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為了照顧他父母在他老家發展,但我要照顧媽媽該不該和他離婚
網友自述:
「我戀愛時知道他家是內蒙挨著東北一個小鎮,說過不去內蒙的,我媽媽當時在太原,但是以後會回武漢住,說好了一起去跟我媽媽一起住的,我是媽媽帶大的,我爸不管我,後來我爸媽也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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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畢業,我們在天津安頓,結婚。因為說過不去內蒙。他大哥在天津,天津好地方,發展多,暫時居住著。
後來孩子兩歲多時候,他回老家參加婚禮,可能家裡親戚對他有影響,他就決定要回老家做買賣。我當時不同意的,他自己決定,找親戚借錢買了個門市,要開旅店。計劃年入20萬。我當時跟孩子在武漢娘家,我家人勸我孩子小,先跟他去,以後再回來。
因為這個旅店實際上年入也就五六萬,去掉本錢,還不如打工。我老公其實就是想回來照顧他爸媽。可是我媽媽也老了呀,誰照顧她?
他真自私,因為有話在先,如果他不跟我去,早說要回老家。我們就不會結婚了,哪有現在這些矛盾,把孩子也坑了。
我現在很矛盾,要是保住家庭,得犧牲我媽,不能陪伴照顧,我媽多可憐。讓我媽離開武漢過來,也是不可能的,誰不願意在更好的城市啊。
他是傳統的東北男,孝順自己的父母比老婆孩子都要重要。需要犧牲一方的時候,他都會選擇讓我犧牲。所以現在我在這個異鄉小鎮,沒有朋友,沒有同學,沒有同事,沒有娘家親人,連個說話的人也沒有,我該怎麼辦?」
我的建議:我覺得你不要老把母親掛在嘴邊,說什麼要給母親養老之類的話,你母親單身是她自己的不幸婚姻造成的,不要讓她的這種不幸和錯誤的婚姻觀傳導到你身上,激起你老公的逆反和反抗情緒,讓你也離婚,走她的老路,這是你一定要搞清楚的,。
給老人養老不是你們這麼做的,我猜想以你們的年紀,以現在的健康水平,未來10年到15年內,你們父母都不存在沒有子女照顧就無法自理生活的問題,所以你們應該珍惜這10-15年的發展時期,而不是浪費在為了不必要的給父母提前養老而否定婚姻的扯皮上。
你們真正該考慮的是發展的問題,先解決發展問題,再處理婚姻關係。你和你的愛人好好的商量,你們的未來及孩子教育問題,然後以此為基礎再處理雙方老人養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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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任女友分開10年,聽到她要離婚的消息還是忘不了她
※老婆做錯事後我原諒了她,但忘不了那些羞辱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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