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者單獨打車可拒載」是慣例
近日,滴滴因試運行醉酒乘車規則,再次登上熱搜榜。規則規定,如果乘客醉酒,滴滴司機有權判斷醉酒乘客是否會影響行車安全,決定是否接送乘客。該規則還規定了醉酒乘客破壞行車安全、乘客在車內嘔吐等相關問題的處理方式。
發生數起安全事故而被「全民打滴」之後,滴滴終於公布多項整改措施,同時,在未完成隱患整改前將繼續無限期下線順風車業務。
打擊「人車不符」、去除社交功能等等都是亡羊補牢之後對乘客的有效保護,理應嚴格落實,千萬不能再把乘客安全不當回事。與此同時,司機和車輛的安全當然也需要保障,尤其是司機的安全還和交通秩序、公共安全相關,就更不能忽視。
為此,12月10日,滴滴率先在深圳快車、優享業務線試行「乘客醉酒乘車」規則,在最新版滴滴車主APP中增加了與「乘客醉酒」相關的報備、申請取消、收取洗車費等處理機制與功能。在這之前,滴滴「公眾評議會」上線試運行,第一期議題為「司機能否拒載獨自乘車的醉酒乘客」,26.9萬位網友參與了投票,其中86%的人認為司機可以拒載醉酒的乘客,14%的人認為司機不能拒載。
對於醉酒乘客嘔吐在車內或車身上,需支付洗車費,這樣的條款可以說沒有什麼爭議,大家全都表示贊同,只是建議洗車費的收取要明晰規則,以免引發矛盾。
至於拒載獨自乘車的醉酒乘客,雖然這次引發的爭議比較大,但其實並不是滴滴的「原創」。《上海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規定,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乘車須有人監護;《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規定,出租汽車駕駛員除下列情形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載客或者中途終止客運服務,其中就包含了「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在無人監護下乘車」。
在昆明,不但計程車,公交車都可以拒載無人陪護的醉酒者——《昆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規定: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乘車應當有人陪護;《昆明市公共汽車客運條例》規定: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醉酒者乘車應當有人陪護,否則經勸阻拒不改正的,駕駛員、乘務員可以拒絕對其提供服務。
獨自乘車的醉酒乘客容易出現各種問題,例如有的人在被送到目的地後長醉不醒,例如日前廣州一名滴滴司機在接到一名醉酒乘客的訂單後,遭遇乘客打人砸車。更可怕的是,萬一司機行車途中無人照看的醉漢來搶奪方向盤,那麼還有可能威脅到無辜的路人。
所以早在多年前,各地的出租汽車管理條例都有類似規定,司機拒載單獨乘車的醉酒乘客可以說是一種「慣例」。網約計程車也是計程車,會面對很多同樣的問題,滴滴出台這樣的規則合情合理,其實也沒什麼可爭議的。當然,如果滴滴連有人陪護的醉酒者也要拒載,那就說不過去了。
與此同時,醉酒乘客的安全問題也的確應該操心一下——一方面,和醉酒者一起聚會的親友如果不是全都不省人事,清醒的還是應該送一下喝多的;另一方面,傳統計程車也好、滴滴也罷,拒載的同時如果看到對方醉的太厲害,不妨幫忙報警,請警方關照,以免將其單獨丟在馬路上引發意外。尤其是滴滴,APP上或許會顯示下單者的緊急聯繫人,那麼司機拒載之後理應給緊急聯繫人打個電話,告知醉酒者的具體位置。如果對方表示願意付費請求司機暫時照顧,倒也兩全其美。
當然,避免種種問題的根本,還是所有人盡量不要爛醉如泥。
(來源: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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