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名臣李鴻章,他娘是他爺爺收養的女兒,為何會嫁給他爸?
清朝末年,有一個叫李殿華的年輕人,家庭富裕,有著十幾畝田地。他總想著以後自己不要種地,想要當官。他抱著這樣的決心,認真讀書專研,但是李殿華總是考不中狀元。灰心之下,他在自己的家裡成立了學校,將自己考取功名的願望放在孩子們身上,一心一意的教他們學習。
李殿華有一個小兒子李文安,在一八零二年出生。他從小體弱多病,八歲的時候,他跟著哥哥李文球一起讀書。十三歲時,李文安才將四書學完了。李殿華看著自己最小的娃,很是憂愁,這樣以後怎麼生活獨立,李殿華沒看出他以後是個有出息的人。 反而,他覺得這孩子肯定是不好好念書,怎麼別人十三歲考中進士,他十三歲才讀完四書,肯定他每天在貪玩。
李殿華專門讓自己的大兒子李文煜來監督,每天看著小兒子讀書。大兒子李文煜也是和他一樣,考場屢次失意,只好回家開學堂,教娃念書。
李文煜遵守父親的命令,於每年的正月初三,就叫弟弟讀書,直到大年夜才肯放過他,沒有任何偷懶的時間。因為哥哥的嚴格教學,弟弟李文安考中了舉,沒過幾年的時間,他考中了進士。二十一歲的時候,考中秀才,三十七歲時是無需報科進士,這讓李文煜十分鬱悶。
李殿華是李文安的爹,得知自己兒子考中了,自己就跟中了頭彩一樣。有一次,李殿華從外面,抱回一個得了天花的女孩子。這個女孩子在馬路上,不停的哭泣,身上發著燒,明顯是被父母丟棄的。
李殿華感覺她很可憐,自己又是一個讀書人,就將她帶回家中,用自己淺顯的醫術,治療她。卻不想自己的醫術居然救活了這個女孩,她的病情得到及時的治療,自己臉上卻留下了白麻點,是這個女孩的一個缺陷。
這個女孩為了報答李殿華的救命之恩,決然留在李家幫忙。她沒有和其他女子一樣,將自己的腳裹起來。而是任由它長成大腳,每天跑進跑出的干農活。
這樣一個花容月貌的姑娘,因為得了天花,雖然救治及時,但也在臉上留下了麻點,她的腳也不是小腳,大字不識,整天往田地里跑。她又是被人丟棄的孩子,越發沒有人上門說親了。李殿華的小兒子,李文安回到家中,看見她累得直接靠著門口,睡著了。李文安怕她感冒,將自己的外套給她蓋上了。
李殿華髮覺自己的小兒子對這個女孩,已經心生愛意,做主讓李文安去了這個女孩。結婚之後,倆人和和美美,是李文安的好幫手。她為了讓自己的老公專心學習,主動將家裡所有家務,包攬在她身上。她為丈夫生下了六個兒子和兩個閨女,李鴻章的媽媽就是她。
※狀元郎與未婚妻子恩愛,卻被逼著強娶當朝公主!
※溥儀有三大興趣,養狗和騎自行車,還有一個匪夷所思的愛好!
TAG:歷史的手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