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道人都要知道的「養晦」
改革開放以後,人民群眾在生活上真正得到了實惠,收入增加,於是經常聽到一些人的議論,說某地某時,有人大擺筵席,每桌 8888元。也看到一些新聞報導,稱某些精品名牌,專供大款,一個手錶售價高達幾十萬元,一個鑽戒售價高達幾百萬元云云,照樣有人光顧,一銷而空,等等,等等。
這些議論和消息,對於我這樣的道門中的人,是沒有任何意義的,聽了只是淡然一笑而已。但是,對於民眾卻有相當影響,因為它提倡一種炫耀財富,鼓勵貪慾,刺激不擇手段攫取財富,揮霍財富的價值觀念和倫理準則,具有一定副作用。
這裡,我想從「炫耀」和「養晦」關係的角度說點想法。
所謂「炫耀」是就人際關係而言的,也就是對別人的炫耀,生怕人家不知道。當然炫耀,就要有「本錢」,這個本錢,人和人並不一樣,有人炫耀權勢,有人炫耀地位,有人炫耀才學,有人炫耀金錢,現在社會上較為普遍的則是炫耀財富。就炫耀的人來說,其目的無非是想得到人家的讚揚、歌頌、羨慕,以求得心理自我滿足。當然,具有這類心理的人,大多是貧窮夠了,壓抑久了,一旦口袋裡鼓起來,就要求發泄一下長期在貧窮和壓抑下受到的煎熬,這是可以理解、可以同情的,而且一旦渲泄滿足以後,這些人中的大多數會繼續象窮人那樣省吃儉用,並且收斂起來。但是,如果一個人以追求財富為生活目的,並且以炫耀財富為享樂手段的時候,那就不是為了心理上的自我滿足,一而是為了在心理上榨取別人和欺壓別人了。這種人在行為上當然也會不擇手段的榨取別人和欺壓別人。
《道德經》第五十三章說,「服文采,帶利劍,厭飲食,財貨有餘,是謂盜誇。盜誇非道也」。意思是說,穿戴華貴,飲食奢侈,使用最貴重的器具,口袋裡財富鼓鼓的,都不符合道,也不是有道的人應該做的事。學道的人不是不要財富,生活在當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社會裡,口袋裡沒錢是不能吃飯、穿衣和坐船乘車的。但是學道的人應該明白的是財富是天下人共同創造的,因此,應該為天下人共同佔有,共同享用。這就是《太平經》里所闡述的「太平」社會的理想,《太平經》把那些掠奪財富,佔為已有的人比喻作米倉里的老鼠,就是說天下的米是天下人共同勞動的成果,批評老鼠不勞動而佔有天下的勞動。在當今的社會裡,有沒有不勞而獲的人,不能說沒有,但是絕大多數都是勞動致富,只是勞動的類型不同,有的腦力,有的體力,有的生產,有的銷售,有的販運,這些都是勞動,都應該得到尊重。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們值得安慰自己的,值得讓別人知道的是我們誠實的勞動,有智慧的勞動,而不是這個勞動的一種成果一財富。《道德經》的第三十四章說「功成而不名有」,這就是說,我們學道的人追求的應該是「功成」,而不應該是「名有」,事業的成功,目標的達到是主要的,而至於功成以後會「有」些什麼,這不是目的,而且不應該放在首位,「少則得,多則惑」。得到的「有」多了,人的本性就會迷惑,方向就會迷惑,道德就會迷惑。至於說,有人拿了「有錢、有車、有房」來炫耀,那就更不屑一顧了。《道德經》第五十八章說到,「是以聖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劌,直而不肆,光而不耀」。聖人有光輝,那是他的德行和功力自然發出來的,然而聖人卻不向人炫耀自己的光輝,這就是「光而不耀」,也就是「養晦」、「韜光」,不僅不向人炫耀,而且要主動地、自覺地收斂自己的光輝,不使耀人眼目。
我以為,首先,之所以有光輝而要韜光養晦」,是因為為了獲得更大的成功。《道德經》第五十九章稱「治人事天,莫若嗇」。嗇,不是吝嗇,而是收斂的意思,收斂自己的精力、財富和一切耀人眼目的東西,不做天下先的事,腳踏實地,一步一個腳印地奔成功之路,這樣才能獲得成功。「以其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就是這個意思。喜歡炫耀的人,總喜歡把自己的「小」說成「大」,其結果不僅不能成「大」,連「小」也會葬送。有的人還有一種心理障礙,說過幾次謊話便覺得它是真實的。因此,炫耀的人,便會誤以為自己是真的百萬富翁,天下巨人一樣,這種人當然不會有好下場。一旦牛皮截穿,剩下的就什麼也沒有了。而不炫耀的人、韜光養晦的人,就可以在人們不知不覺之中,做出成績,取得成果,最終「成其大」。所以,「養晦」有它的思想基礎,就是道家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其目的就是為了取得更大的成就。
其次,之所以有光輝而要「韜光養晦」,是因為為了防止旁人的妒意和謀害。不論是權勢、地位、才學,或者是財富,人間社會中人與人都不一樣,這種差距隨著社會的發展還會越來越大。把有能力和有財富的人剝奪了,使其同無能力和無財富的人一樣,這對於社會的發展和進步,是弊大於利的。因此,差距是客觀存在的、合法合理的。但是,人與人對此的態度並不一樣,有人承認,有人發奮,有人拼搏,也有人妒意,有人眼饞,有的就挺而走險,企圖把別人的能力和財富據為已有。在這種社會環境里炫耀自己就只能把自己暴露在明處,使自己喪失保護自己的能力。有時聽到有人遭到暴力搶劫,其原因之一就是戴著貴重的首飾,被人砍了手指,拉壞耳垂,撕破衣服,或者在公共場合露出錢包,被人盯住,到人煙稀少,遭到暗算。其結果都是被害,而其原因之一就是自己的炫耀。
其三,之所以有光輝而要「韜光養晦」,也是因為為了培養有獨立能力的下一代。現在的家庭都是一個孩子,因此孩子受到寵愛比過去任何時代都要多,受到家庭生活的影響也深刻而複雜得多。如果我們在孩子面前炫耀,孩子就既是,第一個接受炫耀的對象,又會回頭以父母的炫耀作為資本去向別的孩子炫耀。過去孩子中間有比誰家父母幹部級別高的,如今又有比誰家錢多,房子大,條件好的。於是,就必然在下一代中養成一種依靠父母、貪圖享受、不勞而獲的壞習慣,最後成為沒有出息的一代。這種結果,無疑都不是做家長的所希望的,而究其根源,也是在做父母愛炫耀這一點上。
有的人認為致富而不炫耀是一種兩面派,因此「韜光養晦」是一種兩面派的哲學。持有這種想法的人實在離開「聖人」差得太遠了。《道德經》說過「光而不耀」這明明是一面派,怎麼能理解為兩面派。在人間社會裡,有權有勢,有地位,有方向,乃至有錢,既然「有」,那必然自身就會有「光」,《道德經》並沒有要我們掩飾這個「光」,不使其有「光」,問題是如何對待這個「光」,處理這個「光",也就是說「光」照人間是個客觀事實,焦點才於不使光「耀」人眼目,誤人誤己,壞了最高的學道的目標。因此,這是一面派的哲學、至人的崇高哲學。主觀和客觀相統一的。只有那些明明沒有「光」卻要拚命炫耀,或者只有小『光」而要炫耀為大「光」的人,那才是不折不扣的兩面派。因為那是主觀和客觀是相分裂的,對人和對已是兩面的。
那麼,怎樣才能做到「光而不耀」呢?我以為除了要正確對待自己的權勢地位、才學、財富以外,最重要的一點是要為社會、為他人多做好事、善事,更不要去榨取、剝奪和殘害別人。有權的人多想著為國為民使用權力,有勢的人不利用手中之勢為自己家庭謀取私利,有才學的人一心為社會的發展和民族的進步做出貢獻,有錢的人在個人致富的同時,多為還處於貧窮階段的地區和人民謀利益,多為教育和文化事業的發展增加基金,多為鰥寡孤獨、殘疾人謀取福利,多在廟裡燒香祈願做些功德,這些都能使自己更加充實,「光而不耀」,有助於自己事業的成功、品格的高尚、家庭的平安、子女的成長和晚年的充實幸福。
《道德經》第七十章里說得好,「知我者希,則我貴矣。是以聖人,被褐懷玉」。我希望天下有玉的人越來越多,「被褐懷玉」的人也越來越多。
(作者 陳蓮笙 原文標題《炫耀和養晦》 原載《上海道教》 199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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