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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黑暗的酷刑十種,每一種都殘忍無比

人類在折磨自己的同類方面,自古就顯示出了超凡的想像力,只不過,這些想像力關聯的是一個又一個活生生的個體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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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數仍舊存在死刑的國家裡,會被判處死刑的情況主要有:謀殺他人,從事間諜,通敵叛國等,有時死刑也會被用于軍事審判。在有些國家裡,像強姦,通姦,亂倫,雞姦等性犯罪也會被處以死刑。而在另一些國家裡,毒品走私,貪污腐敗,懦弱叛逃,反抗國家,叛變等也屬於死刑的範疇。從一些歷史文件和原始部落的風俗中我們可以發現,死刑在古代已經是司法體系的一部分了。我列舉一下這些死刑的方式並不是因為我有什麼種族主義,只是因為這些方式是我至今聽過最聳人聽聞的。

【注意:以下文章中所包含的部分圖片可能會引起您的不適。】

第十名:絞刑

雖然絞刑至今在法國外籍軍團仍被沿用,但是其實風靡一時的絞刑現在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不合法的。絞刑通常就是勒住脖子使人窒息而死,它也可以用來勒斷人的脖子。絞刑曾經一度在西班牙被使用,直到1978年西班牙廢除了死刑之後,絞刑在西班牙變得不合法了。

絞刑通常是犯人被困在椅子上,然後執行者拿一根金屬條繞在犯人脖子上,慢慢的勒緊直至犯人死亡。在一些地方的絞刑里,通常還會在金屬條上裝上一顆釘子,這樣在勒住犯人脖子的時候那顆釘子就能插入犯人的脊柱。犯人在執行絞刑的過程中可能會因為極度的痛苦而抽搐,直至死去。所有絞刑中最極端的版本就是西班牙加泰羅尼亞人所使用的。絞刑的最後一次被使用是1977年的José Luis Cerveto。安道爾是世界上最後一廢除絞刑的國家,它在1990年正式廢除絞刑。然而據印度作家同時也是法律專家的Parikh說,其實絞刑在印度仍然非常普遍。

第九名:船刑

船刑是古代波斯的一種酷刑,它旨在把人慢慢折磨死。在船刑中犯人的背會和船綁在一起,雙手和雙腳還有頭都會騰空。犯人會被要求喝下牛奶和蜂蜜,然後被送到痢疾的高發地區,接著犯人的身上也會被塗滿蜂蜜和牛奶,這樣就能夠吸引昆蟲爬到他身上來。接著犯人要在不流動的池塘里漂浮著,接受太陽的曝晒。此時毫無反抗能力的犯人只能任由自己的排泄物堆積在船里,這樣越來越多的昆蟲會爬到他身上,這些昆蟲會吃他的肉,吸他的血。每天,犯人都會重新被餵食和塗抹蜂蜜以及牛奶,這樣就可以保證犯人不是死於脫水和飢餓而是慢慢被折磨死的。但是一般性的犯人大多數還是會死於飢餓、脫水和休克型敗血症。一般在執行船刑幾天後犯人就會精神錯亂。

第八名:剝皮

顧名思義,剝皮就是把人身上的皮膚剝下來。剝皮的過程就像是為了滿足口福或者獲取皮毛而剝動物的皮一樣。剝皮常被用於拷問和懲罰犯人,通過犯人被剝了多少皮我們可以知道這個人是在被拷問還是被執行死刑。剝皮是古時的一種刑罰,亞述人和明朝人曾經使用過這種刑罰。

第七名:割肉

割肉也稱凌遲,該刑法通常會對那些犯嚴重罪行的犯人使用。例如:通敵叛國,謀殺雙親等。凌遲在不同地方有許多不同的叫法。凌遲其實是中國公元900年開始使用的一種刑罰,直到1905年才被廢除。通常,犯人會被綁在公共場所的柱子上,然後犯人身上的肉會被一片片割下來,至於具體如何操作的,在古代文獻上沒有詳細記載,因此凌遲在不同地方的具體實施過程可能都不相同。後來在實行凌遲的過程中會使用麻醉藥,也許這是對犯人的仁慈,或者只是為了不讓犯人在凌遲過程中暈過去。凌遲主要在三個方面懲罰了犯人:首先是對犯人心理的羞辱——因為需要被展示在公共場所,再來是對病人身體上的折磨,最後是對於病人死後的羞辱。在一些剝皮刑罰時,有時還會對犯人實施肢解,例如:切割、撕扯、斬斷,以及其他一些分離犯人身體的方法。

第六名:輪刑

輪刑也稱凱瑟琳輪,在中世紀和早期現代社會輪刑被用來處置那些極其惡劣的罪犯。輪刑一直被沿用到18世紀。在當時的法國、德國、丹麥、瑞士、羅馬利亞、俄羅斯、美國以及其他一些國家,輪刑一直被當做一種嚴酷的刑法被使用。輪刑所使用的輪子就是普通的馬車上的輪子,輪子里有發射型的結構,但是有時在輪刑中不一定非要用上輪子。有時犯人躺在輪子上被鐵棍打,這樣子就能使犯人被釘在輪子上。或者,犯人會被要求全身張開地躺在兩個由X形擺放的木樑組成的聖安德烈十字架上,而犯人已經被輾壞的身體則會被放在輪子上公示。

第五名:銅牛

銅牛亦稱西西里牛,是一種發明於古希臘的刑罰手段。雅典一個名叫Perillos的黃銅發明者想西西里的阿拉克加斯帝王許諾說他發明了一項新的刑罰手段。他首先使用黃銅鑄造了一頭牛的模型,牛的身體是中空的,牛身上還開了一扇小門。犯人被關在牛的身體里,然後在牛身體下燒火,火逐漸把黃銅牛燒得通紅,從而把犯人活活煮熟。由於銅牛結構特殊,因此煙會像香薰一樣冒出來。牛的頭部里裝有由管子和塞子組成的結構,這個結構可以使得犯人在牛身體裡面大叫的聲音聽起來就像是一頭憤怒的牛發出的聲音。甚至有傳言說,當牛身上的門打開,犯人的遺體被取出來時,會有部分沒有燒掉的骨頭,這些骨頭看起來像珠寶,會被用來做手銬。

第四名:剖腹

剖腹或者取肝指的是從腹部里把重要器官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取出來。作為死刑的一種,這種刑罰必然是毀滅性的。在歷史上,剖腹是一種非常殘酷的死刑。一般來說,最後一個掏出來的器官都是心臟或者腎。在日本,剖腹一度被作為死刑的手法以及自殺儀式中的一部分。

第三名:烹煮

受烹煮的人會被放在一個很大的缸里。在3000年前的俄羅斯和歐洲地區,烹煮首次被使用。通常烹煮中使用的大缸里會放滿水、油、焦油、油脂,甚至是溶鉛。有時犯人會被浸入這些液體中,然後液體被慢慢加熱,有時犯人會被直接放進已經煮開的水中,通常會先把犯人的頭放進去。接著那些執行者會用鉤子把犯人浸的更深一點,這樣就可以加速他們的死亡。或者可以使用裝滿油、樹脂的容器加速犯人的死亡。犯人會逐漸全部浸在水中,慢慢地被煮死。

第二名:刺刑

相對於上面的方法來說,接下來的這個方法可謂是最痛苦但卻也是最有趣的一種。刺刑指的是一個人被刺穿在一根樁子上。可以從身體的側面、直腸、陰道或者是嘴巴里穿過。這種死法十分痛苦,因為它會持續數日。通常樁子會被豎在地上,被穿在柱子上的人就這樣一直懸空著直至死去。

有些時候把樁子插在地上是為了不讓犯人立即死去,同時,樁子又可以堵住病人的傷口防止血流出來。在示眾之後,犯人會被鈍器從會陰和直腸穿入。鈍器會把犯人的器官擠到一邊,這樣能夠防止他立即死亡。鈍器從胸腔穿出,然後穿入身體的頂部,這樣就可以防止犯人從柱子上掉下來。犯人通常就會這樣一直被穿在柱子上,直到由於重力和自身的針扎而慢慢落到地上。曾經使用過這種方法的帝國有亞述帝國、希臘帝國和羅馬帝國。

第一名:五馬分屍

在中世紀的英國,會被五馬分屍的人通常是那些叛變者。在1814年英國廢除叛國罪之前,五馬分屍這個刑罰還一直是合法的。這是一種十分恥辱而可怕的死刑,通常只有犯下叛變這樣的最高罪行才會被施加這種死法。五馬分屍只會對男性使用,女性要是犯下叛國罪會被綁在柱子上燒死。凡人首先會被捆在公共場合,接著會被吊起來,並割去生殖器,最後身體被分成四塊。在一些著名的示眾分屍中,如果有人不去看的話,甚至會被懷疑是潛在的叛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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