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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鬼神附體

錄入:龍泉 | 參考資料:《中國道教大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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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附體,又稱鬼神附身,簡稱附體。又有降神、下神之稱,民間巫婆、仙姑、神漢在給人治病、占問吉凶時,常舉行此術。通常須先設香案祭神或念咒語,接著施術者出現目光獃滯、手足冰涼、顫抖等情形,稱為「上馬」,即開始附身。接著出現口吐白沫,倒地昏迷,以及手舞足蹈、口中囈語,其語即算是附體之鬼神所言。熟練的巫師隨時可以進入這種狀態。

金元好問《續夷堅志》卷一云:「世俗傳包希文以正直主東嶽速報司,山野小民無不知者。庚子秋,太安界南徵兵掠一婦還,雲是希文孫女,頗有姿色。倡家欲高價買之,婦守死不行。主家利其財,捶楚備至。婦遂病,鄰里嗟惜而不能救。里中一女巫,私謂人云:『我能脫此婦,令適良人』。即詣主家,閉目吁氣,屈伸良久,作神降至態。少之,瞑目咄吒,呼主人者出,大罵之。主人具香火使請罪,問何所觸尊神。巫又大罵云:『我速報司也,汝何敢以我孫女為倡?限汝十日,不嫁之良家,吾沃汝門矣』。主家百拜謝,不數日嫁之。」

此外,在法師行持下,使鬼神附於被催眠者(多數為童子)之體。道教認為,正神不會來附人體,附體者必是邪神、鬼魅、精怪,故與民間巫師不同,不使鬼神附於自身,而附於他人。凡人家有疾病災禍發生,每歸委於鬼神精邪作怪,須得立獄考召,即拷問它們來歷,使之畏伏。其時須它們附於人身,借被附者之口招供。

神霄、清微、正一等道派都有此術,具體做法不盡相同,基本過程皆相近。通常選一位童子引入法壇,先行迷魂法,想像將童子魂靈提出頂門,即童子意識被控制後,再發符念咒召神將押邪魅入童子之體,並向天門(西北干方)吸炁吹向童子,並念附體咒,一次不成再念催附咒。

其咒各派所用不同,大致是命令鬼神聽律令迷附人體,如一咒云:「唵吽吽,朱彥速降臨。天附地附。地附天附。黑面朱彥,惱裂生魂,飛魂過海,攝附生魂。陽魂不信,速攝其魂疾。附附疾疾。」(提醒:勿擅自施念該咒,否則後果自負。)直至童子手心發冷或身體動搖,即表示已經附體。然後進行考召,童子所說便被視作所附鬼神的話。

一般來說,民間鬼神信仰中,凡出現口吐白沫、口中囈語、歌哭無常等情況,多數為一種癔病。凡患此病者,一般都延請法師作法驅邪。也有一部分病人遂此成為巫師,多發於青年婦女,且巫風盛處容易發生。

-----本文節選自《中國道教大辭典》,本部分作者:劉仲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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