍,有三種刑罰方式:臉上刻字、割掉鼻子、砍掉左足或右足。淳于意的小女兒緹縈知道此事後非常難過,她決定跟隨父親一起去長安,到了之後再幫他伸冤。緹縈託人寫了一封奏章,並敲打報警所用的路鼓,這才把奏章遞交上去。奏章上說:「我的父親做官的時候,大家都說他是清官,現在有人說他犯了罪,要受到肉刑,我不僅為父親感到難過,更為了曾遭受肉刑的人感到難過。不管是掉了鼻子還是砍了手腳,就算想要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做個正常人了,如今我願意成為奴婢,為父贖罪。」

文帝看過奏章後深受感動,並開始反思自己存在的問題,舜帝在位時,會用衣服上的記號來區分犯人,當時人們很少有犯法的。現在自己採用如此殘酷的肉刑,但作姦犯科依然不斷,看來並不是刑罰輕重,而是缺少對百姓的正確引導。而且這些人觸犯法律,沒有對他們進行教育,直接就施以刑罰,豈不是太過殘忍!最終,文帝廢除了肉刑,並減輕了量刑,給予人們改過自新的機會。

文帝在位共24年,在這期間,他愛民如子,甚至會在耕種時期親自帶領大臣們下地耕種。他沒有像其他皇帝一樣大修宮殿,而是將這些錢全部節省下來,用於照顧老人和孤兒。在他統治期間,西漢社會穩定,經濟也得到了快速發展,他與漢景帝的統治時期被譽為「文景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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