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貼:如果克里斯-保羅降薪續約,火箭隊可以簽下其他球員么?
很多關於保羅合同的言論毫無根據
寫下本篇文章之前,斟酌再三,幾個朋友也勸我慎重:一是考慮這個時候寫保羅要擔「挨罵」的風險;二是這個問題想說清楚,需要牽扯太多的專業名詞和種種事件,或許不是一兩千字能夠說明白的;三是這裡面有些細賬,如何能夠保證我寫出來的是真實並且具有參考價值的數字?
然後小K一直考慮到凌晨一點,終於決定還是寫出來吧,這是因為——
- 我沒有想洗白保羅的巨額合同,這個合同毫無疑問是溢價合同,即使打出上賽季季後賽「聖保羅爺爺」的模式,綜合球員實力和年齡因素考慮合同依然溢價。但本篇文章並不是在闡述保羅值不值4年1.6億,而是要普及一個知識:通過壓價或者根本不續約保羅,與續約阿里扎或轉而簽下其他自由球員,此二者在邏輯上的假設根本不成立。
- 專業名詞我盡量用淺顯易懂的語言描述,並非所有球迷都會深入了解NBA的勞資協議,能讓大家看懂即可。
- 數據方面我會從專業且官方的網站上查找,對我的數據有質疑的可以在評論區直接留言或者私信我,小K會認真閱讀每一條留言及私信,並努力給大家滿意的回答。
下面開始——
首先說明克里斯-保羅4年1.6億是怎麼來的。
簡單說:頂薪+「鳥權」
頂薪是按照合同開始的第一個賽季所設定的工資帽來測算的,按照球員在NBA的效力年限計算方式如下:
頂薪金額計算方法
「鳥權」就是拉里-伯德特例,是指當一名球員為同一支NBA球隊連續打三個賽季後,可以簽訂一份合同年限最長為5年,第一年薪水可以達到頂薪,工資增幅不超過8%的頂薪合同。關鍵是:當球隊使用這一特例的時候,即使球隊工資已經超過工資帽,球隊仍然可以使用這一特例來和球員完成簽約,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帽上續約。
所以當今年7月1日新賽季各隊工資帽確定為1.018億美元後,實際上保羅能夠簽下的頂薪合同就已經確定了:第一年的頂薪合同金額為1.018*35%=3563(萬美元),按照逐年增長8%的比例,第二年至第四年的合同金額分別為3848、4155、4488(萬美元)。基本與我們查詢到保羅當前的合同相對應——4年1.6億(金額有些許偏差是因為其中涉及「頂薪工資帽」的概念,因為計算方式複雜這裡不展開說)。
保羅四年續約合同的具體金額
當然保羅也可以降薪續約,這點我在後面會重點闡述。
接著說阿里扎的續約問題
特雷沃-阿里扎
阿里扎在2014年夏天與休斯頓火箭隊簽下一紙4年3200萬美元的合同。到今年夏天續約之前,阿里扎也滿足「鳥權」續約的條件。
而「鳥權」中極為重要的一項規定,我在上一節中已經用加粗標示,那就是帽上續約。
因此,阿里扎的續約與薪資空間還剩多少毫無關係——只要火箭管理層不在乎交奢侈稅,哪怕頂薪續約阿里扎都沒有問題。
那些在留言區里評論著「保羅每年分1000萬出來就可以續約阿里扎了」「簽了保羅就簽不了阿里扎」諸如此類話語的球迷朋友們,現在應該知道這二者的關係了吧。
如果不續約保羅呢?
記不清是在哪一條留言里還看到了這樣的回復——「壓根就不該續約保羅,留著錢去自由球員市場上淘個一兩千萬的替補控衛去。」
所以在討論保羅能否降薪之前,我們先來分析一下——如果不續約保羅能夠為休斯頓省下多少錢去自由球員市場「淘寶」。
我做了一張表,是將保羅續約前火箭隊球員的總薪資做了一個統計:
保羅續約前火箭隊的各球員合同狀況
從表上可以看出來:在續約保羅之前,火箭隊的薪金總額已經達到了7600萬美元;而且這裡面去掉了包括周琦、奧努阿庫在內的幾名球員的合同,雖然所佔薪資總額大約600萬左右,但這些合同有的不受保障,有的是即將交易的合同,並且為了「更極端」地說明問題,這裡暫不考慮。
按照本賽季1.018億美元的工資帽計算,除了哈登、安德森(尚未交易)、戈登、塔克和內內等5人身背合同外,火箭只剩下了2400萬左右的薪資空間。
是不是覺得還挺多的——
阿里扎不續約了么?卡佩拉不續約了么?格林呢?這三個人加在一起一年2400萬能搞定么?
即使阿里扎和卡佩拉都有鳥權,一旦續約總金額超過這2400萬,球隊薪金總額達到工資帽水平後,自由球員可就一個都簽不下來了啊——
當然火箭隊可以接著用底薪簽人,現在不就是這麼乾的么?所以不續約保羅給球隊帶來什麼好處了么?
即使不續約保羅,休斯頓也沒有空間簽下其他球員
而且不續約保羅的話,去年那樁「7換1」是在幹什麼?!換來保羅的一年使用權,然後因為續約不起就不要了?豈不成了「7換0」?
所以即使不續約保羅,火箭也沒有空間去簽下任何一名自由球員,除非阿里扎和卡佩拉都不要了。
最後說一下重點:保羅能否降薪續約
我看到很多人在提議能否降薪續約保羅——
理論上當然可以,但實際上極難做到。這裡面涉及到三個問題:
- 快船是否承諾會給保羅提供頂薪合同;
- 火箭去年為什麼要交易獲得保羅而非直接簽下;
- 保羅的球員工會主席身份。
快船隊在2013年7月與保羅簽下一份5年1.07億的合同,其中第5年保羅擁有球員選項,而第5年正是上個賽季——2017-18賽季。在之前一個賽季的季後賽兵敗鹽湖城後,其實保羅已經心生去意,而快船隊也根本沒有想法續約保羅。至於很多人多說的快船隊去年曾經為保羅提供了一份5年超過2億的大合同根本是無中生有的事,而且這種說法已經被闢謠了。
快船隊從未承諾要給保羅提供一份超級合同
所以在去年夏天,保羅面臨兩個選擇:一是不執行球員選項,繼續留在已經貌合神離的快船隊效力;二是執行球員選項,跳出合同進入自由球員市場等待與其他球隊簽約的機會。但是進入自由球員市場會有一個新的問題產生——「鳥權」沒了。
這是因為擁有「鳥權」的球員,應當具備的一個條件是:該球員必須在沒有被買斷也沒有以自由球員身份更換球隊的情況下,為同一隻NBA球隊連續打三個賽季。保羅一旦進入自由球員市場,「鳥權」就不復存在了,而直接導致的結果就是後續合同的簽訂和金額均受影響,因為擁有「鳥權」的球員在與母隊續約時,頂薪合同的年限最多可達到5年,工資增幅可以達到8%;但是和不擁有「鳥權」的球員簽約的話,球隊最多只能向他提供一份為期4年,工資增幅最多不超過4.5%的頂薪合同。這就是保羅和勒布朗詹姆斯同樣在今年夏天簽下四年合同,但是詹姆斯的合同總額只有1.54億而保羅能夠達到1.6億的原因——詹姆斯放棄了「鳥權」選擇了進入自由球員市場並與洛杉磯湖人簽約。
因此在去年夏天,無論保羅要不要執行球員選項,結果都不是很理想。
但這時,火箭隊提出了一個方案:保羅你可以執行球員選項,然後我將你交易過來。這樣既滿足了你離隊的願望,同時由於交易球員不影響身上的「鳥權」使用,等到下一年簽合同時還是能夠給你提供一份漲幅為8%的頂薪合同,這樣就同時滿足了保羅的精神和物質兩種需求;而對於火箭隊來說,如果單簽保羅,需要騰出保羅上個賽季接近2500萬美元的薪資空間,而且保羅沒有「鳥權」後不能進行帽上續約,這就導致火箭在本賽季之前,更要騰出3565萬的薪資空間,這比直接交易球員的難度要大得多。火箭隊也更希望能夠通過交易實現保羅的加入。就這樣一拍即合,雙方「7換1」的交易達成。
從邏輯上來講,能將保羅吸引到休斯頓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能夠保留其身上的「鳥權」,而「鳥權」的作用就是多賺錢。所以如果這個夏天和保羅談降薪的話,那麼去年吸引保羅來的先決條件不就沒有了么?設身處地想想:如果你是保羅的話,你會怎麼看待去年用高薪吸引自己來,今年又跟自己談降薪這件事呢?
所以其實從去年交易來的那一刻起,就已經註定要在這個夏天完成保羅的頂薪續約了。
況且從「鳥權」的權益上講,火箭與保羅是可以簽一份五年高達2.05億美元的合同,而最終只簽了四年,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已經是「降薪」了。
至於球員工會主席的職位,這個不深究了,畢竟不了解他們的運作和談判方式,不敢隨便下定論。但是能夠導致NBA數次停擺事件發生,也能從側面反應出這個組織的強大之處,其組織的「頭兒」如果受到不公正待遇甚至是遭受「欺騙」,將給球隊帶來怎樣的惡劣後果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所以寫了這麼多,我總結一下:
保羅的續約實際上從交易發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經註定要在今年夏天執行了;
保羅之所以同意被交易到休斯頓,正是由於能夠保留其「鳥權」,而「鳥權」就是為了多賺錢,因此火箭隊幾乎不可能再和保羅談降薪;
阿里扎也有「鳥權」,只要火箭隊不在乎繳納奢侈稅,是完全可以留下阿里扎的;
即使降薪或者乾脆不續約保羅,休斯頓依然沒有空間簽下其他自由球員。
再次重申一下,本文並沒有和各位探討有關保羅「值不值4000萬」這類的話題,而是完全從休斯頓火箭隊的運作空間以及保羅身背合同上分析為什麼頂薪續約是必然的。
所以小生十分期待看評論區的笑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