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冪劉愷威等許多明星離婚,證明愛情是存在的?
又一對著名的明星夫妻離婚了,看瓜的群眾又沸騰了;對於很多人的人生來說,生活需要調味品。
現代社會的流行文化產生的明星正是大眾生活的調味品,這是合乎經濟規律的。
(劉愷威和楊冪走進婚姻絕對是因為愛情。)
明星在娛樂大眾的情況下獲得金錢,大眾在付出金錢的情況下獲得快樂!
其實流行文化最主要的任務就是提供娛樂產品,當然德藝雙馨更好。
流行文化要承擔教化的責任,則有點勉為其難!
(他們離婚也是成年人自主的選擇,愛情不在了,各自放開束縛趣尋找自己的幸福。)
真正推動人類歷史進步的是哲學家,科學家,思想家,教育家,文學家等。
從古代到當下都是如此,到未來一直也不會改變!
娛樂本來就是人類較淺層次的思維活動,而從事讓絕大多數人快樂的從業者也無法具備科學家和思想家所具備的能力。
本人認為,明星只要依法納稅,遵紀守法就好了,不要超越道德底線就好了;任何把明星上升到道德標杆的做法都是值得商榷的。
比如很多人因發現馬思純錯用張愛玲的典故而在馬思純的微博下面展示自己的智商優越感。
(馬思純)
成為明星需要具備很多能力,其中很多能力都是一般人所不具備的。
任何人要成為行業的翹楚都是極其困難的,尤其是娛樂業這樣一個「一將成名萬枯」競爭尤其慘烈的行業。
所以,平視明星是這個社會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氛圍;不高看,也不俯視,平視!
最後談談婚姻和愛情:
婚姻,泛指適齡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經濟生活、精神物質等方面的自願結合,並取得法律、倫理、醫學等層面的認可,一方到另一方家落戶成親,共同生產生活的一種社會現象。(百度)
世界上多數國家與地區採用婚姻登記制,在滿足其條件下不限制結婚次數。
德國社會學家L.穆勒曾把婚姻歸為三種動機,即經濟、子女和感情。
愛情簡單地理解為,因對某些事物的喜愛所產生的情愫。(百度)
大多數科學家都認為:「天然的愛情是有時限的」
對於楊冪,劉愷威這些一流的明星而言!
男女雙方工作都很忙,而且聚少離多,娛樂圈紛繁複雜;又從事的是在戲劇中演繹愛情的職業,因長久的分離而導致感情淡漠,又因演戲演出真情而重新開始一段愛情。
而且像劉愷威和楊冪這樣的明星夫妻,雙方的經濟能力都很強,經濟上獨立,離婚就很正常了;
為什麼一般女明星嫁豪門,離婚率相對於明星夫妻低很多,是因為有一方忍耐罷了。
因此,我認為劉愷威和楊冪離婚正好證明美好的愛情是存在的,美好的親情也是存在的,只要相互經濟獨立;
不存在依附關係!
當然,劉愷威和楊冪離婚也是因為他們還年輕,還能重新開始新的愛妻。
若到了老年,應該也不會離婚了。
對於我們喜歡的明星(可以喜歡,但絕對不能膜拜),他們戀愛了就祝福?他們離婚了業祝福,因為他們又可以開始新的愛情,而且新的愛情或許能帶來更好的藝術作品。
當然,都不能超越道德底線和違法!
超越道德底線要受到道德譴責,違法要受到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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