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判死緩羈押九千多天,申訴17年判無罪,獲賠償4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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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今年五十歲的劉忠林在28年前年被誤定為殺害了一18歲女孩的兇手,於是法院宣判他死緩。
心有不甘的他,在服刑期間他一直堅持上訴,申訴了整整十七年,直到2012年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重審此案,法院認為認證原審證據不足,在2018年留忠林被宣告無罪釋放。
被羈押了9217天的劉忠林得知自己被釋放時,心裡五味雜陳,又開心又委屈,當場眼淚直流,這些人他沒有餓了人身自由,精神層面也收到了傷害,隨後他在律師的陪同下向人民法院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最終劉忠林獲得460萬國家賠償。
以下網友評論:
@他的小紙張:但是青春回不來了
@逗比胖達學攝影:出來了啥也不懂,啥都要重新開始像個孩子,然而卻幾十歲了,唉
@在下歐陽鐵柱:青春沒了,多少錢都不為過
新聞來源:梨視頻
編輯: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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