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將至,這樣獎勵孩子複習更有動力
「抓緊好好複習,等期末考好了就獎勵你。」
「如果你這次考了前三名,寒假就帶你出去耍……」
你是不是又開始用這些話來督促孩子複習了?家長在激勵孩子主動學習這件事上總是費勁了心思,但是效果卻不一定好。今天想好好和家長們聊一聊:同樣是獎勵孩子,為何在不同的孩子身上,效果卻截然不同。
獎勵並不是賄賂
有些家長擔心,獎勵可能降低孩子對事情本身的興趣。然而在諸多研究之後,研究者發現:如果無論孩子表現如何都給獎勵,獎勵就會削弱孩子的興趣;但如果獎勵與表現好壞有關的話,會讓孩子更加喜歡這個任務,因此獎勵是可以提高孩子內在的興趣的。
然而,在這個過程中,卻有不少家長把「賄賂」當成了「獎勵」來使用。
都是父母給孩子某些東西,以改變或修正孩子的行為,賄賂和獎勵似乎難以區分。但本質上賄賂和獎勵絕不相同。
什麼是賄賂?往往是被折磨得「彷佛身體被掏空」的父母許諾孩子,如果他們好好表現就答應他們的要求。「絕望」的父母用賄賂換取對孩子的掌控。這會讓年幼的孩子認為,自己表現不好的時候,卻會得到某個獎勵。
而「獎勵」針對的是孩子的正面行為,對孩子來說,這是一種驚喜。「獎勵」或者「正向強化」是教導孩子表現得體的最好策略。獎勵孩子的正確行為,比懲罰他們的不當行為更可取。
賄賂針對的是孩子的消極行為,而獎勵卻是用來鼓勵孩子的正面行為。
獎勵是一門學問
如果一定要給「獎勵對孩子有沒有用」這個問題一個答案,答案是肯定的。心理學家斯金納曾經通過不斷的實驗,提出了「操作性條件發射理論」。也就是說,正向強化或獎勵是在動物或人類身上獲得期望行為的最優手段。
最關鍵的是,你通過怎樣的方式給孩子獎勵。
用什麼激勵是後話,關鍵在於「馬上就給」
所以很多家長常常現在就開始對孩子說:「等你這次期末考試考了第一名,寒假我們就去旅遊」「如果你表現好,明年生日我就給你買遊戲機」……可是這些較為長遠的承諾對孩子卻沒有太大作用。
換句話說,只有把獎勵放在孩子面前,提高當前學習的誘因,孩子才會優先選擇當下努力。
考高分就給獎勵!這種承諾事倍功半
給大家介紹一個哈佛大學弗萊爾教授曾做過的實驗:
把來自250所小學二年級到中學三年級的大約36000名學生分為兩組,做對比研究。第一組的孩子,獲得了「產出獎勵」,比如考高分、比賽獲得第一名等等才能得到獎勵,另一組孩子,獲得了「投入獎勵」,比如讀完一本書、按時上學、認真做題,就能得到獎勵。
雖然孩子們都願意為之努力,但是讀書給於獎勵的孩子在成績上會有顯著的提升。而考高分才給獎勵的學生,成績卻完全沒有提高。
其中的關鍵在於,讀完一本書就給你獎勵,對於一個孩子來說行動是非常明確的,只要你看書,只要你做題你就能獲得獎勵,相反,考高分給獎勵,卻沒有告訴孩子怎麼樣做的方法。雖然孩子也充滿幹勁,但他不知道怎樣做,無從下手。
弗萊爾教授在實驗後進行調查問卷,採訪了「考高分得獎勵」小組的學生,發現幾乎所有孩子對學習的態度,都變成了「我要仔細讀題」「我要認真檢查」等圍繞著考試技巧來進行的反思,而沒有「思考不懂的問題要向老師提問」「上課要認真聽講」「多閱讀」等提升成績的根本原因。
所以,如果你真的想提高孩子的學習動力,對孩子說「期末考高分就給你獎勵」還不如說「讀完一本書就給你獎勵」。這也意味著,獎勵孩子學習後的結果,不如獎勵他們的投入。另外,獎勵的目標參考應該是越具體越好。
讓孩子參與獎勵
對於孩子們來說,獎勵的有效性也取決於獎勵的東西是否能滿足他們。
所以,父母在設立獎勵計劃時,不如多讓孩子參與進獎勵計劃的制定中。
到底能不能用金錢獎勵孩子?
這是一個讓許多家長疑惑的問題。首先想說的是,獎勵的形式有很多種:玩遊戲的時間、一次旅行、帶朋友來家裡吃飯……其實都可以作為獎勵的形式。
但是對於初中、高中以上的孩子來說,金錢的效果可能更好。
最後,幫家長們總結下獎勵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達到最強效果。如果你在期末前,將這三個條件配合起來,就不用再憂心孩子沒有動力複習啦!
採用具體、物質性的獎勵品,而非只是給他們抽象的讚美而已;
採用孩子最喜歡、最在意的獎品,而非他可有可無的獎品;
和孩子事前訂立合同,並讓他們參與進來,其形式大致如下:「你如果??我就??」例如:「你如果寫完這十題數學,我就給你看電視一小時」、「你如果練完這三首鋼琴曲各二十遍,我就送你一本漫畫」。
最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兌現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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