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土地兼并是中國古代王朝滅亡的原因嗎?

土地兼并是中國古代王朝滅亡的原因嗎?

問:諶編,人們常說王朝末期的土地兼并是王朝滅亡的重要原因,請問,怎樣反駁?

文 | 諶旭彬

這個問題有點複雜,我盡量說得簡明扼要一點。

首先,在農業時代,土地兼并對帝制王朝而言,肯定不是好事。

因為它會直接導致如下兩種後果:

(1)朝廷直接控制的土地和人口減少,進而影響到賦稅收入和兵徭役體量。

(2)田主,也就是大宗土地的擁有者,有可能變成地方割據勢力,甚至於變成有全國影響的門閥世族。

很顯然,這兩種後果都不利於帝制王朝的統治穩定。

故而,如王家范教授所言:

「直至宋以前,土地兼并一直不為國家認可,且為歷代政府重點打擊的目標。」

圖:1909年,美國地質學家Chamberlin,Thomas Chrowder拍攝的四川農村

其次,對普通農民而言,土地兼并未必是一件壞事。

中國歷史上存在兩種土地兼并。一種是自耕農主動將土地賣給「豪族」。一種是「豪族」利用手中的政治權力將自耕農及其土地吞併。後者很容易理解,這裡不再贅述,歷史上憑藉武力而擁有巨量土地者,數不勝數。

這裡主要說一下第一種情況。

自耕農主動賣地給「豪族」,有很多種原因。其中最重要的一種,是為了逃避朝廷的剝奪。乾隆時代擔任過廣東學政等官職的李調元,寫過一篇文章,叫做《賣田說》,是這方面的典型案例。

李調元是四川羅江人。文章記錄了他家鄉的一位自耕農王澤潤,賣掉耕地後的愉悅心情。王澤潤給李調元算了一筆賬,來解釋自己為何賣地做了佃農,卻還非常高興。

王澤潤說,賣田之前,自己是一個有「十畝之田」的自耕農,這十畝地的出產,可以支持一個十口之家的生計。當地官府按田畝分攤徭役,「每畝征銀三分,每分加平三分三厘,則一錢矣」,交完之後,也還可以維持家庭生計。偶然遇上大事,加派徭役,「每錢加至一兩」,生活也還過得去。但問題是,官府的做法,不是偶然加派一次,而是常年「加派十次、二十次不等」,此外,官府的「過差、公館、驛馬、洒水、門包、長隨、書吏、衙役、夫轎」開支,也都要按田畝攤派,……這樣一路算下來,結果就是:

「不如賣田以佃田。」

把田賣了,給「豪族」做佃戶,有什麼好處呢?

王澤潤也算了一筆賬。他說,我每畝田賣「五十千緡」,十畝都賣了,可以得到「五百千緡」資金。我拿這些資金來做「壓佃」的本錢,「每五千緡可壓田一畝,五百千緡可壓田一百畝」(註:壓田,一般又做押田,是當時流行的一種以低于田地實際價格獲取耕種權的方式),我總共能夠租到100畝地。業主和我平分產出,去掉開支我還剩一小半,不但夠我全家吃飽飽,還沒有稅負,可以免受官吏的追討敲詐。家裡再織點布,養點雞鴨豬犬,有餘力時考慮買頭牛,生個牛犢,「奚為而不樂也!」簡直太開心了。

聽完王澤潤所算的這兩筆賬,李調元頗為動心,也想賣了田去做佃戶。王澤潤又給他算了第三筆賬:你是官員,稅賦有家丁替你去繳納,官府的糧差不敢壓迫你;你還有免除差役徭役的特權,里正不敢上門騷擾。總而言之,朝廷基本上不會壓榨你,你唯一要擔心的,是「須世世子孫讀書有官」,如果有朝一日沒了官身,恐怕就要階層跌落,「與我輩等也」,變得和我一樣。

王澤潤所描述的這種皇權(及其代理人)、豪族與自耕農之間的「壓榨-逃亡-庇蔭」遊戲,幾乎貫穿了整個中國的帝制時代。

這種兼并,實際上相當於給了自耕農一條逃避皇權(及其代理人)殘酷壓榨的生路。當然,這裡並不是要讚頌「豪族兼并」,自耕農遁入豪族尋求蔭庇,只是一種兩害相權取其輕。

圖:李調元《賣田說》

再次,土地兼并未必會亡國,但打擊土地兼并很可能會。

在中國的帝制時代,有能力參與土地兼并者,主要有兩類人。一類是循正規途徑,通過耕作、商業等手段致富之人,以金錢購買田宅,成為大宗土地的擁有者,我們可以稱之為「經營性田主」。一類是手中握有政治權力之人,以權力尋租,成為大宗土地的擁有者,我們可以稱之為「尋租性田主」。

這兩類人,對皇權的威脅程度是不同的。

帝制王朝不保障任何人的私有產權,隨時可以用政策將私人財富收歸國有。「經營性田主」沒有政治權力作為後盾,在朝廷政策面前,往往形同螻蟻,一碾即碎。

在《史記.貨殖列傳》中,司馬遷曾言,漢初有許多「非有爵邑俸祿、弄法犯奸而富」之人,這些人「以末致財,用本守之」,靠合法經商(末)賺了錢,然後購買田宅(本),成了大宗土地擁有者。漢武帝對付這類人,有的是辦法。比如,算緡告緡運動,以收資產稅(商業性收入)為名,鼓勵民眾舉報未納稅的有錢人,搞到「楊可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商賈中家以上大率破」的程度;再如,均輸平準政策,由官府全面壟斷民間商業,直接切斷了這些「經營性田主」的致富之路。

真正能夠對皇權造成麻煩的,是那些「尋租性田主」。

史載,自漢武帝中晚期開始,「尋租性田主」即成為了土地兼并的主力軍,連朝廷為了解決流民問題(這些流民,主要是皇權的橫徵暴斂所造成,《漢書》中多處記載,武帝時代「天下戶口減半」,可見流民問題之嚴重)而拿出來分給流民耕種的公田,也多被「尋租性田主」霸佔,造成一種「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實什稅五」的頑疾——為吸引流民重新成為朝廷的編戶齊民,他們耕種的公田只需要按三十稅一繳納稅賦;「豪民」利用手裡的政治權力,把朝廷的公田控制在自己手裡(比如讓親屬偽裝成流民、或編造並不存在的流民來認領公田),再租給真正的流民,向他們榨取高達50%的田租。《鹽鐵論》把這種頑疾總結為:

「公家有障假之名,而利歸權家。」

皇權只得了個虛名,真正的利益財富,被權門豪族拿走了。

漢武帝可以很輕易地碾碎「經營性田主」,但直到他死之日,始終拿這些「尋租性田主」沒有辦法——因為這些人構成了他的統治基礎。打擊土地兼并固然有助於維護皇權,但若因此要開罪權門豪族,開罪皇權的統治基礎,那就得不償失了。所以,終西漢之世,權門豪族對土地的兼并,始終沒有能夠得到有效的控制。

圖:漢代牛耕圖

王莽代漢後,雄心勃勃想要解決這個問題,於是強硬推出了「王田制」——把天下所有耕地收歸國有,不許買賣,家中男丁不超過8人、擁土地超過「一井」(可能相當於900畝)者,須把多餘的土地交出來,分給其他無田之人。

與自己的統治基礎作對,結果是非常慘烈的。先是「坐賣買田宅、奴婢,鑄錢,自諸侯、卿大夫至於庶民,抵罪者不可勝數」,大批權貴因為「王田制」而獲罪。然後,這些曾經擁護王莽稱帝的權門豪族,紛紛棄他而去,成為了推翻新莽政權的核心力量。魏成大尹李焉與卜者王況的造反理由之一,正是王莽登基之後,「民田、奴婢不得賣買。……百姓怨恨」;隴右大族隗囂起兵的檄文里,也把王莽的「田為王田,賣買不得」直接列為罪狀。

尤為值得深思的是,王莽的「王田制」,名義上是要讓每戶自耕農都擁有自己的土地,實際結果卻是加劇了流民問題。地皇二年,左將軍公孫祿曾對著王莽抨擊過「王田制」,其中提到:「明學男張邯、地理侯孫陽造井田,使民棄土業。……宜誅此數子以慰天下!」——張邯、孫陽這兩個混蛋,搞出井田制,使民眾不得不拋棄土地淪為流民,應該誅殺他們以謝天下。

公孫祿不至於當著王莽的面,子虛烏有地污衊他。赤眉、銅馬等流民集團,也確實出現於「王田制」頒布之後。

為什麼一項旨在讓自耕農人人有地的政策,會導致自耕農集體變成流民?

道理其實也不複雜。不搞「王田制」,當小自耕農無法承受來自皇權及其代理人的剝削時,至少還能投入「尋租性田主」的懷抱尋求蔭庇;搞了「王田制」,這種蔭庇沒有了,小自耕農無法承受皇權及其代理人的剝削,就只能選擇拋棄土地去做流民。

多一種可以用腳投票的「次壞選擇」,總比只有一種「最壞選擇」要好。

重複強調一下,這並不是在讚美那些「尋租性田主」。

注釋:

(完)

王家范,《權力背景下「土地兼并」辨》。收錄於:王家范,《中國歷史通論(增訂版)》,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2,第126頁。

李調元,《賣田說》,收錄於:《童山文集.卷十一》。

《漢書.食貨志上》。

臧知非,《秦漢賦役與社會控制》,三秦出版社,2012,第66~69頁。

《漢書.王莽傳中》。

(日)堀敏一/著、韓國磐等/譯,《均田制的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第37頁。

《漢書.王莽傳下》。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短史記 的精彩文章:

聖誕節,講三個關乎自由與仁愛的小故事 | 短史記
中國學術界「奇葩論文」大回顧

TAG:短史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