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興云:一百年後重讀《孔乙己》
魯迅的經典小說《孔乙己》,創作於1918年冬,至今已達100年。與此相應,眾多學者、評論家,對這篇小說的研究,也近乎一個世紀,可稱成果累累。小說全文,雖然只有大約2600個字元,幾代專家的各種解讀與研究,卻遠不能說已經精準、全面、透徹。既有的一些論斷,仍可討論,再討論;何況,有的課題尚待開掘,好像未墾的處女地。比如,怎樣認識小夥計,就很值得探究。拙文不揣淺陋,姑且一試。
一 被忽略的主要人物
在《孔乙己》的歷來研究中,論者的關注目光,均投射於孔乙己本人,而從小夥計身上掠過。小夥計是小說的主要人物,忽視小夥計,就不能全面、準確地評價主人公孔乙己,乃至整篇作品。這種不足,亦見於此前出版的魯迅學重要論著,以及新近刊發的細讀文章。
1986年出版的《魯迅小說新論》(下稱「新論」),被評為「推陳出新型研究成果的代表」,是「全面分析魯迅25篇小說的第一部專著」。此書關於《孔乙己》的專論《社會對於苦人的涼薄——論〈孔乙己〉》,只在回答有關小說藝術手段、藝術途經的問題時,闡述了小夥計的故事敘述人作用,說:「小夥計在作品裡不僅擔當了敘述故事的職責,而且能夠處處對主人公以及他的遭遇從正反面起著襯托的作用。」即,「新論」認為,小夥計只在作品的藝術表現方面,具有積極意義。
兩年後出版的《魯迅研究》(下稱「研究」),曾獲得「紮實深厚,頗見功力」贊語。這書下冊的專文《關於〈孔乙己〉的分析和研究》,在前兩部分(分析孔乙己形象、辨析作品主題思想),對小夥計的形象,及其對主題思想的作用,均未觸及;在後一部分(藝術表現、藝術風格的闡述),只提到孔乙己「熱心幫助小夥計」一事,卻沒有對小夥計本人作什麼論述。
「新論」與「研究」,均出版於魯迅研究,「出現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新高峰」時期,即1980年代。前者出版之後30年,即2016年,在魯學重要刊物上,看到一篇《〈孔乙己〉細讀》(下稱「細讀」)。近二三十年里,難得一見對《孔乙己》的全面研究,因而此篇很引起矚目。可是,此文雖標明是對《孔乙己》的細讀,卻不見關於小夥計細讀點什麼;全文兩大段,分別是「咸亨酒店裡的孔乙己」,「孔乙己的前世今生」,明顯只對孔乙己進行細讀,而將小夥計排除在外。
以上三篇代表性論文,大約可以顯示一百年來,包括近時,學者們研究《孔乙己》的思路與視野,對文中人物,關注面局限於主人公孔乙己,而忽略了小夥計及其他人物。
為什麼不能忽略小夥計?
從作品藝術構思看。「《孔乙己》作者的主要用意,是在描寫一般社會對於苦人的涼薄。」為此,小說設置了孔乙己、小夥計、掌柜、酒客、鄰舍孩子、幾個人(「此時已經聚集了幾個人」的「幾個人」),是一些不同身份、不同年齡,處於不同生活狀態的人物。所有這些人物,對於描寫社會涼薄的「主要用意」,應具有不同作用,「各司其職」,沒有多餘的,可謂「一個都不能少」。因此,研究與論述《孔乙己》,固然應重在關注主人公孔乙己,但不能無視或忽略其他人物,尤其小夥計,否則,其研究結論,必定是偏頗,不準確的。
從文字分量看。孔乙己雖是主人公,其所佔文字分量,卻不比小夥計多。如,小說開頭兩段文字,就與孔乙己無直接關係,是在第三段末尾,才提及「孔乙己到店」怎樣。小夥計作為敘述者,全文都是他說的話,無處不在。孔乙己的故事,是小夥計說給讀者知道的。從這個意義而言,沒有小夥計,就沒有孔乙己。研究孔乙己的故事,就不能不顧及,小夥計如何說孔乙己。在其全篇話語里,說了什麼,不說什麼,是否帶有感情傾向,等等。
從人物關係看。在小說全部人物里,孔乙己當然是中心人物,即主人公。別的人物中,小夥計僅次於孔乙己,是作品的二號人物,其餘的,均為次要人物,乃至不說話的「群眾演員」。小說的主要用意,孔乙己的形象,正是通過這些人物與孔乙己的糾葛、交集,以及他們之間的矛盾、聯繫,等等,才得以呈現。他們與孔乙己的關係,輕重各有不同,而以小夥計與孔乙己的勾連,最為重要。不研究小夥計,不考察他們的關係,就無法認準孔乙己。
魯迅曾告誡,論說文學作品,要「顧及全篇」。原話是:「世間有所謂『就事論事』的辦法,現在就詩論詩,或者也可以說是無礙的罷。不過我總以為倘要論文,最好是顧及全篇,並且顧及作者的全人,以及他所處的社會狀態,這才較為確鑿。要不然,是很容易近乎說夢的。」注意,「顧及全篇」,是擺在第一位。據此,研究《孔乙己》,僅就孔乙己論孔乙己,而不「顧及」小夥計,以及其他人物,就有可能重蹈「說夢」覆轍。
二 黑暗王國中的一線光明
「描寫一般社會對於苦人的涼薄」,可說是,魯迅諸篇小說的共同主題,但如何描寫,則異彩紛呈。在《孔乙己》,主要體現為酒客、掌柜一般人等,施加涼薄於孔乙己。小夥計不同於這些人,他沒有以涼薄對待孔乙己。
第一,小夥計與酒客不一樣。兩者年齡有別,是少年與成人的區別。身份更不同,在咸亨酒店,酒客是「上帝」,是被伺候的對象。酒客們又分兩個等次,長衫主顧,短衣幫,但都屬於「上帝」,都要伺候好。伺候他們的是夥計。夥計也有三個級別,伺候長衫主顧的,伺候短衣幫的,小夥計不在這兩級,他屬於最低一級,只能擔當「專管溫酒的一種無聊職務」。可見,小夥計與酒客,尤其與長衫主顧之間,級差何其大。酒客們的言談話語,他們在酒店的活動與作為,小夥計沒有資格參與。
酒客對孔乙己的涼薄,表現是戲弄與嘲笑,且是聚眾而為。按照小說描寫,先是「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著他笑」。這裡說,笑看孔乙己的,是「所有喝酒的人」,小夥計自然不在內。接著是兩場挑逗與凌辱,一場由孔乙己的新傷疤引起,「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臉上又添上新傷疤了!』」孔乙己不予理睬,酒客們就一起出動:「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東西了!』」還有人當場證明:「我前天親眼見你偷了何家的書,吊著打。」如此這般,令孔乙己有口難辯,狼狽不堪,酒客們則大獲全勝,欣喜若狂。一場是無話找茬,故意挑事,「孔乙己,你當真認識字么?」從而挖苦他:「你怎的連半個秀才也撈不到呢?」這是揭舊傷疤,更使孔乙己痛苦沮喪,酒客們再次獲得精神滿足。這兩場挑逗與凌辱,小夥計都沒有參與,或者說參與不了,他只是默默觀察,看在眼裡,留在記憶里。
第二,小夥計與掌柜不一樣。他們之間,可說是主奴關係,即僱主與店員(學徒)關係。掌柜只看重錢,小夥計等級又最次,且「樣子太傻」,所以他對小夥計,只有「一副凶臉孔」,毫無溫情、和善可言。二者的界線異常分明,待人接物的態度,全然不同。
掌柜與孔乙己,本是店主對老顧客,但孔乙己是低賤的顧客,成不了「上帝」,反而是施加涼薄的對象。掌柜的涼薄,表現在:一、引人發笑,即,掌柜常常像酒客一樣,拿一些無聊話題做引子,貶損孔乙己,致其難堪,逗得眾人鬨笑,活躍氣氛。二、討賬,掌柜面對被打斷腿的孔乙己,不但毫不關心與同情,反而催他還賬,「你還欠十九個錢呢!」嗣後,一直念念不忘,孔乙己還欠著十九個錢。三、取笑,掌柜在向孔乙己討賬之後,接著就取笑他:「孔乙己,你又偷了東西了!」 「要是不偷,怎麼會打斷腿?」而且不顧孔乙己懇求,依然與聚集來的幾個閑人,一起笑話他。最終,孔乙己在他們的說笑聲中,「坐著用這手慢慢走去了」,自此絕跡於酒店,消失於魯鎮。以上種種,掌柜以涼薄對待孔乙己的全過程,小夥計都在場,他是目擊者,見證人,但他的觀感、態度截然相反,他沒有說一句話,發一聲笑。
第三,小夥計之笑。在《孔乙己》全文,頻繁出現「笑」字,笑貫穿始終。所有人物,主要情節,都與笑有關。但,什麼人笑,為什麼笑,笑什麼,小說的文辭語句,是有區別的。小夥計之笑,與酒客、掌柜的笑,相異十分明顯。
小夥計的「笑」,全篇出現三次。第一次在第3段:「掌柜是一副凶臉孔,主顧也沒有好聲氣,教人活潑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幾聲,所以至今還記得。」此可稱「笑幾聲」。第二次在第7段:「在這些時候,我可以附和著笑,掌柜是決不責備的。」這是「附和著笑」。第三次也在第7段:「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級還很遠呢,而且我們掌柜也從不將茴香豆上賬;又好笑,又不耐煩,懶懶的答他道,『誰要你教,不是草頭底下一個來回的回字么?』」這叫「好笑」。
比較小夥計這三次「笑」,含義不同。第一次的「笑幾聲」,從句子的前一分句看(描述酒店冰冷氣氛,「教人活潑不得」),這是一種輕鬆活潑的笑,表示出一點開心、快活的情緒,並不針對什麼人。此笑,也是對第二次的「附和著笑」,預作提示。第二次的「附和著笑」,有時間界定:「在這些時候」。什麼時候?小說上段末尾說的是,「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類,一些不懂了。在這時候,眾人也都鬨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即,眾人鬨笑起來,店內外充滿快活空氣,是這些時候。「附和」,意為追隨別人(辭書釋義)。可見,是在眾人鬨笑,店內外的人,都很快活時候,小夥計受到感染,或有了機會,也跟著大家,放鬆放鬆心情,趁機笑一笑,因為此時「掌柜是決不責備的」。(這是對前文「笑幾聲」的呼應,做具體交代。)。也就是說,此笑不是因為自己真有開心事,或因孔乙己確實可笑。他的笑,沒有別的意思。第三次的「好笑」,是小夥計認為,自己與掌柜的等級隔得遠,茴香豆也從不上賬,因而,孔乙己教寫「茴」字,是太過熱心,不知實情,可見他書生氣十足,所以覺得好笑。
小夥計的三次笑,對孔乙己均無惡意;與酒客的戲弄與嘲笑,掌柜的引人發笑及取笑,毫無共同之點。但既往許多論著,未予分辨,以致混淆了不同主體、不同場合、不同性質的笑,籠而統之,視為全篇只有一種笑,或者張冠李戴,把此笑看作彼笑。上引三篇代表性論文,文中有幾處舉例,提到了小夥計之笑,亦存在類似不足。以下各說一處。
「新論」提到小夥計「附和著笑」,稱:「掌柜會不斷提出一些問題逗弄孔乙己,『引人發笑』,而且小夥計在這些時候也可以附和著笑,『掌柜是決不責備的』,他們在對孔乙己的逗笑上似乎也能暫時取得一致。」——這是把小夥計「附和著笑」的時間界定(「在這些時候」),做了位移。請看原文:「在這些時候,我可以附和著笑,掌柜是決不責備的。而且掌柜見了孔乙己,也每每這樣問他,引人發笑。」這是兩句話。前句的「在這些時候」,是承接小說上一段,指眾人鬨笑,人們都很快活的時候,小夥計才可以跟著大家一起笑,「掌柜是決不責備的」。「在這些時候」,不是指後句說的,即不是指,掌柜引人發笑的時候。而且,小夥計與掌柜之間,不存在所謂「暫時取得一致」,共同「逗笑」孔乙己這回事。
再看「研究」與「細讀」。前者有云:「孔乙己還沒有出場」,小夥計就「隨便譏笑」。這是把小夥計第一次的「笑幾聲」(放鬆心情),解讀為譏笑,而且是「隨便」譏笑。後者說到,孔乙己「放下身段,與孩子對話。不料小夥計並不買賬,茴(回)字有幾種寫法與我何干」。其結果為,「炫耀知識得到的回報是嘲笑的笑聲」。這是把小夥計的感到「好笑」,解讀成「嘲笑」,而且還發出「笑聲」。兩者如此解讀,均非小說原意。拙文已對原文有關語句分別做了辨析。
回到小說的「主要用意」。在咸亨酒店,施加涼薄於孔乙己的,是酒客、掌柜等人,小夥計不在內,或者說,在酒店這個小社會裡,在這個涼薄世界,小夥計是異類。他對孔乙己,是另一種態度與感情,他在故事敘述中隱含暖意。何以如此言之?這又是為什麼?
三 「沒有吃過人的孩子」
關於小夥計之於孔乙己,一些論著好像形成一種「共識」,即,小夥計鄙視(看不起)孔乙己。如「新論」說:「連微賤的小夥計都可以隨意取笑,這就更加襯托出孔乙己地位之低下了」。「研究」云:「最被人看不起的小夥計,用勢利的眼光來看待孔乙己」,「他(孔乙己)是最被人看不起的小夥計所看不起的」。小說原意是這樣的嗎?不妨先關注一下小夥計本人,看他實際是個什麼樣的人物。
敘述者的背影
小夥計在敘述孔乙己的故事中,同時也「暴露」了自己,可以據此勾畫出他的輪廓。小夥計的「基本情況」是:姓名 未詳(人稱「小夥計」)。出生地 魯鎮(或魯鎮附近)。年齡 12歲—30多歲。文化程度 私塾數年。職業 初為學徒,嗣後未詳。家庭情況 經濟條件尚可,但不是有錢有勢人家。性格特點 正直、木訥。 ……
幾點說明:1、關於年齡。小說開頭交代了兩個時間節點,故事發生時間(「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敘述故事時間(「所以至今還記得」),其間相隔20多年。小夥計的年齡,從12歲,到30幾歲。此時間跨度,不可忽視。2、關於文化程度。小夥計知道「茴香豆的茴字」,「是草頭底下一個來回的回字」,懂得「君子固窮」,「多乎哉?不多也。」可見他讀過《論語》,即上過幾年私塾,有一定的文化知識。3、關於家庭情況。孩子讀得起私塾;「薦頭的情面大,辭退不得」,表明這家人有一定的社會關係,認識鎮上有頭有臉的人物。看來,不屬於普通貧下中農家庭,可能是富裕中農以上,富農,或小地主——如果劃分階級成分的話。倘為大戶人家,通常不會送孩子做學徒。4、關於性格特點。掌柜嫌他「樣子太傻」,「侍候不了長衫主顧」,不會在酒里羼水,等等,就是說,小夥計少言寡語,不機靈,不會迎合酒客。但口拙者,往往心裡有數,有自己的是非觀念。
年齡,教養,個性……這些因素塑造了小夥計,影響乃至決定了,他對孔乙己的態度;與孔乙己的關係,正是小夥計性格的主要體現。
從關注到牽掛
在咸亨酒店中,唯一關注孔乙己的,是小夥計。從少年到中年,小夥計隨著年齡、閱歷增長,對人對事的認識,也有所變化。而對孔乙己的關注,始終如一,只是關注的內容與方式,有所不同而已。
小說對這「有所不同」的描寫,研讀中不可忽略。
一、孔乙己平日在酒店。小夥計初進酒店就觀察到,在咸亨酒店,自己雖然地位低下,生活無聊,環境冰冷,而孔乙己遠遠超過自己,處境更孤獨,更險惡,時時受其他酒客戲耍。對此,他留下深刻印象。另一方面,每當孔乙己到店,在眾人鬨笑,店內外充滿快活空氣的時候,自己可以附和著笑幾聲,放鬆心情。因為孔乙己,自己才偶爾得到一點快活。在單調枯燥的生活中,這僅有的一點快活,成為小夥計長遠的記憶。
在這期間,兩人有過一次互動,就是孔乙己熱心教小夥計寫字,而小夥計態度冷淡,以輕慢應之。有的論者從這次的冷淡與輕慢,提出「看不起」論,即小夥計看不起孔乙己。但應注意:這事僅「有一回」發生過,並非一直如此;這次互動,主要體現孔乙己的熱心,小夥計的冷淡是反襯;成年孔乙己,對自己早年的冷淡與輕慢,有所反思,已改變了看法,如認識到,孔乙己當時的態度,是「很懇切的」(誠懇而殷切)。要而言之,研究小夥計如何看待孔乙己,應著眼於小夥計的整體形象,尤其成年時期的小夥計。
二、孔乙己最後到酒店時。面對被打斷腿的孔乙己,掌柜急著討賬,而小夥計關注的是,孔乙己「臉上黑而且瘦,已經不成樣子;穿一件破夾襖,盤著兩腿,下面墊一個蒲包,用草繩在肩上掛住」。在掌柜取笑孔乙己,幾個閑人「和掌柜都笑了」時,小夥計沒有附和著笑,實則是笑不起來。他關注的是,孔乙己「從破衣袋裡摸出四文大錢,放在我手裡」,關注孔乙己,「滿手是泥,原來他便用這手走來的」,以及,孔乙己「又在旁人的說笑聲中,坐著用這手慢慢走去了。」這些無言的關注,深藏著的是同情,以及不解:為什麼會這樣?
三、孔乙己走去以後。小夥計目送孔乙己,「用這手慢慢走去」,嗣後的關注即轉化為牽掛:孔乙己還會來嗎?他是否像那個喝酒人說的,「許是死了」?結果是,「自此以後,又長久沒有看見孔乙己。」過了年關、端午、中秋,「再到年關也沒有看見他。」小夥計的牽掛,延續到20多年後,「我到現在終於沒有見——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於是,牽掛轉化為憶舊,以及向人講述孔乙己的悲慘故事。
了解與評價
小夥計之於孔乙己,不僅是唯一的關注者,而且是唯一的了解者,稱得上是其「知音」。
「孔乙己是這樣的使人快活,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麼過。」此所謂「別人」,不包括小夥計。他是個有心人。在酒店外,他留心「聽人家背地裡談論」,從而了解到孔乙己的家世,得知「孔乙己原來也讀過書,但終於沒有進學,又不會營生;於是愈過愈窮,弄到將要討飯了。」慶幸孔乙己,「寫得一筆好字,便替人家鈔鈔書,換一碗飯吃」,等等。孔乙己的這些事,都是「別人」不關心,也不感興趣的。只有小夥計關心,感興趣。
對於孔乙己的性格缺陷(「好喝懶做」),他說是「壞脾氣」,而且只有這「一樣」(沒有更多),並為此感到「可惜」。對於偷竊行為,小夥計有自己的說法。孔乙己順便偷走人家的書籍文具,他不說是偷竊,而說是,「連人和書籍紙張筆硯,一齊失蹤。」就是說到偷竊,他也解釋為,「孔乙己沒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竊的事。」所謂「沒有法」,「免不了」,「偶然」云云,這些說法,都帶點「輕描淡寫」,乃至「辯護」「開脫」的色彩。
對於孔乙己的為人,小夥計更看重的,是他的好處。他說,在咸亨酒店,孔乙己的「品行卻比別人都好」。這就把長衫主顧,短衣幫,以及掌柜等等,全比下去了。在小夥計看來,孔乙己是店裡第一好人!這是有事實根據的:孔乙己「從不拖欠,雖然間或沒有現錢,暫時記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還清,從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以上種種話語,是成年孔乙己,在回憶往事時述說的。在敘述孔乙己涼薄境遇、悲戚命運的同時,作此補充描述,孔乙己及其故事,才是完整的。小夥計與孔乙己的關係,才是完整的。這也是小說作者創作此篇,所精心構撰的。
小夥計的意義
《孔乙己》的寫作,既然意在描寫社會的涼薄,為什麼設置一個並不涼薄的小夥計?
這要聯繫魯迅上一篇小說,即,寫於幾個月前(1918年春)的《狂人日記》。在上一篇中,主人公「狂人」十分糾結:一夥小孩子、二十左右的年輕人,為什麼與趙貴翁、老頭子、大哥等等,結成一夥,「都是吃人的人」?經過一番「研究」,「狂人」知道了:「這是他們娘老子教的!」他終於發問:「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者還有?」
「狂人」之問,在《狂人日記》全篇,沒有回答。但在下一篇小說《孔乙己》中,有了答案。沒有吃過人的孩子,確是有的。比如,在咸亨酒店,這個涼薄世界裡,小夥計沒有以涼薄加於苦人孔乙己(儘管曾對孔乙己冷淡、輕慢過)。他就是一個,「沒有吃過人的孩子」。
魯迅說:「完全解放了我們的孩子!」指出:「真的要『救救孩子』。這『於我們民族前途的關係是極大的』!」
魯迅寄希望於孩子,寄希望於民族前途。涼薄的咸亨酒店裡,有一個並不涼薄的孩子,這是魯迅希望的體現吧。
關於小夥計,試說至此。文末要引的是,德國偉大詩人歌德的名言:「說不盡的莎士比亞」。魯迅及其經典作品,也是說不盡的。在《孔乙己》研究進入第二個百年時,願拙文這塊不成型的土坯,能引出新一代學者的精品與美玉。
注釋:
袁良駿:《當代魯迅研究史》457、458頁,陝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出版。
范伯群 曾華鵬:《魯迅小說新論》45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86年出版。
張夢陽:《中國魯迅學通史》(上冊)562頁,廣東教育出版社,2001年出版。
林志浩:《魯迅研究》(上、下冊),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下冊1988年出版。
同,411頁。
張中良:《〈孔乙己〉細讀》,《魯迅研究月刊》2016年9期。
孫伏園 孫福熙:《孫氏兄弟談魯迅》173頁,新星出版社,2006年出版。
《且介亭雜文二集·「題未定」草(六至九)》,《魯迅全集》第6卷430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出版。
同,40頁。
同,121頁。
同。
同,44頁。
《熱風·隨感錄四十》,《魯迅全集》第1卷323頁。
《且介亭雜文末編·「立此存照」(七)》,《魯迅全集》第6卷635頁。
按,「說不盡的莎士比亞」, 一譯「永恆無限的莎士比亞」,系歌德一篇評論莎士比亞的論文的題目。參看《外國文學名家論名家》(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85年出版)第1頁:〔德〕歌 德著 繆華倫譯《永恆無限的莎士比亞》。
※二級上將龐炳勛的委任狀等檔案文獻(9件)
※李誠一:我與劉汝明將軍共事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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