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軍服上金色橫線是海外服役條,麥克阿瑟獨得14枚,並非最多
眾所周知,美軍士兵制服上金色的橫線條,那是「海外服役條」,一般刺繡在軍裝右袖口,可追加授予,每一條代表在戰區服役6個月。戰區服役時間可以累加,也就是說,1枚海外服役條可以是2次海外服役期累計達到6個月時獲得,6個月的部署期可以有間隔,不用連續6個月服役。
海外服役條起源於一戰時期,當時的標誌是「海外臂章」(Overseas Chevron),佩戴在左袖口的軍齡袖條上方,作用類同的傷兵臂章在右臂佩戴。銀色「海外臂章」代表在國內作戰行動中服役6個月,金色臂章代表在海外作戰中服役6個月,淺灰色藍臂章代表海外服役少於6個月。圖為傷兵臂章。
海外服役條的時間計算方式是水兵登陸英國或法國那一天算起,水兵或陸戰隊員在歐洲戰區艦艇上服役6個月(艦載服役),可以佩戴向上的臂章,如果是在岸上服役,則佩戴海外戰爭服役臂章。
二戰時期,臂章重新設計為海外服役條,貼標與目前的水平線條一致,俗稱Hershey bar。一戰和二戰執行海外服役任務獲得的服役條可同時佩戴。1953年,海外服役條正式命名,位置也從左袖口調整到右袖口。
海外服役條與海外服役勛表分別授予,海外服役勛表承認任何位置的海外服役,無論是否是交戰區。同一服役期禁止同時授予2種獎勵。
2017年5月25日發布的美國陸軍670-1條令(陸軍服役與標誌穿著規定)第19章第28款規定了海外服役條的具體使用方法。授權佩戴。士兵每6個月的海外服役期可佩戴一枚海外服役條。短於6個月的服役期可累計,直到滿足授予一枚的要求為止。計數的起始日期和終止日期都包括在內,也就是不滿一月按整月計算。
累計期包括16場戰爭,比如1941年12月7日至1946年9月2日,稱為遠離美國大陸之戰,阿拉斯加被認定為遠離美國大陸,但是不可以累計到6個月。
此後的韓國、越南、多明尼加、寮國、柬埔寨、黎巴嫩、海灣戰爭(1987年7月27日起算)、海灣戰爭(1991年1月17日起算)、薩爾瓦多、索馬利亞、伊拉克自由、持久自由、2010年9月1日開始的OND行動、2014年7月15日開始的OIR行動、2015年1月1日開始的OFS行動,都可以授予海外服役條。
美軍傳奇五星上將被授予過14枚海外服役條,3枚為一戰時期,9枚為二戰時期,2枚為韓戰時期,他也是二戰期間少有的整個海外服役期沒有當過戰俘的軍人。
1968年從越南回國後任美國陸軍參謀長、1972年退休、2005年7月18日逝世、享年91歲的威廉-威斯特摩蘭上將獲得過16枚海外服役條,6枚為二戰時期,2枚為韓戰時期,8枚為越戰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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