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殲16和殲10C的對抗結果看艦載機選擇,重型機才是王道
在四代機時代,世界主要空中強國都不約而同地採取了「高低搭配」的模式來配置自己的戰鬥機機群。所謂的「高低搭配」就是雙發大推力發動機的重型戰鬥機+雙發中推力發動機(或者單發大推力發動機)的中型戰鬥機組合,前者主要負責奪取戰場制空權,後者則更多的承擔多用途打擊任務,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國的F15+F16,俄羅斯的蘇27+米格29,中國的殲11+殲10。這種做法的好處是可以降低裝備採購的整體成本,提高機種協同的利用效率,實現作戰效能的最大化。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更多圖片戰鬥機「高低搭配」的理念正在悄然發生變化
不過隨著航空電子技術的飛速進步,重型戰鬥機在兼顧空戰能力的前提下,多用途能力也在不斷地拓展,而且重型戰鬥機憑藉更遠的航程、更大的載彈量、更完備的機載設備,執行多用途打擊任務比起中型戰鬥機也有著更多不可替代的長處。因此美俄中三國相繼推出了F15E、F15SA、蘇35、蘇30SM、殲16等一系列高性能的四代改進型或者四代半多用途重型戰鬥機,不僅滿足自身大量裝備的需求,還可以出口到了許多中小國家,充分證明了重型戰鬥機具有良好的性價比。
殲10C在金頭盔比武中失利
最近媒體爆出了2018年中國空軍金頭盔比武的消息,參加本屆金頭盔角逐的機型被劃分為四代機(包括殲10A、殲10B、殲11B)和四代半戰鬥機(包括殲10C、殲16)兩個組捉對廝殺。經過一番緊張激烈的鬥智斗勇,四代機機組的冠軍被殲11B斬獲,四代半戰鬥機機組的殲16在決賽中以大比分戰勝殲10C,摘取了這個含金量最高的桂冠。由此可見如果沒有技術代差,重型戰鬥機對陣中型戰鬥機的確優勢明顯(即便殲16還是雙座型,空優能力也勝過單座型的殲10C)。
在沒有技術代差的情況下,重型戰鬥機優勢明顯
如此一來就產生了一個不小的問題:在四代半戰鬥機乃至五代機大行其道的今天,面對身為世界頭號空中強國的假想對手,我國以殲10、FC31為代表的中型戰鬥機是否還有存在發展的空間?尤其是FC31,一直以來成為中國海軍航母艦載機的呼聲都相當高,這主要是受到美國為自家航母配備F35中型戰鬥機的影響,許多人也理所當然地推斷中國的五代航母艦載機必然是中型戰鬥機。唯一的區別是,F35採用單發大推力發動機,FC31採用雙發中推力發動機(犧牲了一定的油耗和航程來彌補國產發動機的推力不足)。
我國是否應該效仿美國F35上艦的模式
還有不少人提出了相反的觀點,認為中國的航母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在短時間內都無法跟對手相提並論,只有盡量爭取在艦載機的性能上謀求優勢,才能快速縮小戰鬥力的差距,因此我國的航母艦載機應該優先發展殲20級別的重型戰鬥機。對於航母而言,艦載機無論是重型還是中型,搭載數量都不會有很大差別,重型戰鬥機上艦對航母戰鬥群整體戰鬥力的巨大提升是顯而易見的,連續三年的金頭盔對抗,殲11B、殲16級別的重型戰鬥機都有效地壓制了殲10系列就是佐證。
FC31要想修成正果還需要變得「更大更強」
相信這樣「一邊倒」的演習結果不可避免地會對我國的艦載機選型造成影響,從中國海軍的角度來看,應該也更加傾向於重型戰鬥機。比如我國第一代海軍航母艦載機殲15就是重型戰鬥機,海軍陸基航空兵的絕對主力也是殲11BH/BSH、蘇30MKK2,而殲10僅僅採購了一個團。當然FC31也並非毫無競爭優勢,畢竟沈飛有研製航母艦載機的豐富實踐經驗,在裝備技術的延續性方面佔據先機,如果能夠在此基礎上推出一款放大版的雙中推戰鬥機(就像F/A18C/D進化成F/A18E/F),那麼最終修成正果的機會還是很大的。
作者:刻雨無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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