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性侵受害者自曝:我是自願的!
「12歲性侵受害者自曝:我是自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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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長沙某12歲少女小雯乘公交被尾隨強姦一事引起廣泛關注。
12月13日,長沙市婦幼保健院婦二科收治了一名12歲的女患者。
年僅12歲的她,卻已有了4個月身孕。
據女孩自己所說,她是在公交上遭人尾隨性侵,所以才會懷孕,而警方也很快將19歲的嫌疑人白某抓獲。
可是近日,這件事卻有了大反轉......
12月17日,長沙警方的通報還原了事情真相。
原來,小雯今年2月份就認識了嫌疑人白某,兩人在網路遊戲上相識,並成為網友,一直在網上聊著天。
7月份,白某跑到長沙找小雯見面,兩人隨後確定了「男女朋友關係」,並且小雯自願,多次跟白某在其出租屋發生性關係,最終懷孕。
而小雯因為害怕遭到父母責罵,撒了一個彌天大謊,謊稱自己在公交上被人誘騙強姦。
直到警方展開調查,小雯見事情瞞不住,才不得不坦白......
面對記者時,白某低著頭懺悔:「我的不負責任對兩個家庭造成傷害,希望她們家裡人不要介意。」
不要介意?
刑法規定,不滿14周歲幼女,無論她是自願還是被動與你發生關係,你都應該被以強姦罪從重處罰!
因為見網友引發的悲劇,實在見過太多了。
可是這些活生生的例子依舊沒能引起重視,有的人,總是要等到釀成大禍之後,才會醒悟,可那時候哪裡來得及挽救?
2
這個世界除了光明,還有黑暗,有好人,也有壞人。
我們無法消滅壞人的存在,尤其現在網路環境那麼發達,你千萬要學會保護好自己!
今年10月份,東莞市的王女士,也因為見網友導致自己被性侵......
10月17日下午,東莞市王女士報警稱,自己被人性侵了。
根據王女士提供的線索,民警迅速將犯罪嫌疑人謝某抓獲。
原來,王女士10月10日在「探探」認識了謝某,兩人相得甚歡,很快就約了見面。
結果見面後,謝某強行對何女士進行猥褻行為,並且拍下照片威脅她不準報警,否則就把照片曝光。
王女士糾結了幾天,最後因為受不了謝某的威脅,選擇報警,警方才把謝某抓捕歸案。
網路應用的普及,是好也是壞。
好在它方便了生活,但是它的發達也埋下許多安全隱患。
尤其對部分安全意識比較薄弱的女性來說,她們更容易成為犯罪分子的侵害目標。
橙叔實在想不明白,明明十幾年前我還在讀小學的時候,就已經在宣傳「不要輕易見網友」的說法。
可是時至今日,還是有這麼多人,因為見網友出了事。
壞人的存在,真的讓人防不勝防。
我們只能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不要輕信網上信息,這樣才能避免自己遭受傷害。
3
前陣子看到一則新聞,某女子約見網友時,離開座位去買東西,期間不過幾分鐘。
兩人相約的地點還是在人流密集的商場,可是男子依舊趁人不注意,把迷藥放進她的水杯里。
隨後女子像喝醉酒一樣,渾身沒力氣,被男子攙扶著進了賓館。
一男一女進了賓館,女方還暈暈沉沉,會發生什麼事,不用多說,我想你也明白。
可為什麼當事人就是不明白呢?
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不是說,你把約會地點選在人多的地方,你就能絕對安全。
我知道,很多人依賴網路,只是因為現實中,他們心中有許多話藏著,找不到合適的人說出來。
他們的人生,真的很孤獨。
我理解這種孤獨,但是在舒緩孤獨的同時,請你一定要保護好自己。
網路就像在人與人之間隔了一道牆,模糊了我們的視線。所以我們常常會把網路另一端的人,幻想成不切實際的美好人設。
因為身邊找不到可以傾訴的人,所以才會依賴網路,迷戀網路上的他。
可是上面我也說了,這個世界,有好人,也有壞人。
而網路,只是讓這些人多了一個「網友」的身份。好人依舊是好人,壞人同樣的,也會想著害人。
生活中想要了解一個人尚且需要「日久見人心」,更何況網路?
你永遠不知道,處在網路另一端的他,究竟是什麼樣的,是否對你有所隱瞞,他口中的「他」,真的就是真實的「他」嗎?
網路存在太多不確定性,不要輕易把自己的真心,託付給一個你毫不了解的人,因為這樣的風險真的太大。
你可以享受網路環境帶來的便捷,但是你也必須擁有自己的保護殼,更好地保全你自己。
※情緒是身體的報警信號,70%的疾病與情緒有關
※「若無相欠,怎會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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