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衛作為雍正的心腹大臣,在乾隆年生活如何?
李衛(1687年2月2日—1738年12月3日),字又玠,江南銅山(今江蘇徐州豐縣大沙河鎮李寨)人。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李衛捐資員外郎,隨後入朝為官,歷經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深受雍正皇帝賞識,歷任戶部郎中、雲南鹽驛道、布政使、浙江巡撫、浙江總督、兵部尚書、署理刑部尚書、直隸總督等職,為官清廉,不畏權貴,不論所任何職,在位時能體察民間疾苦,深受百姓愛戴。乾隆三年(1738年)李衛病逝,年五十一,乾隆皇帝命按總督例賜予祭葬,謚「敏達」。
李衛是雍正朝的重臣,並且是雍正非常倚重的封疆大吏。
雍正繼位後,便立即任命李衛為直隸驛傳道,未到任又改任命為雲南鹽驛道,在鹽驛道任上,李衛政績顯著,不久後的雍正二年(1724年),李衛升任布政使,主管全省財政稅賦,但仍然兼管鹽務的職務。雍正三年(1725年),李衛被提拔為浙江巡撫。雍正四年(1726年),李衛兼任兩浙鹽政使,整理鹽政,查處私鹽販賣。雍正五年(1727年),李衛升任浙江總督,管巡撫事。李衛升遷速度如此之快,一方面靠的是雍正的賞識,更為重要的是李衛政績確實非常突出。除了鹽政方面的政績,李衛在修築海塘、緝私捕盜、修廟建府等領域,也有非常突出的成績,並且李衛為官清廉,斷案公正,因而深得治下百姓愛戴。
乾隆登基後,李衛依然得到重用。
據清代袁枚記載,雍正曾讓督臣尹繼善評價過鄂爾泰、田文鏡、李衛三位模範總督。尹繼善對李衛的評價是:學其勇不學其粗。這個「粗」字可知李衛家族不是世宦的讀書人,只是家境 比較富裕。
凡雍正寵臣皆有公、忠、能的特點,李衛也不例外,出仕以來常不瞻情面,能勇敢任事而不存私慮。比如雍正晚年時在直隸總督任上的李衛查到雍正另一寵臣鄂爾泰的弟弟鄂爾奇不法,李衛不顧鄂爾泰的地位比他高、寵眷也在他之上,就敢參奏鄂爾奇營私壞法。
圖為江蘇徐州豐縣李衛家族墓出土金鑲白玉板帶,乾隆三年,南京博物院藏品。
李衛不是科甲出身,是捐資的兵部員外郎。在雍正元年只是雲南鹽驛道,二年就升布政使,三年任浙江巡撫,四年兼理兩江鹽政,五年擢拔為浙江總督併兼巡撫事。李衛兼管鹽務又長於緝盜,對自己原籍的官吏也不徇私情,深得雍丄喜歡。在雍正十年時授為直隸總督,並署理刑部尚書一直到雍正朝結束都在此任上。
李衛只活到乾隆三年就去世了,因病而亡算是善終,時年五十一歲。乾隆和自己父親的這位寵臣沒有太多交集,只是平常往來。這一點從李衛死後的循例賜予祭葬就能看出來。既沒有格外的榮寵,也沒有什麼不滿。
李衛的謚號是「敏達」。按「謚法」論,「敏」疾也、速也;「達」,質直好善,疏中通理。算是個美謚,但又比較普通,總覺得這個謚號和李衛的勇直率性不太符合,似乎也從側面說明乾隆對李衛印象的平淡。
李衛去世時乾隆剛剛繼位不久,一來要調整政治、經濟政策,二來還要面對以叔父庄親王允祿為後台的伯父廢太子允礽之子弘晳對他地位的危脅,所以也實在是還沒有時間好好任用李衛。那條金鑲邊白玉板帶就是乾隆三年的,應該就是乾隆賞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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