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世界的不是人類,其實是雞……
「這是一篇正經科普雞文。」
是滴,今天窗窗的話題就系這麼刺激,
跟大家聊一聊——雞是如何征服世界的!
雞,就是我們每天吃的那個雞。
如果說那個動物最慘,那唯雞莫屬。
一個幾百平米的雞舍,養了上萬隻雞。
從孵化到出籠,只有六個月時間,
除了雞屁股之外,其他的每一個器官都送到不同的地方供人類食用。
就連自己的孩子——
雞蛋,也成為人類每日必吃的盤中餐。
雞,可以被稱作世界上最慘和最沒有尊嚴的物種,
但偏偏,有人寫了一本書《雞征服世界》。
那麼問題來了,雞有哪些獨到之處捏,
我來給大家科(chui)普(bi)一下。
首先,雞有數量。
按族群來講,雞是進化論體系下非常成功的一個整體。
有多成功呢?
有人統計過,現在地球上有200億隻雞,比貓狗老鼠夾起來都多。
而進化的終極目的,就是存在和繁衍——
物種數量越大,這個物種就越成功。
人類對雞的依賴也是不可或缺的。
作為人類的寵物貓狗小老鼠消失了,人類會傷心個把月。
但是為了活著,人還要繼續吃東西啊,
要是沒了雞腿,雞肉,雞蛋那會是什麼後果。
為什麼雞肉這麼重要?
因為他是最優質、最穩定的蛋白質來源。
從小吃到大餐,從快餐到特色都能看到雞的身影。
肯德基、麥當勞、黃燜雞、雞蛋灌餅、大盤雞等等....
其次,雞有背景。
一提到雞,最先想到的特點應該就是打鳴(報曉),預告太陽的升起。
由此,雞與太陽緊密地聯繫在了一起,而太陽勢必與光聯繫在一起。
在不同文化中,
大家不約而同地會將神比作光,雞也就這樣與神攀上了關係。
在希臘神話中,公雞是太陽神阿波羅的象徵物。
在印度,雞是太陽能量的化身(Skanda)的標誌。
在日本神話中,雞叫聲通常伴隨著太陽女神(Amaterasu)的登場。
畫中日本的太陽女神(Amaterasu),離開她所居住的洞穴,帶著萬丈光芒照亮人間,
閑的蛋疼的童鞋可以在上圖找找那隻雞在哪...
公雞打鳴預示著太陽升起,雞帶領人們從黑暗走向光明,
彷彿是把人從一個世界帶向另一個世界,意味著新生、重生。
所以希臘神話中,
在能穿越三界為神傳遞消息的使者墨丘利身邊總會有一隻雞,
因為,也被認為能從一個世界穿越到另一個世界。
還有,在非洲有些地方,
在某些藝術中使用雞,也是因為覺得雞可以通靈。
上圖古羅馬時期的銅製雕像中,
墨丘利戴著裝飾著翅膀的頭盔,露著六塊腹肌,
腳邊分別站著一隻羱羊和一隻公雞。
這圖沒毛病,理由很簡單——
在基督的教義裡面,雞集合光明以及重生、復活,
所以,雞也往往可以用來代表耶穌。
復活節要找的蛋,不就是雞蛋?
然而,在許多基督教的作品中,雞往往跟聖人聖彼得畫在一起,
則是《聖經》中聖徒彼得三次不認主是發生在雞叫時,
所以,雞很多時候也跟聖彼得一起出現...
畫中,年老的聖彼得坐在黑暗之中,
老淚縱橫,為他曾經做的錯事而懺悔,
一旁的公雞提醒著他曾經不認主的實事。
這也是為什麼歐洲許多教堂鐘樓上的風向標是公雞,
一方面提醒人們,人像聖彼得一樣有人性的脆弱點,
另一方面,耶穌如雞一樣把人從黑暗帶向光明。
另一方面,黑夜往往通常讓人聯想到不詳、邪惡,
所以,雞也被認為可以與黑暗和邪惡抗爭....
另外,雞有粉絲。
咱們中國,在地圖上顯示的樣子就是一隻大公雞。
其實,法國把公雞作為自己國家的象徵物。
剛查到這件事情的時候,窗窗的第一反應是,法國人挺有自知之明啊!
公雞,那種頭頂雞冠、身披五彩羽毛,
抬頭挺胸撅屁股走路的那種姿態,跟法國人給人那種愛美高傲的狗屁形象真是不謀而合呢。
而事實呢,是我想多了。
最初,法國選公雞做象徵物,只是因為,拉丁語「Gallus」這個詞的雙關意指「公雞」也指「高盧人」,如今的法國是高盧地區的一部分,法國人是高盧人的後裔。
因為同音,所以,公雞成為了法國的象徵物...
愛麗舍宮的圍欄上還站著一隻高傲的公雞,
扇著翅膀好像在說「你來崇拜我啊!」
畢加索在巴黎功成名就,埋在塞尚的南法聖維克多山,
可以說法國對畢加索的意義非凡。
如上圖,1944年,畢加索在巴黎目睹了城市被盟軍解放,
他畫了這隻多彩的雄雞象徵著法國走出了黑暗的歲月,
一旁的藍色小雞彷彿是不堪回首的過去。
二法國畫家勞爾 杜飛,在1914年製作的版畫《大戰的結束》中,
畫面最中間佔了很大面積的是法國國家的象徵雄雞,
身披三色國旗。
那有個問題來了,人類為什麼要馴化雞呢?
其實所有雞都來自於一個祖先,紅原雞。
長這個樣子。
紅原雞基本上就是純鳥,能飛1.5公里。
性格也是極其火爆,抓到就把自己撞死...
吃蛋,一年就六顆蛋,那老祖宗抓它幹嘛?
因為它有四個特性,戀家,交配,愛突變,適應力強。
紅原雞特別戀家,住下就不會走。
它會挑哪裡住,自然就是食物多的地方。
哪裡食物多,當然是人類的生活垃圾,比如人類吃剩下食物腐敗生的蟲子。
所以很久之前,人雞就做了鄰居。
愛交配,咱也稱獸性...
但是人家本身就是禽獸,既是禽,又是獸。
所以人家從來不挑挑揀揀,甭管男女老少,解決之後咱在聊天、
直到有一天,某個吃貨拋棄信仰,
沒忍住……
從此,雞肉開始了它傳向世界的旅程。
一條從中國傳到遠東其他地區,另一條從印度經波斯、小亞細亞傳到歐洲。
古羅馬人很愛吃雞,甚至為了催肥,有人用浸過紅酒的麵包餵雞,也有人用大麥、小茴香混合蜥蜴脂肪餵雞。
因為太過奢靡,官方發布禁令:每餐每桌只能吃一隻未經過度飼養的雞。
這道禁令反而讓羅馬廚師另闢蹊徑,發現閹割後的公雞容易長肉,
從此……
但雞肉並非從此在歐洲風靡,
而隨著蠻族入侵,西羅馬帝國滅亡,養雞業一度衰落。
到了16世紀,開創波旁王朝的法國國王亨利四世許諾:
要讓他治下的所有農夫都能在周末吃上一鍋燉雞。
(高盧雄雞吃不起雞,有點尷尬)這個願望幾百年後才成真。
日子就這樣不溫不火地過去,直到1849年,英國伯明翰博覽會上,
一隻毛色亮麗、體態優美的中國交趾雞大出風頭,
重燃人們對雞的熱情。
這股熱情一直傳到美國東海岸,
1873年,美國家禽協會開始幫助農民培育優良品種。
從此,美國雞數開始激增,
1880年還只有1.02億隻,到了1890年已有2.58億隻。
但是直到20世紀初,美國人都沒養成大量吃雞的習慣。
在他們眼裡,豬肉、牛肉才是真正的「肉」,雞隻是用來下蛋的。
怎麼辦呢?留給雞征服世界的時間不多了。
最近一百年里的幾件事改變了局面。
首先是一戰,美國要為歐洲盟友提供大量軍糧,導致國內食品短缺,物價飆升。
美國政府想出一套辦法:
動員民眾在自家後院養雞,
愛國你就養雞!!!給雞一個機會,也給自己一個機會!!!
一戰結束後,美國人的年吃雞量是戰前的三倍。
到1928年,胡佛在總統競選期間許諾:
他會讓美國人永遠戰勝貧窮,每家鍋里都有雞吃,每家都有車開!
但他上任後,經濟大蕭條就來了,無數小農場關門……
繼任者羅斯福總統為緩解危機,推動《農業抵押法案》,
向養雞農場發放短期貸款,鼓勵他們生產雞肉、雞蛋。
這一時期,一些大規模、現代化的養雞場開始形成。
後來風靡世界的肯德基、麥當勞也是此時誕生。
到了二戰,糧食不出意料地又短缺了。
養殖周期短、生產效率高的雞肉,自然成為人們餐桌上的首選肉類。
戰後,美國人的吃雞習慣徹底確立。
巨大的需求也把養雞業拉上了一個新台階——更集約化、更機械化。
眾多發展中國家也陸續選中了雞——
因為它性價比最高——例如巴西、墨西哥等。
相對來說,中國人不算很喜歡吃雞,但是這種偏好正在養成:
1978年,年人均消費0.9公斤雞肉,2008年是10.3公斤,如今已接近11公斤。
至於美國,平均每人每年吃43.7公斤……
經過窗窗一番偽科普辯證,大夥是不是對雞肅然起敬?
還等什麼,快去吃波雞壓壓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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