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種職業:邪而不正
1、積累福報的起點
上一期中我們已經知道,發心向上的人,首先要親近或依止善知識,具足正見才能在未來得到福果。這樣的福果就是人天福報,反之,不修人天福報就會墮入三惡道中受苦。正如佛在《雜阿含經》中所說:
「假使有世間,正見增上者,雖復百千生,終不墮惡趣。」
2、獲得福報的正確方法
無論出家人還是在家居士,都要為了維持自己的身體而生活,衣食住行等一切經濟需求,必須有一定的物質保障。所需的物質保障來源有兩種方法:
第一種:正命
所為命,就是生活、生活的意思。正命就是正確的、合法來受用。生活的來源途徑不僅要合乎國法,也要合乎佛法。
第二種:邪命
所謂邪命,就是指不以正道而以邪曲之方法生活。全稱邪活命。比如,出家人為了衣食而講經說法,稱之為「邪命說法」。
對於出家眾,龍樹菩薩在《大智度論》卷三中說,有四種邪命:
、下口食
田園種植、配製藥物,用以獲得經濟來源。
、仰口食
用星宿預測,觀風觀雨等術數之學,用以獲得衣食。
、方口食
阿諛奉承權貴富門,巧言利舌得到衣食。
、維口食
研究咒術、卜卦算命得到衣食。
上面所說的邪命指出家人而說。
《大智度論》卷十九中說,邪命有五種,即為了得到財物而用下面五種方法:
、用欺詐的方法表現奇特之異相。
、誇耀自己的功德。
、占卜吉凶。
、大聲威嚇。
、稱讚供養者。
3、十六種邪命職業
而對於在家眾來說,生活的來源既要符合國法,也要符合佛法,有的職業屬於佛法中的「不律儀」,比如《涅槃經》中說,有十六種惡律儀:
、為利飼養羔羊,肥已轉賣。
為了利養所需而飼養羔羊,肥壯時候賣掉。
、為利買羊屠殺。
為了利養購買肥羊後殺掉賣肉。
、為利飼養豬豚,肥已轉賣。
為了利養而養豬,肥壯後賣掉。
、為利買豬屠殺。
為了利養而購買豬殺豬。
、為利飼養牛犢,肥已轉賣。
為了利養飼養牛犢,肥壯之後賣掉。
、為利買牛屠殺。
為了利養而買牛殺牛。
、利養雞令肥,並予轉賣。
為了利養而養雞,肥壯後賣掉。
、為利買雞屠殺。
為了利養買雞殺雞。
、釣魚。
為了利養、情趣愛好等釣魚。、
、獵師。
為了利養、興趣愛好等打獵。
、劫奪。
搶劫。
、魁膾(魁,為師之意;膾,為切肉之意。即指殺人者)。
劊子手。
、網捕飛鳥。
用設網等方法獵捕飛鳥。
、兩舌。
兩者間搬弄是非、挑撥離間,破壞彼此之和合。
、獄卒。
古代監獄看守人。
、咒龍(以咒術系縛蟒蛇等,供人觀賞戲樂,求物以自活)。
用咒術束縛蟒蛇等動物,讓人們欣賞,以此獲得利養。
4、十二種不律儀
《雜阿毗曇心論》中說,有十二種住不律儀:
、屠羊:
無論自己吃還是用以獲利。
、養雞:
喜歡雞的美味,自己養殖用以殺掉做成美餐。
、養豬:
為了自己的口腹之慾,販賣或養殖用以享受豬肉。
、捕鳥。
為了自食或販賣,起殺心而捕鳥,傷害他們的生命。
、捕魚:
為了自食或販賣,起殺心而捕魚,傷害他們的生命。
、獵師:
為了自己吃或販賣而起殺心,獵捕一切禽獸,傷害他們的生命。
、作賊:
見到所有的東西,常常升起盜竊的慾望,不想想物必有其主,妄想偷竊做賊,害人盜物。
、魁膾:
古代指為官方操刀行刑的人。人與人為同類,他們雖然犯法,理應當死,但是操刀殺人之業對自己有害,實為惡行。
、守獄:
古代指管理監獄之吏。看守牢獄,用枷鎖非理凌虐罪犯,而無慈悲心,屬於惡行。
、咒龍:
用咒語邪法系縛蟒蛇等,供人欣賞。
、屠犬:
為利養而殺狗。
、伺獵:
獵捕禽獸,獲取利養。
總之,出家眾要以信眾的布施生存是為正命。如果兼職醫術(完全義務為大眾解除疾苦除外)、卜卦算命、星相預測等為生,或設法獲取信眾布施,就是邪命。
在家眾也要從事正當的工作,不得違反國法,避開邪命職業。當然,如果不得不從事邪命職業,也要努力學習技能,時機成熟後離開邪命職業。(來源:佛巢正修中級課程40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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