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你不再是被冤枉的了」 獲160萬國家賠償他還偷牛
因「故意殺人罪」坐了17年冤牢、獲160餘萬國家賠償的海口人黃家光,最近又因涉嫌偷盜村裡的牛被抓。
被村民當場發現同買家交易的那個中午,大哥黃家達力勸弟弟投案。他恨鐵不成鋼,在電話里憤憤地說:「黃家光,你趕快自首吧,這次,你不再是被冤枉的了。」
「我自首了,會判得輕一點嗎?」
12月5日,對黃家達與黃紅芳夫妻而言,是個平常的鄉村日子。像往常那樣,天剛亮他們就起床了,一個要到永發鎮賣毛瓜,另一個要耕种放牛。
回憶起那天的情形,黃家達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中午他們一回到位於新嶺沖村的家,才發現一切都變了——他們聽到,50米外村口處黃舉山開的小賣部里,圍著的那一大圈人「說話很大聲」。「肯定出了什麼事。」黃家達對黃紅芳說,「去聽聽」。黃紅芳趕往小賣部,卻一時半會沒有回,於是黃家達也出了門。
原來村裡人在議論說,黃家達的三弟黃家光,偷了村民黃家勇的三頭牛——兩頭成年牛,一頭牛崽。正當他與買家交易時被村民發現。民警抓到了買家,黃家光卻跑了。見大家議論紛紛,黃家達滿臉羞愧地說:「沒辦法,你們要是看到他了,該打就打。公安局要是又把他抓走了,我也不會同情。」
那陣子,新嶺沖的村民人心惶惶,這是一個月內新嶺沖村一帶發生的第三起盜牛事件了。
去年11月,黃家達自己就丟過一頭黃牛,找了一圈沒找著。他問當天負責放牛的黃家光牛去哪兒了,「他好幾天後才跟我承認,是他拿去賣了。」
黃家達很生氣,他的4個孩子都在上學,一頭牛差不多就是一個孩子一年的學習費用。幾天後,這對夫妻找黃家光談話,說這次賣了就算了,以後不要再賣家裡的牛了。他沒有報警,「報警就是大笑話了!」
村裡接二連三的盜牛事件發生後,黃家達就懷疑是黃家光所為。他問過黃家光:「村裡的牛不見了,是不是有你的份?」黃家光不認。黃家達警告他:「你不偷是好事,如果是你偷的,誰也救不了你了。」
這一次,黃家光被村民抓了現行,他在案發現場的視頻,已在村裡的微信群傳開了。黃家達給弟弟打電話,黃家光不接。他借用其他人的手機再打,黃家光接了。
「我對他說,黃家光,你跑不了了,(你偷牛交易的場景)都被人拍下來了。你趕快自首吧,這次,你不再是被冤枉的了。」黃家達告訴紅星新聞記者。
黃家光問哥哥:「我自首了,會判得輕一點嗎?」黃家達說:「你自首就輕點,你要是跑,總有一天會被公安抓到。沒抓到,你還會去偷,你要是被人打死了,我可一點都不知道。」
黃家光回答哥哥:「那行,我打110。」
黃家光被抓現場(村民供圖)
「他竟是一家公司的股東」
黃家光在距離案發現場兩公里外的荒郊打了電話自首。自首前,他還想回家換身乾淨衣服。但被黃家達阻止了,他羞辱弟弟:「你做賊都不怕,還怕一身臟衣服?你要是回村裡,會被村裡人打死的。」
於是黃家光不敢回家,可他又說,家裡有一些「材料」要給哥哥。
黃家光要哥哥用那些「材料」幫他打官司,黃家達卻說:「官司只有你出來之後自己打。」黃家光不放心,又給嫂嫂黃紅芳打電話,黃紅芳答應他,「你放心,不會讓別人進你卧室的」。
拘留通知書
下午,黃家達找到兩身乾淨衣服,送到東山派出所,黃紅芳鎖了黃家光的卧室門。因感覺「在村裡一下子抬不起頭」,幾天後,這對夫妻才想起,要去屋裡幫弟弟找「材料」。
新房是用黃家光的賠償款在老屋的地基上建的,一棟平房,4房間一客廳;一棟兩層樓房,7個房間。二樓中間的屋子是黃家光的卧室,卧室內陳設簡單:一張床,一個梳妝台,一個電視櫃,一面白牆上掛著一幅黃家光與妻子杜文的婚紗照——黃家光神情嚴峻,杜文笑出嬰兒肥。
在梳妝台抽屜中的新婚相冊里,黃紅芳找到兩份材料,一份《股份轉讓協議書》,一份《補充協議書》。
《股份轉讓協議書》中提到:海南A公司的原始股份由三人共同持有,其中凌利生占股92.5%,黃家光占股5%,王志雄占股2.5%。黃家光名義上注資30萬,實際上注資142500元,另有157500元由公司出資,以黃家光名義存入基本賬戶。這份簽於2017年6月23日的協議書提到,該公司作為甲方,願意出資15萬元收購乙方黃家光5%的股份,資金分3次支付到黃家光指定的賬戶。
簽於同一日的《補充協議書》則提到,乙方黃家光同意,自協議簽字日起,不從甲方或甲方控股的公司中取拿任何財物。如若乙方取拿財務(財物)被甲方工作人員當場發現,乙方願意按一件物品認罰一萬元,罰款從股份轉讓金中扣除。
《股份轉讓協議書》與《補充協議書》
紅星新聞記者在天眼查上查詢到,該公司目前共有包括凌利生、黃家光在內的10名股東,黃家光持股4.6%,公司法人代表為凌利生。
「我們這時候才知道,他竟然是一家公司的股東。」黃家達說,A公司並沒有還弟弟這筆錢,「所以他叫我幫他打官司。」
撐起農莊門面的「名人」
據了解,凌利生原是《海南特區報》記者,2005年,他接到一封從獄中寄出的「喊冤」絕筆信,隨後兩次進入黃家光所服刑的三亞監獄,掌握30餘份黃家光不在案發現場的證據,在全國率先披露此案。
據公開資料顯示,1994年,海口市秀英區東山鎮新嶺沖村發生一起村民械鬥命案;1996年,黃家光成為該案犯罪嫌疑人;2000年,法院兩輪審判以「故意殺人罪」判黃家光無期徒刑;2014年9月30日,海南省高院再審此案,宣判黃家光無罪,當庭釋放黃家光。
凌利生是在4個月後才知黃家光已經回家的,「有一天他突然打電話給我,說國家賠償款還沒有到位。」凌利生稱,黃家光無罪釋放,他的「使命」已經完成,故而他與黃家光並無太多往來。但他留意到,當時的黃家光「滿腦子想著復仇」,「我勸他儘快開始新生活。」
凌利生離開《海南特區報》後,於2015年6月創辦了A公司。2016年初,黃家光第二次有求於凌利生,「他突然打電話給我,要我幫他的二哥找份工作。」當時凌利生正籌備在東山鎮開一個農莊,於是就將黃家扇吸納到農莊,「沒過多久,黃家光也跟我說,哥,我也想跟你干。」
凌利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助力了一起冤案的平反,所以他願意繼續幫助黃家光。同時他坦言,黃家光已是東山鎮本地「名人」,有黃家光撐門面的農莊,「政府可能會給予一些支持。」
一份2016年1月15日A公司的公司章程顯示,黃家光已是該公司的股東。2017年6月8日,由A公司100%持股的海南綠生活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成立,黃家光擔任法人代表。
海南綠生活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主要經營農業種植、農產品加工銷售、休閑度假、餐飲服務。東山鎮的實際經營場地上的廣告語稱,人們可以在這裡抓雞、捉兔、追野豬。
黃家光只上到小學五年級,冤案期間脫離社會17年,自然不懂經營。凌利生說,黃家光懶,但一旦幹活,「就很能吃苦」。黃家光只負責種植、養殖,至於餐飲、娛樂及推廣,則由總公司團隊負責。後來黃家光的妻子杜文也到農莊當了兩個月的倉庫保管,他們每月能拿到6千元的工資。
凌利生稱,黃家光的實際出資,相較於其他股東而言「是極少的一部分」,之所以將其吸收為A公司股東,是為了「培養他的責任感」。
獲國家賠償的「巨富」投資檸檬
2014年9月30日,黃家光結束漫長的牢獄之災,一身清白地回到他的老家新嶺沖村。
黃家光的母親早年就去世了,在他出獄的前一年,為他堅持伸冤的父親也走了。二哥黃家扇沒有成家,他只有大哥黃家達可以投靠。
黃家達說,彼時42歲的黃家光異常消瘦,完全沒有25歲被抓時的氣色。或許是受長期的高牆內昏暗生活的影響,他的雙眼無法看強光。
親人及數名村民共十餘人,從海口市區接回無罪釋放的黃家光。村民在村口放鞭炮,滿地的爆竹紙屑。黃家達夫妻還記得,那天,每個人都很喜慶,為招待大家,他們做了三桌飯,專門從永發鎮買了兩隻熟鵝,還宰了家裡的3隻鴨子、兩隻雞。
第一個晚上,黃家光拉住黃家達二女兒的手說,他現在有錢了,以後會供他們4兄妹讀書,「後來他給了我女兒1萬元。」
約在2015年2月,160餘萬國家賠償到賬,黃家光一躍成了新嶺沖村的「巨富」。有了錢,黃家達提出,海南多颱風,老房是瓦房,不安全,第一件事應建新房。黃家光考慮再三,同意了。他帶哥哥到永發鎮的農村信用社,一次轉了40萬。數月後他又問哥哥,錢夠不夠?黃家達說,還差一點,他又給了現金兩萬。
黃家光用一部分賠償款在村裡蓋了新房
2015年底,他們蓋出了在村裡至今看來都較為嶄新的樓房。黃家光還給自己打了兩件金首飾:一條項鏈,一個戒指。熟悉黃家光性情的當地人告訴紅星新聞,黃家光認為自己坐過冤獄,這是「欠他的」。黃家達說,那時弟弟抽中華牌香煙,「再差也是20元以上一包的。」
黃家光告訴他的發小黃濤(化名),他「要去投資」。黃濤看到,那陣子圍在黃家光身邊的,「什麼人都有」。他覺得不靠譜,好心提醒黃家光,蓋房子剩下的錢,應放在銀行存起來。
「按當時的利率,100萬的存款一年有5萬元利息,我建議他存5年。」黃濤說,黃家光脫離社會那麼多年,用5年時間去熟悉新環境,再做投資也不遲,「但他非常固執,不聽。」
拿到賠償款後不久,黃家光告訴哥哥,他在三門坡鎮跟人投資種檸檬。黃家達反對弟弟種檸檬,「我對他講,外面的世界很複雜。但他說,我這麼一點錢,誰會騙我?」
在發現黃家光入股A公司的數天後,黃紅芳又在電視櫃里找到兩張欠條。一張是與借款人馮財有關的借條,落款日為2015年3月25日,涉及金額20萬,但馮財未簽字;一張是與借款人許家豪有關的借條,涉及金額10萬,落款日為2015年4月13日,正文借款人為許家豪,但簽字卻是另一個名字。兩張借條均註明「三年內還清欠款」。
黃紅芳在家裡找到的兩張欠條
黃家達說,這可能就是一場騙局,「借我弟弟錢的人,我們從沒見過,也不知道怎麼找他們。」
黃家達說,除有據可查的款項及可估算的基本生活費用,弟弟約有50萬賠償款不知去向。他留意到,不知道什麼時候起,弟弟的金項鏈、金戒指不見了,抽的煙越來越差,「被抓之前連7塊錢一包的紅塔山也抽不起了。」
「把黃家光吸納到公司,是個錯誤」
黃家光投資的檸檬種植,是海口人馮財的項目。當地多名知情人稱,馮財原是當地一地稅局幹部,因經濟犯罪與黃家光在同一監所服刑,而許家豪是檸檬基地的一名技術員。
檸檬基地距原譚文鎮城區不到一公里,附近村民稱馮財鮮少來此。
12月21日中午,紅星新聞記者在這裡看到,園區無人值守,守院子的是一隻狗。園區檸檬樹長勢尚可,但當地村民稱,近年檸檬的收購價格,每斤從10餘元暴跌至如今幾毛錢。
馮財的一個手機號連日來處於停機狀態,此前就黃家光是否投資檸檬樹一事,他接受《南方周末》採訪時既沒承認也沒否認,「黃家光如果有借條,可以拿出來」,其稱,黃家光「聰明主動」,在獄中幫他洗衣服,他也照顧黃家光。此前凌利生在這片基地見過馮財,「他承認黃家光有一筆投資,承諾盈利後會償還。」
黃家光幾個月後就退出了檸檬種植,馮財對凌利生解釋,黃家光總是不在崗,「常常外出打麻將」。但黃家光的妻子杜文說,她到過檸檬園兩三次,看到「馮財把他當狗一樣使喚來喚去」。
凌利生後來發現,將黃家光吸納到自己的公司是個錯誤,他沒能培養出黃家光的「責任感」。莊園是在2016年底正式對外營業的,黃家光是這裡的「總經理」,可這個總經理亂跑,有一段時間黃家光連續十幾天泡在東山鎮的麻將館,「他早上到莊園跟員工說,要出去一下,然後就直接去了麻將館。」
凌利生說,黃家光還公私不分。有企業在莊園里承包了一些經營項目需要交電費,他連續三個月將這筆錢佔為己有。公司交煤氣的錢,他也拿來私用。總有人突然跑到公司來要債,「說黃家光以公司老總名義借了他們的錢。」
更嚴重的,有員工發現黃家光偷農場的雞。在去年與凌利生的一次微信對話中,他間接承認自己偷盜。沒人知道他的錢去哪裡了,到莊園工作8個月,他才斷斷續續交清14萬餘元的公司股金。
海南綠生活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的變更記錄顯示,2017年5月24日,黃家光不再擔任該公司法人代表。6月,A公司與黃家光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凌利生說,讓黃家光退出是其他股東的集體決定,「擔心他的私人道德影響公司運營,他傷了我的心,我放棄了。」
凌利生說,目前這筆股金尚未退給黃家光,原因是A公司已在新四板上市,原始股東的退出需遵相關制度走流程。預計明年4月,黃家光可完全退出股東身份,「以後他出來了,至少這裡還有一筆錢留給他。」
短暫的婚姻:「她不太可能再等他了」
此前有說法稱,為迎娶杜文,黃家光花了20萬。杜文則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黃家光與她結婚,彩禮並非傳言的20萬,「說好的是3萬,但只給了1.5萬,我父親還返了1600元。」
2016年10月24日,黃家光與海口市秀英區長流鎮的杜文成婚。杜文比黃家光小整整15歲,身高則高了一個頭。杜文說,她生過一個孩子,當年她最終決定嫁給黃家光,是「打算過安穩的生活」。
黃家光與妻子杜文的結婚照
黃家達夫婦卻不看好這門親事,黃家達曾提醒弟弟,杜文年輕漂亮,你們並不相配,不妨找個條件一般的,好過踏實生活,「但黃家光說,女人漂亮一點,不是更好?」杜文在新嶺沖村生活了約半年,之後就住到娘家,約一月才回新嶺沖一次,住一晚便離去。
杜文稱,黃家光「心是好的」,但脾氣暴烈,兩人但凡爭吵,他總是談「刀槍」,並有意無意發來「槍」的圖片,並稱「這槍我已經買了」,「思維還停留在過去,認為凡事都能靠刀槍去解決。」她稱,為防止意外,其父親不再讓黃家光進家門。
杜文稱她並不清楚黃家光究竟還剩多少錢,也不知其錢財流向何處,但她猜測黃家光的錢「不是因為打麻將輸完,就是被人騙完」,黃家光常常是一兩個月給杜文幾百元生活費,「他總說有人欠他錢,人家要打錢過來。」
獲悉黃家光被抓時,杜文已經在深圳。她之前曾跟黃家光談起,要去深圳打工,但黃家光不許,說可以養她。杜文堅持要去,黃家光最後說,好,走的那一天,我來送你。最後,杜文定的是12月6日早上6點30分的航班,5日中午他們通了一個電話,約好下午5點見。可是,杜文從下午等到晚上,黃家光都沒有來。杜文打電話,也沒人接。
杜文並沒有多想,只是覺得這個人「向來性格古怪」。兩天後她看新聞才知道,原來那天黃家光因為盜牛被抓了。她不理解,「再怎麼樣,也沒有必要去偷牛。」
她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不太可能再等黃家光了,因為如果再被判幾年,「估計出來時,已經50幾歲,是個老頭了。」
紅星新聞記者丨劉木木 發自海口
編輯丨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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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紅星新聞(微信號:cdsbnc)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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